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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八章税务难题(三)
“老李啊,你看金石集团卖出股票认购证一事是否与投机倒把罪有涉呢?”
刘书记将李局长所提供的报告翻阅了一遍之后,并未就报告本身有所置评,而是问起了个关键性的问题来。
“书记,如果是九一年以前,贩卖股票认购证的话,应该是符合这一条款的,只是我们国家已经在九一年九月废除了包括粮票在内的所有有价票证,投机倒把罪的条文虽尚未正式废除,可已经不在实践中有所界定了,另外,考虑到股票本身就是有价票证,其转让在国际现行法律条文中已经规定是合法的,在界定上,我们税务部门认为股票认购证与股票应该是一回事,其转让应该是合法的,当然了,这只是我们税务部门的理解,具体是不是这样的,还得看公安部门对此的具体解释。”
在这个年月,各政府部门在职权范围上并不是特别的清晰,诸如投机倒把罪的认定,税务部门以及公安部门都有着一定的发言权,李局长对股票认购证一事上的界定么,自然是也是能说得上话的。
“嗯……”
在听完了李局长的解释之后,刘书记皱着眉头,又默默地思索了片刻,而后方才拿起了话筒。
“郑局长么,我是刘维明。”
电话方才一接通,刘书记便即声线冷硬地自报了家门。
“书记您好,我是郑子旭,请您指示。”
电话那头,公安局局长郑子旭正在喝茶呢,冷不丁一听对面的人是魔都大班长,当即便被吓了大跳。
“有个事要问你一下,是这样的,最近市面上正在热炒股票认购证,据我了解,金石集团也在大量抛售此物,你们公安局对此事有什么界定吗?此事是否触犯了投机倒把罪?”
刘书记久经宦海,自然不是等闲之辈,在准备向中央打报告之前,该了解的一些紧要事项,他是断然不会轻忽了去的。
“书记,您说的这件事,我们公安局已经掌握了不少情况,局里也专门针对此事开会研究过,目前局里还没能形成统一的认识,事情的关键就在于股票认购证与股票是否是一体的,如果是,那么依照中央去年年初出台的法律法规,股票属于可转让的有价票证,其转让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至于股票认购证,不止在国内,在国际上也是首创,目前我们无法在法律条文上找到相适宜的条文,也无法根据国际惯例来界定其转让是否合法,这一点,恐怕需要公安部给出具体的解释了,在相应法律法规出台前,我们魔都公安局方面恐怕是无能为力的。”
这一听刘书记问起的是股票认购证的热炒一事,郑子旭的头顿时便大了好几圈,没旁的,近来关于这方面的纠纷实在是太多了些,不少觉得自己卖亏了的股民想反悔,直接就跑去派出所报案了,结果呢,公安局这头一查,得,股票认购证这玩意儿根本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条文来界定,在实际处理中,公安局不得不采取调解的策略,效果么,自然是有够差的。
“嗯,按你这么说,股票认购证一事的界定存在着法律盲点,我没说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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