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昂也没想过,陆晓晓会忽然跟他说这个。
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陆晓晓,答应和风华绝代一起吃饭,也主要是为了感谢风华绝代对自家妹妹的照顾。怎么?现在听陆晓晓的意思,这感谢还得以身相许。
陆之昂看着风华绝代那跟虾差不多红的脸色,轻轻地笑了一声。
“只要风华不嫌弃我情商低、不会讲情话讨好她就行。”
陆之昂顺口就改了称呼,跟着自家妹妹叫了起来。
他也没有把陆晓晓的问题限制在行和不行上。
不管是出于风度还是真实感情,他都把这件事的决定权交给了风华绝代。
简而言之,如果风华绝代点头,那他们从现在一刻起就是情侣;如果风华绝代没有这心思,那他也给风华绝代足够的周全,不让她被动而尴尬地吃完这顿饭。
所以,谁说大佬情商低的?
智商高的人情商向来都不会低,区别只在于大佬愿不愿意点亮情商技能而已。
情话不会说但总归能够找到情话1000句,照本宣科一句句地念,这又有什么难度呢?!
陆之昂老神在在地坐在位置上,幽深的目光落在风华绝代的身上。风华绝代此时已经放下了杯子,她迎着陆之昂和陆晓晓的目光,心里满是哭笑不得。
讲真,她没见过像陆晓晓和陆之昂这样谈恋爱的。
听说,陆晓晓和傅司霆谈恋爱的开端就是傅司霆把她“捡回家”,两人都没有什么正儿八经地追求和表白,就那么直接变成了彼此默认的伴侣,日子过得和五十年金婚的老夫老妻一样,半点摩擦都没有。
到陆之昂这里,同样也没有这个步骤,只是把陆晓晓的话四两拨千斤地转到她这儿来了。
风华绝代不太满意。
她理想的恋情应该是男方默默地约她几次,一起做点她喜欢的事情,海边漫步、共赏好剧再来点小酒……
每一步都按部就班,就像她小说里曾描绘过的画面那样,最后捧一束玫瑰单膝跪地问她是否愿意做他的女朋友。
看,这才是一段恋情该有的配置,虽然套路,却满足了女性对爱情大部分幻想。
风华绝代觉得自己就是个俗人,就吃这么俗套的招数,可惜……
“陆先生以前没谈过恋爱?”
“从未。”
“三十而立?”
“不日满三十一。”
“所谓良禽择木而栖……”
风华绝代忽然拽了句古文,陆晓晓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坐在她左边的陆之昂道。
“良人择一而终。”
……
陆晓晓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了。
右声道噼里啪啦说个不停,左声道叮里咙咚对答如流,把夹在中间的她差点闹了个死机。
陆晓晓右看了一眼,再左看了一眼,最终直接一蹬腿,把椅子从两位中间退了出去,然后飞快地绕到了风华绝代的右手边。
“得得得,你们俩自己聊,我先吃,我都快饿死了!”
风华绝代和陆之昂几乎同时收声。
两人对视了一眼,风华绝代的眼里是掩不住的笑意,陆之昂的嘴角也跟着上扬了一些,随后风华绝代一把搂住了陆晓晓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