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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又称上元节,是新年第一个重要的节日。古曦国的传统习俗为,在元宵节这天晚上出门赏月、燃灯放焰、喜猜灯谜、共吃元宵、拉兔子灯,京城中还有不少人潮聚集之地,会耍龙灯、耍狮子、踩高跷表演。是以,这一夜的京城热闹非凡。
天刚擦黑,叶沫就拉着宋应珑出门了。不想身后跟着一串尾巴,她在出府前很大方地给下人们也放了假。所以,穿着朴素的凛王夫妇,与普通百姓并无二处,这倒是让叶沫在人群里很自在。
第一次过元宵节,叶沫对街上的一切都很有兴趣。看到有人摆擂台猜灯谜,叶沫拉着宋应珑就挤过去了。问清楚了规则后,她兴致勃勃地看着宋应珑,“王……珑哥哥,你要不要也试试啊?”看到宋应珑没反应,她抓住他的胳膊撒起娇来,“珑哥哥,试试嘛,试试嘛。头奖是金条哦,简直太诱惑了。”
宋应珑无奈地睨了她两眼,自己那么有兴趣,干嘛非让他去参加呀。见叶沫都撒上娇了,他也不想拒绝。把挂在外面的灯谜都看了一遍,然后很无语地又睨了叶沫两眼。居然让他去猜这么简单的灯谜,根本就是侮辱他的智慧啊。交了费用,他胸有成竹地走上擂台,他提笔在摆好的纸上行云流水地写下了灯谜的谜底,然后交给了一旁的伙计。
对好答案后的伙计目瞪口呆,居然全对。惊吓过后,他赶紧把谜底交给了掌柜。掌柜也挺惊讶的,但没耽搁时间,赶紧上台向围观群众说了宋应珑获头奖的事,然后把摆在台上的两根金条放到了宋应珑手上。而后,他又鼓励了台下的观众,让他都努力,说不定还有金条在等着他们。一时间,台下又哄闹了起来。
宋应珑其实并不把这两根金条放在眼里,但看到叶沫很兴奋地为他鼓掌叫好,他突然觉得,上台露面赢金条,似乎也不那么难受,至少能博得美人一笑,倒也算是件好事。
下了台,宋应珑将金条放到了叶沫手里,眼里满是宠溺,“这两根金条,你今晚随意挥霍吧。”反正只要佳人开心,让他送上一箱金条都不在话下。
不过他的豪放倒是把周围的观众给惊呆了,毕竟看他们的穿着似乎也不像是富贵人家。这两根金条,放在寻常百姓家中,那得用上多少年了。这男的居然这么豪气,让自己媳妇儿随意挥霍,真是太败家了。只是,不用说,不少女人都在眼红叶沫,嫉妒她有个如此宠她的丈夫。可有什么用,再嫉妒,那丈夫也是人家的。
看到两人消失在人群里,大家也跟着收回了视线,看到台上又有人上去了,刚才的一幕也很快被他们忘在脑后了。
叶沫拿着两根金条爱不释手,一直摆弄着,舍不得收起来。宋应珑哭笑不得,见她连走路都不好好看路,很干脆地从她手中夺过来。
“哎呀,我的金条,你怎么抢走了。”叶沫嘟着嘴巴,不满地控诉道。
宋应珑将金条放进自己的怀里,“不过是两根金条,有那么高兴吗?走路都不好好走,我当然得给你收了。”
叶沫抱着他的手臂,笑嘻嘻地说道,“因为那是珑哥哥赢给我的啊。我高兴嘛,控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她高兴地笑眯了眼,那样子真真愉悦了宋应珑。
“你这张小嘴可越来越会说话了,不过,好好走路,想买什么,我给你买。”宋应珑牵住她的手,“走吧,别挤散了。”
叶沫忍不住脸上的笑容,也没再要求拿着金条,乖乖地跟在宋应珑身后。路过一家花灯店,她扯扯宋应珑的衣袖,指着一只造型逼真的兔子灯说道,“珑哥哥,我想要那只兔子灯。”
宋应珑没说什么,小心地护着他穿过人群,走进了花灯店。谁知道,竟在那里遇到了悠湘。双方见面的时候,都愣住了。
见到差点害死自己的人,叶沫心里有点复杂。想要冷脸相对,又怕破坏了今晚美好的气氛。可无论如何,她是笑不出来的。为今之计,买了兔子灯就走,不跟对方过多纠缠,是为上上策。
宋应珑此时的表情也不太好看,悠湘那眷恋的眼神实在是让人无法忽视。之前因为悠湘,让他差点失去沫沫。后来又因为她,让沫沫吃醋。念在过去的情分上,他不想让她太难看。那么,买了灯赶紧走吧。
夫妻俩难得这么有默契,奈何对方不给力,没等他们出声,对方就先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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