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职工作,还是要做好的。
“嗯!”选了一件鹅黄色,带着旗袍设计的礼服给庄笙晓去试,叶铭曜便等着了。
“最后一次!”这衣服庄笙晓看着就喜欢,不管是颜色还是设计,她看第一眼就爱上了,所以也不想多试了。
“你先试试!”
“等等!”拿着衣服认命的去试,叶铭曜依旧很有耐性的等着,尽管周围满是探索的目光让他不悦,但是他还是很好的克制住了。
此时,同样来选礼服的凌菲戴着墨镜一进门就看到了叶铭曜,眼神有些诧异,但是很快便换上了笑容,“铭,你今天怎么有闲情来逛街了?是陪伯母来的吗?”
据她所知,叶铭曜从来都不逛街的,因为他有轻微的洁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更讨厌别人热切的眼神。
今天在这里碰到了叶铭曜,凌菲自然以为叶铭曜是陪沈曼来的,虽然可能性不高,但是总比叶铭曜会陪别的女人来靠谱的多。
要知道这位大爷可是素有基佬之称的,陪女人逛街就跟世界末日一样的遥不可及,让人难以置信。
“不是!”看到凌菲,叶铭曜有些意外,但是也没怎么表示,只是继续拿着杂志看,一副不想和对方多谈的样子。
“那你是?”不是陪沈曼来的,那是陪谁来的?
脑海里突然想起了一个其貌不扬的女人,凌菲很快便打消了这个想法。
不可能的,铭自己的衣服都不会自己来买,怎么可能会陪她来买呢?
“是不是给伯母买礼物来了?”心里不想承认有人已经占据了眼前男人的位置,凌菲笑了笑,“如果是给伯母买礼物,我帮你看看吧,正好我也想送伯母礼物,我们可以一起选,相互参考!”
“不必了。”想起自己的母亲,叶铭曜的眼神黑了一层,盯着手上的杂志,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哦,这样啊。”看得出叶铭曜跟自己没有什么话说,凌菲的眼中有些幽暗,但是她戴着大大的墨镜,倒是让人看不出什么,“那你帮我选一件礼服吧,我有个重要的宴会,你眼光一向都好,帮我看看,什么样子的礼服适合我!”
难得遇到叶铭曜,凌菲自然是不想放过任何和对方交谈的机会了。
沈曼让她明天去叶家吃饭,说叶铭曜也会去,所以她高兴的特意推掉了今天的应酬,自己亲自来买衣服,就是想买到一件让人惊艳,一眼就难忘的。
因为,她想要抓住眼前男人的心!
而她也知道,沈曼明天,必然是有行动的,她必须做到最好!
“你穿什么,都是合适的!”这话倒是不假,沈曼的身材极好,比例很好,加上高挑的身材,简直就是天生的衣架子了,衣服不用特别的挑,穿她身上都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