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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见倾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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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得不承认唐齐铭很会演戏。

    如果他不是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用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误导了我,让我误以为这是一个勤奋好学、文质彬彬的好学生,我想,我肯定不会跟他共住在一个屋檐下。特别是在他搬进这套房子的那天下午,他穿着白色T恤收拾房间的,左臂上的那道小拇指长短的刀疤暴漏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才恍然发觉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引狼入室。

    我瞬间就“进化”成了一位保家卫国的女战士,和唐齐铭划清界限,泾渭分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很显然,把一个刚搬进来的房客驱逐“出境”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是那天下午,我所辅导的孩子的母亲给我发信息让我去领这两个月的薪水,一起领回来的还有我被解雇的消息。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几张百元大钞折叠在一起,然后塞进了钱包的夹层里。整个下午,我都用手攥着那个破旧不堪的钱包,哪怕是在人才市场上填写自己的个人资料时,也不曾松开过。

    客服经理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等消息吧,有合适的工作我会立马跟您联系的。”

    这个“您”用的真叫一个可笑。明明就是案板上的鱼肉,可是他在动刀子的时候却微笑着问你:“疼不疼?”

    我从人才市场出来的时候暖黄色的灯光早已取代了白日的光明。喧哗的车鸣声填充了世界的寂寞。一波人流在我的视线内消失,又有一波人流填充了我的视线。

    这个世界大抵如此,总会有一些东西来填补某些空缺,不管是时间还是空间,向来如此。

    我手里依旧攥着那个有些年纪了的钱包。这个钱包里装着我在这个世界上赖以存活的工具,我自然不敢怠慢,我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拿到眼前看一看,像患有间接性强迫症一般,以确保它还被我牢牢地攥在手心里,就像攥着自己的命运那样。

    我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唐齐铭不在家。屋子黑黑的,像个怪兽一样瞬间就将我吞没。我没有开灯,也没有去厨房寻找吃食,我不饿,只是觉得累,从身体到精神,都累。所以,我摸索到房间,挨着床就睡。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才忽然想起来这屋子里还住着一只狼。于是,我又从床上爬了起来,将卧室的门反锁住之后才安心地爬上了床。

    我想我真的是太疲惫了,还没刚挨着床我就睡着了。只是这样的睡眠并没有维持太久,敲门声吵醒了我,在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才发觉我的手心里还紧紧地攥着那个破旧的钱包。

    我极其不情愿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一个劲地在心里“问候”唐齐铭,甚至连他的祖宗十八代也一并“问候”了。我拉开了门,迷糊地瞟了一眼唐齐铭,“有事吗?”我问。

    “该吃饭了!”

    他的声音极其柔和,带着某种宁静的气息。

    我就是在这种气息中瞬间醒来,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唐齐铭红色的衬衫外面套着的是一件黄色的围裙。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男孩子穿着围裙的样子,滑稽的很,只是我没有笑出来,哪有男生会无事献殷勤地为一个毫不相关的女孩子做饭,很显然,这是一个骗局。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学过一篇《武松打虎》的课文,当时,老师用“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来形容武松的胆识和勇气。我的鼻子在嗅到饭菜的香味之后瞬间传输并刺激了我的中枢神经,肚子“咕咕咕”地叫个不停,我咽了一口唾沫,一并咽下了原本打算谢绝这顿在我看来是场骗局的无事献殷勤,做了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女武松。

    唐齐铭的手艺果真不错。土豆焖鸡腿的火候把握的恰到好处,所以,布丁大小的土豆块色泽泛黄,入口流香,麻辣之余还带着一种淡淡的甜丝味儿,鸡腿也全然没有腥腻的味道,像是用滚烫的开水煮洗过一样,香辣可口。不过,我更喜欢那道手撕包菜,片叶没有留下刀工的迹象,很显然,为了保持包菜本身的纤维,唐齐铭用手撕的方式取代了刀工的运作,这才保全了包菜本身的甘甜。

    我很难想象一个男孩子能把菜肴烧得如此美味,这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的年代,不会做饭的男女比比皆是,更别说做一顿可口的饭菜了。想到这里我忽然就停下了筷子,我忽然觉得自己羡慕那些被父母奉若祖宗的孩子,羡慕被人宠爱的感觉,正因为从未感受过,所以才更为渴望。

    可我呢?生来就被亲生父母抛弃,为了苟延残喘的生活,不得不努力挣扎。

    而现在,我连家教都没得做了。

    唐齐铭显然没有发觉我的感伤,他将碗里的粥喝得一干二净,放下碗筷,擦了擦嘴巴说:“洗碗交给你了噢!”

    “没问题!”我回应他,继续喝着粥。在唐齐铭转身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叫住了他,我说:“唐齐铭,谢谢你的晚饭!”

    “客气什么,我做饭,你洗碗,分工明确,所以,没有什么谢谢不谢谢的。”

    说完之后他就钻进了卧室,很快,他的卧室里传出《恍若如梦》的钢琴曲。

    果真是一个会享受的男生。

    所幸,唐齐铭并不是什么大灰狼,也不是什么灰太狼,他只是一只披着狼皮的小羊。

    对,是披着狼皮的小羊。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更加肯定了这一观点,也更加肯定了这是一个会演戏的男生,不然,他这只披着狼皮的小羊怎么将大灰狼演的近乎以假乱真?

    不过,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揣摩这只小羊为什么要披着狼皮存活于世,我也没有那个兴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或喜或悲,都有自己无法阐述的苦衷。

    唐齐铭也是有苦衷的。我时常看见他坐在客厅里盯着手臂上的刀疤发呆,偶尔,他也会用手指触碰到那凸凹出来的疤痕,一遍又一遍地抚摸,像是能把这道伤痕抚平了似地。他的表情交错复杂,喜怒无常。所以,直觉告诉我,那道疤痕是他感情创伤留下的产物。

    我真为那个离他而去的女生感到羞耻和惋惜,这么好的男生哪里找去?打着灯笼也未必找得到。

    我更多的时间还是用于奔波于人才市场。我得生存,我得养活自己,可是一直没有稳定的兼职。于是,我不得不去做促销员或者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发传单。在这期间,江采文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也无外乎问我是否习惯大学的生活,还有没有钱用,没有的话随时回家取。我谢绝了她的好意,我知道,作为一个养母,她对我已算是仁义。如今,我长大成人,自然没有理由再去麻烦她。我更没有想过去寻找我的亲生父母,既然他们当初选择了抛弃我,那么,从此以后,我是生是死,都与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那是一段捉襟见肘的日子。我时刻盘算着钱包里的每一分钱,不该花的钱一个子也不会花。我像个一毛不拔的女人,就连上菜市场买菜也会斤斤计较地讨上半天的价钱。我害怕这种日子,就像鱼儿害怕脱离水一样。所以,我不停歇地利用课余时间去街头发传单,去商场做促销,在奶茶店做小时工,为此,我没少拒绝杨姗姗让我陪她逛街的请求。

    我知道杨姗姗让我陪她逛街的目的。其实,她只是怕我太过于劳累,只是想拉我出去逛逛街、散散心,她是那种知情达理的女孩子,她懂得尊重朋友。

    即便在我最苦的时候,我也没有抱怨过生活。我深知,苦难的意义并非压垮一个人,而是教会一个人更为深入地学会生活。

    我晚上在奶茶店做小时工的时候,杨姗姗总会来看我。这家装饰典雅的奶茶店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七色花。这个名字总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一篇课文,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用“七色花”换来的快乐,这些快乐并非是欲壑难填之下的满足感,而是能带给他人快乐的幸福感,我想,这也是奶茶店老板的寓意。说来也奇怪,自我来奶茶店工作起,我都未曾见过这家店面的老板,只是由一个叫何大为的年轻经理来打理日常的经营工作。说真的,我对这家店面的老板有些好奇,我固执地认为那应该是一个富有韵味的女人,一个能把人生看穿的女人。

    由于毗邻几所大学,所以店里的生意极为火爆,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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