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托得更为柔和,仿佛把人物传神的气质都映了出来。
谢明珊看到这一幕,傻眼了,羡慕不已,不得不承认,谢千凝穿着这一身婚纱,真的像一个高贵的公主,身上的气质不输半分。
这是她见过最美的婚纱,就连洪诗娜在网上晒出自己的婚纱照,她都没有这边羡慕过。洪诗娜的婚纱,用钻石搭配,透着着是财富的味道,但却失去了柔和的神韵,谢千凝穿的婚纱,带着强烈的高贵气质,气质中暗含着富贵,这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高贵,涵养、品质都让人屈服。
谢千凝只不过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换上这身婚纱之后,却真的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是衣服的作用,还是她真的是天鹅?
不管是什么,丑小鸭永远都是丑小鸭,不可能变成天鹅。
谢千凝下楼梯的时候走得很慢,每一个阶梯都走得小心翼翼,担心摔着了。当走到楼下的时候,站着不动,轻声的问:“周婶,好看吗?”只得心大。。
“好看,太好看了,我还从来没见过怎么美丽的新娘子,真不愧是法国著名的设计师设计的婚纱,果然就是与众不同。不过最主要的是这婚纱穿在太太身上,恐怕只有您才能穿得出这样的气质吧。”周婶频频夸赞,故意说得大声一点,目的就是让谢明珊和宁妍听得清清楚楚。
这种专门抢别人丈夫的女人,不必给她们太好的脸色看。
“周婶,你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呵呵。”谢千凝有些不好意思,但自我感觉非常好。
穿着这身婚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好舒服,还真的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高贵的公主了。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说的是事实,你们说对不对?”周婶故意问旁边的女仆。
“对——”所有的人,异口同声的回答。
气势太大,压得谢明珊有一种卑微的感觉,忽然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如谢千凝,这种不如,严重的打击了她的自信心。
她一直认为自己比谢千凝优秀,各个方面都比她好,可是当看到她穿着这身婚纱从上面走下来时,这种优秀的感觉瞬间没有了,转而被不如取代。
她不如谢千凝吗?
不,她不是不如谢千凝,如果这身婚纱穿在她身上,她一定会比谢千凝更有气质。
谢明珊努力的将信心找回来,绝不让自己轻易放弃,走上前,嘲讽道:“堂姐,活了二十八个年头,是第一次穿婚纱吧。”
“是啊,活了二十八个念头,我第一次穿婚纱,而且我只要穿一次就能找到幸福。”谢千凝笑得很开心,游刃有余的回应这种嘲讽。
言外之意,有些人要穿很多次婚纱才能找到幸福——这个意思谢明珊当然听得出来,冷笑道:“你怎么确定这一次穿婚纱就能给你带来幸福吗?”
“对,我很确定,非常确定。”
“是什么原因让你如此确定呢?”
宁妍听出了火药味,赶紧拉住自己的女儿,在她耳边低声提醒道:“明珊,别乱来,现在的谢千凝不好惹,你这样子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谢明珊不听,用力的推开她,现在只想灭谢千凝的威风,什么都不想,“堂姐,我真的很想知道你为什么如此确定自己这一次穿婚纱能幸福?”
今天她来这里是找封启泽,封启泽没见到,却吃了谢千凝很多屈辱,这口气叫她怎么能咽得下?
谢千凝依然开心的笑着,满脸的幸福,由衷的说道:“因为我相信这个男人,他是真的爱我,我也爱他。实话跟你们说了吧,我跟封启泽小时候就已经认识了,从十六年前开始,他就已经发誓非我不娶,明珊,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启泽是不会喜欢你的。”
“说漂亮的话谁都会,我也会说,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的爱你,不是你说了算。你和温少华不一样有十年的感情吗,结果呢,结果是什么,你很明白的吧。”
“想必你也应该很清楚,温少华和封启泽没得比,他们两个是不同性质的人,温少华只看重外表,不注重内在,所以他才有今天的下场。但是封启泽不同,他在心里认定了谁,就是谁。当初我被温少华抛弃的时候,要多丑有多丑,但是启泽却一点都不嫌弃我,足以可见,他对我的爱,不是处于肤浅的外表,而是内在。你只用外在衡量一切,殊不知内在的美,才是最美的。”
她今天非要把谢明珊的气焰压下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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