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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你这个混蛋,争强好胜,自以为是,只想着自己扮英雄,却拿战友的生命当儿戏……
你从来不听我的指令,每次都是自作主张,今天终于害死自己搭档,于大海,你知道吗?是你杀死于坚的,你就是凶手!”
分管局长刘仲伟的激情指责,虽然事后,他向于大海道歉,说因为当时看到于坚的死相过去诡异,控制不住,一时冲动,以及战友们的沉默以对,这都让于大海痛苦不已,陷于深深的自责之中。
第二天上午,已经冷静下来的于大海,独自一人回到现场,开始寻找线索。
凶杀现场,除了警方勘察时留下几处标识痕迹外,一切又归于平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在进山口的树林中,于大海发现林业部门为专控防火安装的监控镜头。它的位置比较隐秘。站在它的下面,和其辐射二十米区域内,很难发现。
如果严谨客观一点讲,这个监控镜头,被挡在茂密的枝叶之中。它能拍到下面的情况,几乎为零。
虽然如此,于大海还是带着侥幸心理,赶紧与林业公安局联系,要求查看当天的监控录像。
等他赶到监控室之后,方才得知,在案发当天上午,大约九点半钟左右,相当于警方勘察现场的同时,即有同事前来以破案之需,取走近三天的全部录像磁盘。
于大海立即与刑侦支队长安有道联系,但他说支队没有派人去取录像带。或者说,至今只对那边没人发现林业部门为防火安装的监控设施。
于大海马上警觉起来,在经过详细询问之后,根据监控室工作人员对来人相貌的回忆描述,取走证据的,正是地包杨本人。
为了证明他们的清白,值班人员再三强调,对方出示的,是正规的公安证件。
因为林业公安局也是同行,于大海相信这两位中年值班员,完全有经验分辨出对方所持公安证件的真假。
于大海心想:不仅自己是有心人,怀有侥幸心理,希望在监控系统中获取证据,目前看来还有另一个有心人,以防万一,担心留下证据,提前取走录像磁盘。
可见这位有心人的缜密思维,高于自己。
当然这样说,不算公平:假如当时,于大海不是因为自己涉入案中,还因为于坚的死扰乱他的心绪,他一定会在案发当时,发现这个监控镜头的。
同时这是一个证据,证明有人在暗地里为地包杨撑腰,并且为他办理一副正规的公安证件,让他如此大胆妄为,明目张胆地取走磁盘。
如果从有能力为地包杨办理公安证件这件事上分析,这个背后之人,绝非等闲之辈,最起码他与市局领导有关。
于大海想:有没有可能,他就是大人物?
在此之后几天,于大海一直在现场四处查看。
有一天,他坐在一块岩石上,远远地看着那颗曾经铐过地包杨的松树,想象着躺在地上已死的于坚,在自己的大脑中,重建现场,对案发中不合理又诡异现象分析,出于职业习惯,他对自己提出几个疑点:
第一,假设是地包杨的人,在于大海离开后,偷袭于坚。
但做为多年出生入死的搭档,他非常了解于坚的工作习惯,因为常年与犯罪分子打交道的原因,于坚已经养成高度警惕的习惯,特别是在执行抓捕行动,或者,独自执行看押罪犯任务时,除非是自己的战友,否则,任何人都休想靠近他。
这一次,是他独自一人看押案犯,更不可能让陌生人走近自己。
所以,这次事故不可能在不发生枪战,又没有发生搏斗的情况下,凶手及其同伙,能轻而易举地靠近于坚,夺下配枪,将他打死。
根据弹道检测证实,打死于坚的,正是他自己的配枪。
于大海回忆当时现场,为了安全,他们把地包杨以背式反拷在松树上。
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他们选择的是一棵,约有三十厘米粗的成年松树。
为了等待特警,方便集合支援队伍,两人特意选择一块比较空旷地带,以这棵松树为中心,周围大约有十二、三米间距空场,因此视线良好,属于完全可控视环境。
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于坚被人悄无声息地缴械处死。
法医已经证明:松树下,就是杀人第一现场。
第二,这是于大海自己比较主张的判断,凶手一定认识于坚。而且,是一个让他非常信任的人!
因为这个人,可以让于坚在毫不防备,又没发生搏斗的情况下,轻易取走他的配枪。
于大海因此认定这一切,是隐藏在警队中的内奸所为。
直白一点说吧,杀死于坚的,正是我们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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