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上了一只香烟,程昱深深的吸了一口,眼睛半眯着将肺里的香烟全部吐了出去。
顺手点开了桌面上的word文档。
拿出手提袋的手稿放置在电脑桌上面,双手手指微微活动了一下,轻轻的将十只手指放在了键盘上。
熟悉的感觉传来,程昱心中一片激动。
安静的角落,关掉了角落内昏暗的灯光,只余下电脑屏幕上面那微弱的亮光,程昱半眯着眼睛,嘴角叼着一根香烟,在香烟的烟雾当中,随意的敲击着。
这是程昱最为享受的时刻,也是他灵感创造最强的状态!
前世程昱便是如此,在码字进入状态的时候,经常就会无视掉周边的一切,包括时间。
通常都是在不知不觉中码完了一个章节,才慢慢停了下来,注意到其他事情。
那种专注的状态,若是没有人经历过,是无法体会到其中的乐趣与美妙的。
网吧里的气愤甚至连程昱寝室的环境都有所不如,程昱不喜欢吵闹的环境,便打开千千静听,搜到了他经常在码字的时候听得“寂静之声”群星弹的纯钢琴版本。
不得不承认,群星是一个庞大又神秘的团体,程昱在码字的时间内,听着“寂静之声”状态简直可以算是爆炸。
借着电脑散发的光线,程昱对着早早写好的手稿,逐字逐句的一点点输入到word文档里。
时间慢慢的流失,面前的烟灰缸里面已经熄灭的烟头也越来越多。
一支
三支
七支
八支
时间同时也在慢慢的流逝,忽然感觉肚子一阵鸣叫,而且声音还蛮大,瞬间就将程昱的给惊醒了过来。
看了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居然已经来到了晚上十一左右。
程昱是下午七点来的网吧,证明他已经连续码了四个小时的小说。
揉了揉酸痛的手指,看了看电脑上word上面显示的总字数。
18124字。
程昱满意的点点头,四个小时不停点的打字,将近两万字就是他的成果。
经常打字的人其实都知道,若是速度稍微快点,打字的速度永远是比手写要快的。
但是在此时,2003年,电脑与网络还没有像后世一样普及到大街小巷,一大部分人就连一个qq号都没有,打字更是慢的要死。
很多人都是照着电脑键盘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寻找着按下,,程昱却能双眼只看电脑屏幕,双手放在键盘上,随心所欲地敲击每一个需要敲击的字母,打字的速度快得让人不敢惊颤。
这在后世不算什么,但是在目前,可以说算的上是让人仰望的速度。
程昱打开了网易邮箱,将已经保存了的存了进去,以免丢失。
2003年,还没有u盘,外面流行的储存设备,一般都是光盘与软盘,程昱暂时没有多余的钱,也懒得去买这样的东西,便直接注册了一个网易邮箱,将自己写好的东西全部存了进去。
写好的稿件存在电子邮箱里,随便在哪台电脑上,只要能连上网络,都能提取出来,方便,又没什么丢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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