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承锦身边的人见状,按捺不住就想上前去把火扑灭,只是被左承锦拦住了。
都烧成这样了,扑了也没用。
旭明宥拍了拍衣服,起身道:“知府大人大驾光临,真是有失远迎。”
左承锦问:“旭老板这是在烧什么?”
旭明宥道:“烧一些没用的陈年旧账罢了。”
左承锦道:“陈年旧账也不用这么急着烧,万一哪天突然想起来哪笔账不对,想要再核算核算呢。”
旭明宥道:“既然我烧了,那肯定是已经没用的账了。见大人如此可惜,难道这对大人有用吗?大人要是有用应该早说,那样我就不烧它了。”
左承锦左右被气得脸色发青,道:“你这是公然烧毁证物!”
旭明宥道:“这是小人自家的生意账簿,怎么又是烧毁证物了?”
左承锦道:“算了,事先没通知旭老板,是本官不对。本官今日前来,主要想问问旭老板与前知府的往来,据本官得到的账簿,旭老板好像给前知府提供了不少财物。”
旭明宥一口咬定是前知府向他索贿,他为了旭家生意能够做下去,才不得不奉上财物。
他这样回答,也在左承锦的意料之中。
遂左承锦最终也没有为难他,带着人又离开了。
左承锦左右愤怒道:“他如此狂妄自大,烧的定然是和前知府往来的账本,分明就是刻意烧给大人看的!”
左承锦道:“烧给本官看,对他有什么好处?若说他情急慌乱,知道本官找来了不得不临时烧毁还差不多。”
“大人就这么放过他了?”
上了马车,左承锦才道:“旭家生意在城里根基颇深,一下子全部端了,影响民生。生意之事,应让他们在生意场上解决,优胜劣汰、相互竞争,才是常态。”
城里商户一家独大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只有商户之间多方较量,才能找到一个平衡。
否则,前知府就是一个前车之鉴。
前知府让旭家一家独大,便总会有竞争者想从别处着手,旭沉芳找上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左承锦不会让这些商户有机会找上他下面的新一任同知,他要让城里所有商户只能依靠仰仗他。谁有本事,谁就吃下这块肉,没本事的要么吐出来要么噎死。
左承锦身边的人道:“那旭二公子那边会不会……不太舒服?”
左承锦道:“旭沉芳这个人,喜欢接受挑战。你若直接放块肉给他,他兴趣胃口还不太好。”
果然,后来旭沉芳再邀左承锦喝酒时,绝口不提生意上的事。
旭沉芳只请求过左承锦一件事,那就是请他做主,还夏氏一个公道。
左承锦后来审理了夏氏的这件案子,猴儿主人擅闯民宅是为贼,欺辱民妇是为畜,孟娬为救母殴人,乃至情至孝之举,所以赦她无罪。
左承锦上任以后,先是清查前知府一案,而后又办案是非恩怨分明,赢得百姓的称赞。
随后官府还下放审理结果到安平巷,根据罪人的画押招供,他对夏氏虽然有不轨之举,但最后没能如愿。特此通告全巷,恶有恶报,那贼畜已经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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