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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莫炀总算是明白, 为心爱的人下厨做饭,自己的心情都能变得很好。

    他平时几乎不可能有下厨的机会,但在外久了, 就会尤其思念一种食物,炸酱面是其中之一。莫炀小时候经常见妈妈是怎么制作炸酱面的,所以实在想吃的时候就会自己跟着记忆里步骤的动手开始做。他做任何事情学的都挺快, 心里琢磨过后, 第一次做出来的成果基本上都到了七七八八。

    为别人下厨, 是莫炀的第一次。

    这几年莫炀也会偶尔自己下厨, 但每次下厨都只是做炸酱面,久而久之就知道怎么样的酱料是最好吃的,面条煮到什么时候是最有劲道的。

    为林馥馥做炸酱面,莫炀是打心底里期待。他也很想知道她吃过他亲手做的炸酱面会是什么样的反应,会喜欢吗?会夸他吗?会做饭的男人是不是魅力更大一些?

    如果她喜欢, 那他以后就尝试去学做更多的菜。上次听她和朱嘉上在那里讨论怎么做菜就让他特别嫉妒,苦于他是真的一窍不通, 否则肯定不会在一旁一句话也插不上。

    这个时候家里虽然安静, 可莫炀却觉得很温暖。只是因为, 家里多了一个她。

    莫炀煮面的功夫,林馥馥跑到钢琴前饶有兴致看了看。

    这架钢琴摆在这里很显眼,几乎成了客厅的一部分。但是林馥馥还没有在这里听莫炀弹过钢琴。

    莫炀会的乐器很多,钢琴, 小提琴, 吉他等等。以前两人隔壁住的时候, 林馥馥总是能够听到莫炀的各种琴声。不仅如此,每次莫炀参加学校里的文艺表演时,她都是津津有味地看着听着。

    林馥馥见过莫炀弹钢琴的样子,拉小提琴的样子,打架子鼓的样子,他甚至为了某次演唱会给歌迷一个惊喜,还学习了长笛现场演奏。

    林馥馥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是不会的。如今,他又跑去自导自演拍电影。

    有时候林馥馥也会贪心地想,他会不会为她弹奏一首,就单单为她一人。她以前偷偷一个人去看过他的演唱会,看着他站在舞台中间为所有人演唱的时候也会贪心地想,会不会有一天,他会单独唱歌给她听。

    正想着,莫炀却突然出现在了身后。

    面条煮熟还要几分钟,他见她站在钢琴前十分有兴趣的样子,于是过来。

    “来,你随便按几个音符,我试着编一小段。”莫炀说着坐在了钢琴前。

    林馥馥闻言一脸小激动。

    莫炀的创作才能可不是说说而已,17岁时他就因为一首原创歌曲而被其华娱乐的陈坤山发掘,18岁他就创作了一张原创专辑。十年能在娱乐圈屹立不倒,除了外形条件良好,更重要的是他有这个实力。

    根据几个音符编一小段旋律,对莫炀来说是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林馥馥有些使坏,她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故意选了几个差距很大的音符。

    莫炀低笑,记住了她按下的这几个音符,他双手轻抚琴键,先是重复了一下她刚才弹下的音符,继而顺畅地弹出一小段美妙的音乐。

    都说创作需要灵感,而灵感这种东西很缥缈。像现在,莫炀根本不需要特别去深究什么,他随心所欲地根据林馥馥给出的几个音符弹下一段曲子,弹完之后他自己都满意到不行。

    其实没有人知道,莫炀的大多数创作灵感都是来自林馥馥。

    17岁时的成名曲《爱上秋》,灵感来源就是那年秋季和林馥馥的第一次见面。其实他的歌词里就有写到过:

    “这秋,

    一点点变深,

    我心里,

    默默地情深。

    只有夏天的城市啊

    怎么回得到,

    我们相遇的那个秋。”

    告白这件事情,莫炀在十年前就通过自己的原创歌曲表达。只不过当事人傻乎乎的一点都不知情,而他也不会刻意地去对她说,总觉得太矫情也太没面子。

    《爱上秋》这首歌其实林馥馥也是倒背如流,十年前这首莫炀的成名曲,红遍过大街小巷。可随着这两年短视频的流行,这首《爱上秋》又一次翻红。人们都说,真正能沉淀下来的作品,无论再过多少年,旋律都不会让人觉得过时。莫炀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便是他十年前创作的歌曲,放到如今来依旧是时髦的。

    现在,林馥馥听着莫炀单独为自己创作的这段音乐,忍不住高兴地笑了起来。她真的好开心啊,是梦想成真的喜悦。

    “真好听。”林馥馥由衷地说。

    她说着伸出自己的小爪子看了看,说:“想不到我也有创作天赋。”

    这四舍五入,就等于她和莫炀一起创作了。

    莫炀实在没忍住一笑,刚好她那小爪子就在自己的眼前,于是俯身轻轻咬住吮了一口。毫不夸张,那一刻林馥馥像是被触电,酥麻的感觉从指间,一直窜到了她的心肺。

    顾及着锅里还在煮着的面条,莫炀记下了这几个音符之后就起身去关火。眼下他的脑子里已经开始在谱写一首恋爱小情歌,光是想着那个旋律都能让人感觉到甜。

    炸酱面做完之后莫炀第一时间就端过来放在桌上招呼林馥馥过来品尝。

    如果他身后有一条尾巴,这会儿肯定转成了大风车,他等待着林馥馥来撸毛。

    知道林馥馥喜欢吃蔬菜,莫炀多放了一些萝卜丝黄瓜丝和豆芽。炸酱面刚端上来的时候,卖相极好。

    林馥馥也是满心的期待,看着就让人特别有食欲。

    右手受伤后,林馥馥只能用左手吃饭。她此前没有用左手拿筷子的习惯,所以吃饭也成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见她现在不方便用左手拿筷子,于是莫炀动手夹了一口面喂她:“来,尝尝。”

    林馥馥有些羞,但还是张嘴尝了一口。

    吃了炸酱面之后,林馥馥才发现莫炀真不是说说而已,他做的酱料是真的很好吃。林馥馥还记得以前莫炀妈妈做的那个炸酱面的味道,其实是和这个味道差不多。不过不知道是她很久没有吃过还是现在肚子实在饿,总觉得莫炀做的这份最特别。

    林馥馥伸出大拇指毫不吝啬地夸奖:“真好吃。”

    莫炀满意地微微笑着,心里竟然比得了金曲奖还要开心。

    突然想到什么,林馥馥问莫炀:“你吃炸酱面的时候会吃大蒜吗?”

    莫炀抬眼,“大蒜?”

    林馥馥说:“我哥说吃面的时候就大蒜味道一级棒。”

    莫炀皱眉,“哦,我不这么认为。”

    大蒜和生姜的味道他都不喜欢,尤其想到味道重的东西吃下去之后,莫炀眉头加深,林疆疆这个变态居然会喜欢这种滋味?

    林馥馥见莫炀这样一脸排斥的表情,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想来也就只有林疆疆这个奇葩,每次吃面条的时候“滋遛滋遛”恨不得整个大街都听到他在嘬面条。

    两人对坐在圆桌上,一人一碗炸酱面,旁边还有一杯蜂蜜柚子水。

    相较起来,莫炀是真的很斯文。别看他看起来一副不拘小节的样子,其实做起事情来比谁都要细致一些,在饭桌上也是,他低着头吃东西时不爱喜欢说话。

    林馥馥左手不方便用筷子吃面条,索性就用叉子。

    晚上八点多,其实正是万家灯火时。

    莫炀和林馥馥面对面坐着吃着最简单家常的面条,心里竟然有种家的温暖。

    其实自从莫炀上了小学之后,他的课余生活就不太多了。莫炀的妈妈于芳芳是个非常要强的现代女性,但是为了莫炀,她愿意放弃工作专心在家培养这个儿子。

    当年于芳芳和莫易云是同一所高等院校毕业,两人毕业之后又进入同一家上市公司,相知相爱并且结婚生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于芳芳在职场上的能力是要比莫易云要强很多的。但是因为怀孕生子,于芳芳失去了在职场上的很多机会,这个机会里包括升职成为部门经理。

    整个社会对于女性的包容总是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多,不论是二十多年前还是二十多年后。二十多年前的于芳芳在职场上面临过的问题,也正是当代女性所要面临的。

    当年于芳芳产假结束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时,才发现早已经有人顶替了她的位置。即便她当时的能力的确有目共睹,但公司里并不缺她这么一个女人。年轻者后来居上,同龄者相互排挤,于是于芳芳愤恨离职。

    离职之后的于芳芳专心在家带孩子,她相信自己能够将莫炀培养成一个出色的孩子。于是那么多年,莫炀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似乎是填补了于芳芳在职场上空虚的心态。

    几乎是从莫炀婴幼儿时代就被莫母严格规划,何时学习走路,何时学习自己吃饭。

    从小别的小朋友在玩玩具,莫炀则在背诵唐诗三百首。别的小朋友在玩捉迷藏,莫炀则要学习绘画。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莫炀已经开始学习钢琴,他曾经哭着反抗,但被莫母关在家门口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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