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色一变,连忙摇头。才不呢!她的小顾子是她一个人的,只有她能拥有这样完美的老公。
“才不呢,是要让我变成很多人羡慕的对象。”
有钱,有房,有车,有公司,还有长得好看样样完美的老公!这样的自己,谁不羡慕啊!小小的虚荣心又在作祟了,林欢颜笑得谄媚。
“老公,我啊,真的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了。”
轻轻吻过男人的下颌,她发现,好像从来没有胡渣扎到她。这么干净又显年轻的男人,不会是怕人家看出他已经老了吧?虽然三十的男人才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可他于她而言,还是很老。
顾言琛挑眉,这小眼神,在嫌弃他?
他从不留有胡渣,是因为……某个女人,从单纯的童年时期,就喜欢用鼻子去蹭他的下颌,直到现在,这个习惯都没有变过。
“觉得我老?”
那深黑的瞳中隐含的危险,女人眨了眨眼睛,嬉笑不语。
她哪敢嫌弃啊,抱他大腿还来不及呢!
第二天早晨,林欢颜就收到了一封信,是牧圣歌寄来的。
打开信封,里面的照片,那些自己一直都想去看的神奇美丽的地方,他都拍下来了。
真的很美,这么一看,好像也满足了一些。
“小顾子,你看,这儿好美!”
指着其中一张海景,牧圣歌在信里说了,这个神奇的海滩已经在半月前消失了,还好他去的及时。这些个即将要消失的地方,她虽然不能亲自去,但也很开心。
见男人不说话,她笑意淡下。她好像,不应该在他面前提及歌啊。尤其是给他看歌寄来的信,男人的小心眼有时候比女人还多呢!
“小顾子,你很在意牧圣歌么?”
“也许。”
这指代不明,回答不清的两个字,让林欢颜迷糊了。什么叫做,也许?那是在意还是不在意啊!
讨厌,总喜欢和她这个语文不好的人玩文字游戏。
顾言琛沉眸,看不出喜怒。倏然,淡淡出声……
“我感谢他。”
女人睁着眼睛,定在了原地。感谢他……
抬眼,与女人不解的目光对视。他凉凉轻笑,是该感谢吧。他不在的那段日子,牧圣歌代替他守着她,让她没有孤独。
“收拾一下,我们下午的飞机。”
怔了很久的林欢颜笑了,下午,飞法国。他们的幸福生活,再没有任何阻拦。
将那些美景收纳入喜欢的盒子里,这里面,以后将慢慢积攒。歌,希望你能在旅途中找到属于你的幸福。
只是林欢颜没有想过,三年后的某一天,Susan出现在她面前,手里拿着那个爱了她一生的男人为她拍下的最后的照片……很多事情,不是你想,你以为,就不会有变故的。至少牧圣歌,用了那种方式让林欢颜一辈子无法忘怀。
法国,
每次来这里,感觉都会不一样啊。尤其是她现在恢复了所有的记忆,这次,意义更加不同。
“小顾子,你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喜欢法国么?”
再一次牵手走过皮埃尔桥,他和她的幸福,他们的地老天荒,慢慢开始。
“你认为,这是长情和浪漫的圣地。”
这么了解她啊!那好,她就来考考。林欢颜来了兴趣,问道:
“那,我为什么喜欢海蓝色?”
“你觉得那样圣洁无暇,就像爱情。”
好吧,猜对。
“那为什么我喜欢吃冰淇淋?”
这个原因,她记得她好像没有告诉过他吧。
“一是因为那符合你的口味,二是因为……那能代表你的情绪。”高兴时要吃,不高兴的时候也要吃,养个爱吃冰淇淋的吃货不容易啊。
顾先生,你确定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么?这么了解啊,不甘心的皱皱眉。
“最后一个问题,我为什么喜欢你呢?”
女人巧笑,睁着清澈的眼睛看着他。这个问题,也是困惑她很久的问题。到底这个男人,是哪一点迷住她了,让她喜欢了那么多年。
顾言琛黑色的瞳孔不慢不紧地缩起来,看着那张娇小的脸,十分淡然的想着……喜欢他的理由啊,那真是太多了。
“首先,第一次见面,你不能否定,你是花痴。”
什么啊,哪有老公这么说老婆的!林欢颜撅嘴,她小时候哪里花痴了!不过就是看到了个长得好看的哥哥也有错么?再说了,怪也怪他长那样,不偏不倚正好入了她的眼。
“其次,对于一见钟情,你贯彻的很好。”
呃……这话怎么听怎么怪!什么叫把一见钟情贯彻得好?她不过就是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啊,搞得一副她好像在实践革命的感觉!
“最后……”他故作停顿,她眉目竖起,最后什么?
顾言琛凑近女人的耳边,低笑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