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盆离开了。叶沫则是灌了一肚子水,撑得她跑出去在院子里走了几个来回,才觉得舒服多了。
宋应珑近来有公务要办,每天都会在他的书房里待上一两个时辰。叶沫也不去打扰他,而是趁着这时间去打理她的花花草草。等宋应珑回来了,她就跟在他身后,像个跟屁虫一般。宋应珑非但不排斥,还每天特别喜欢在前面走,用余光瞄着身后屁颠屁颠的叶沫。
两人都走累了,就回房去看书。一个坐在软榻上,一个很干脆地躺在他的腿上。一个看得是正史谋略,一个看得是野史话本。偶尔鸡同鸭讲,两人竟然也能聊出朵花来。若是叶沫说不过宋应珑了,就会耍赖非让他认同自己的观点不可。宋应珑也不跟她争辩,宠笑着迎合了她的话。
小两口的日子倒是过得有滋有味,叶沫还时不时地拉着宋应珑去街上逛逛。自从上次她的“杀人”事件后,陈倩薇和莫惠就被禁止同她来往了。虽然两人都不认为她会杀人,可拗不过家人的严管,只好暂时与她断绝联系。于是乎,陪同叶沫的人就变成了宋应珑。
两人化妆一番,看上去也就是普通的夫妇。穿梭在大街小巷里,听着路边的评书,吃着街边的小吃,喝着茶楼的茶水,相当的惬意潇洒。
这可把整日埋头公务,根本没多少时间休息的皇帝给嫉妒坏了,每次跟皇后进餐的时候,都要嘟嘟囔囔地表达一番自己的不满。皇后但笑不语,由着皇帝发泄。可是,说归说,在大臣面前,他依旧是那个与弟弟有“矛盾”的皇帝。
宋应珑夫妇俩也不知道宫里那位的想法,只顾着自己开心。而令他们意外的是,叶沫竟然遇袭了。
说起来,他们的装扮相当普通,算得上丢进人群里就消失的那种。这也是叶沫的主意,她就想好好玩,才不要因为容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纵使如此,他们还是被盯上了。
事情是这样的,叶沫从前并不喜欢听戏,总觉得咿咿呀呀并不明白。但来到这里后,总免不了随大流听上几场。听多了,她便从一窍不通,也渐渐地听出了些门道。虽谈不上多么了解,但也喜欢上了听戏。前些日子听说春丽苑出了一位特别会唱旦角的戏子,她便拖着宋应珑去春丽苑了。
听完了一出戏,叶沫不得不承认那人唱的确实很好,能让她一个外行人听入迷,足以证明他的功底。虽然意犹未尽,但想着以后还有机会,倒也忍下了心中的躁动。不过想到戏里提及的小说,却是勾起了她的食欲。
“王爷,我们也去尝尝那‘化软骨’吧,我真是太好奇了。真的是有那么厉害,吃到嘴里就能让人骨头都软了。”叶沫兴致勃勃地说道。
宋应珑咧咧嘴,“你知道哪有卖的?不过是戏里的噱头,你就听进去了?”
叶沫撅起嘴,“我可是听别人说了,就在两条街外有一家点心铺子,里面就有卖这个‘化软骨’的,听说好吃极了。”说起吃的,她蔓延都是亮晶晶的。
宋应珑看着自家的小吃货,哭笑不得,拉着她的手,小心护着往外走,“既然你这么想吃,咱们去买就是了。”
叶沫嘿嘿一笑,竟然蹦跳起来,看得宋应珑忍俊不禁。
走到那家点心铺子外,还别说,买点心的人真是不少。就是铺子外面,都排着长龙。叶沫上前一打听,都是慕名来买化软骨的。
叶沫指着长龙尾巴,跟宋应珑说道,“嘿嘿,亲爱的王爷,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你知道的,我身体虚弱,站久了会很累的。而且这会儿太阳这么大,我一定会被晒晕过去的。所以,我去旁边的屋檐下等你,你乖乖地帮我排队哦。”说完,转身就跑去了阴凉的茶棚下坐起来。
宋应珑叹口气,认命地上前去排队。看着前面还算移动的比较快的队伍,他心里才没多少抵触。要不,以他的身份,想要买一份点心,还需要排队?
叶沫喝着茶,朝宋应珑挥挥手,丝毫没注意有人衣袖中藏着一把匕首,悄悄地朝她靠过来。
宋应珑起先也没注意到,等到察觉那人的意图时,那人已经距离叶沫只有两步远了。
“沫沫……”宋应珑只来得及大声喊道,根本没办法救下叶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举起匕首向叶沫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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