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是对她的承诺。 我渐渐老了,我的父母也一个一个地离开我,生离死别这四个字,我知道,我也理解,可是我却矫情地感觉,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了,明明只有四十多岁的年龄却被我活出了老干部的模样,在我看到双鬓微白的时候甚至有点开心,你看,就算我愿意好好活着,可是时间也不会饶过我,你在奈何桥边买个冰糖葫芦赏赏曼陀罗,我总会重新来到你身边的,你瞧,我已经比过去老了很多了,那一天,不远
了。 我每天坐在泌尿科室里看着人来人往,那些病人或许带着这样那样精彩的故事,好像到现在,出轨已经是人类最容易犯的过错,离婚也像是吃块饼干一样简单,可是我对于那些性病,还是一如既往地
厌恶。
我甚至觉得他们是最丑陋的病。
对了,你看到我的时候,可能不是一个很健康的我了,我得了艾滋病,有些感激,有些意外,但是我知道,我终于不用再熬这么多年了,上天对于我,到底还是眷顾的。
我亲手扔掉了阻断药,但是我怕用艾滋病这个事儿来见你,太丢人了,而且你也会误会,所以我喝了百草枯。
你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讨论过的事情吗?有一个女人喝了百草枯,是因为她全家除了她都葬身火海了,她完全失去了求生意志,哪怕后来及时洗胃,但还是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我们那会儿都觉得这个女人傻,因为她没了家人,还有很多很多,但是这一瞬间,在我喝下百草枯的瞬间,我却懂了,有些人活着,对于他本身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死了,倒是可以痛痛快快一了百
了。
所以我还挺感谢那个得了艾滋病的傻子的,没有他,我可能还没有办法做到这一步。
至于我为什么要选择去医院死而不是在家里,我想我还有一点儿执念,是不想脏了我们曾经最爱的家。
那么美好的存在,怎么可以充满血腥味道呢?
对了,我把房子给了我的那个小徒弟,顾笙歌,跟你介绍一下她?挺有灵气的,也挺大胆的,十八岁就敢自己一个人生下孩子,是不是很酷?
对比以前畏手畏脚的我,真的是感觉有点抬不起头来。
我这一辈子救过很多人,但是却对不起两个人。
一个是你,一个是我们的孩子。
如果我们当初勇敢一点,结局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可是啊。
时间不会倒流,也不会重来。
我后悔的,也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如果有来生。
我想,就让你欺负我回来吧。
我们好好地在一起,充满信任,不再有怀疑和痛苦。
有时候想想,那会儿我赚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就算升职了还不过是一个虚名。
一屋两人三餐四季,才是我的最终幻想。
如果有来生。 如果有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