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大侠点了根雪茄,含着泪把前女友的照片放进烟灰缸里烧成了灰。
欢仔从箱子里翻出一张音乐海报,呆呆地发愣。
吴笛则靠在出租屋的阳台上,吹着风,风吹干了她眼角的泪痕。
"这样大喜大悲不好吧?"
欢仔也来到阳台,浑身脏兮兮的,还没来得及洗漱。
"我想去参加这个比赛,前两天在公司看到的!"欢仔变出一张海报递到吴笛手上。
"都说了你不适合唱歌!更何况现在你还是我的身体!"
"不管谁的身体!我就是想唱歌!这活动是公司举办的,报名日期刚过,我知道你肯定有负责人的电话,你帮我打个电话,给我一个机会吧!"
"不行!"吴笛将身体转向夜空,背对着欢仔。
"为什么?为什么每次你都是这样!我只是想唱歌而已,我知道从小到大你都没对我满意过,可你有真正了解过我吗?"
吴笛并不理会欢仔,接着把海报撕了个粉碎,扔到空中。
"你以为歌手是人人都可以当的吗?别忘了你连说话都吃力!"
吴笛回到房间里,坚决道:"这事别再提了。我不同意总有我不同意的理由,我不会帮你的!"
"你总是有你的理由,借高利贷你有什么理由?你说啊!"说着,欢仔委屈地开始抽泣。
"不该你问的别问,总之,我有我的理由!"
高利贷的事,的确是吴笛理亏了。但她总不能告诉欢仔是自己喝多了,上当受骗了吧。
吴笛不想再多做解释,把欢仔一个人扔在阳台上,进了寝室。
欢仔绝望地站在阳台上,望向一片虚空。这个城市太大了,大到没有尽头。
脑海里的她,慢慢爬上栏杆,决绝地纵身一跃,投向了无边的黑暗。
"生日快乐!"
毛毯猫在贴吧发来一条私信。
欢仔点开对话框:"谢谢。这么晚怎么还没睡?"
"睡不着,爸妈又在吵架。"后面跟了个泪奔的表情,但很快就转移话题,问欢仔:"今天过得开心吗?"
"不开心,我搬家了,小满也还没找到--"
"改天我们见面吧,我请你吃肯德基。"毛毯猫发了个贱贱的表情。
"好呀,小富婆。你不怕见光死呀?"
"不怕不怕,喜欢河童王的人不会差到哪里去。"
欢仔回了一串省略符号。对方正在输入。
这一聊就聊到了半夜,欢仔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朋友也没有,毛毯猫是她唯一倾诉的对象。说实话,她并不想真的和毛毯猫见面,她害怕会失去这个唯一的朋友。但她还是答应了毛毯猫,或许是河童王给了她勇气。没错,都是粉河童王的人,应该会有相同之处。
"那改天见!"
"改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