枫林镇向南就是天伦山脉,纵横数百里,多是奇峰异石人迹罕至。
土山是天伦山脉里一座很不显眼的小山,形似一个倒扣的巨碗,林木葱郁景色宜人。
两个人影出现在山顶,手牵着手,呆呆的看着一块近千平米的废墟。
这两人自然就是季风兄弟,而这块已然烧成了白地的废墟,就是他们生活过的地方,空寂的头顶仿佛还回荡着曾经的欢歌笑语,而今只能追忆,两人只觉心里苦闷,双眼发涩,泪水几乎夺眶而出。
“哥哥,哥哥,来啊,来追我啊!”
屋前的前坪,一个还不到两岁,扎着牛角辫子的小女孩出现在泪水盈眶的季天眼前,蹒跚着奔跑,口里欢快的呼喊着。
那是才开始学会走路的小妹,一岁五个月,第一次能够独立行走了,是那么的开心,那么的兴奋,叫爸爸妈妈追她,叫小哥哥追她,又开始叫上季风了,她仿佛不知道疲倦,可以永远这么开心的跑下去。
“好啊,我来了,我是大灰狼,要吃小白兔了!”
十一岁的季风龇牙,张开双手做出恶形恶样,向着小女孩扑了过去。
小家伙好似吓坏了,脸色都变了样,泪水在眼眶里滚动,忙乱中小脚丫加快了速度,只是她才学会走路,平衡和节凑怎么都跟不上来,才走了几米就摔倒在地上,“嘤嘤”的哭了。
“大灰狼要吃小白兔了!”
“吧唧”,季风一把抱起地上的小妹,在她娇嫩的小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眼眶里滚动的泪水还没有流出来,小鸾鸾又“咯咯”的笑了起来,捧着季风的脸蛋也亲了一口,在怀里玩闹一阵,有些厌烦,顺着哥哥的身子一个劲的往下缩,落到了地上就开始跑动起来,再次大声的叫人来追她。
父亲季宇停下手里正在整理的野兽,坐在大门口的母亲穆婉清放下还在缝制的兽皮衣服,活泼好动的季天也难得乖巧的趴在母亲肩头看着,一家人都在看着小妹季鸾,都在微笑着,满眼的痛爱。
她就是最美,最可爱的小天使,大家心里永远的开心果。
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不见了,唯有一地的残灰碎石,都不过是昨日幻影。
“小妹,你现在在哪里,你可有想我了吗?”
“晚上睡觉又踢被子了吧,有没有人给你盖好?”
“你等着我,哥一定会来接你的,无论你在哪里,一定!”
惆怅良久,季风才开始牵着季天,两人慢慢的走到内院的位置,虽然烧的已经看不出昔日的样子,一块人形的石头依然静静的竖立在那里。
这是季风平日里用来练枪的靶子,心口、丹田、顶门位置有三个显眼的凹洞,那是被枪头扎的。
“天儿,你听好了,枪为万兵之王,可远攻,可近斗,变化多端,不拘一格,讲究出如行龙,收如渊岳,出手不仅要全力以赴,一往无前,也要平稳凝重如同山岳,还要机变无穷,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更要心有沟壑,容纳天地,唯心中有天地,手里的枪则可斗天斗地,天地有我,无畏无惧。我知道你自幼喜爱枪,枪要练至大成,光喜爱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你杀敌的武器,而是有自己的生命,有喜有怒,有哀有乐,你要把它当做手臂的延伸,要把它当做你生死相惜的好兄弟,永远不离不弃。从今天开始,我要求你不管行走坐立卧,枪时刻都不得离身,你可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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