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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的尽头是起点
曾经,有人问我,青春是什么?
起初,我的回答就是俩字,一个青,一个春,简要的概括为青涩的春天。
青涩,和懵懂划拳,它们打成了平手。
春天,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它充满了希望。
对我来说,青春其实就是一个懵懂少年,在追梦的道路中,不断成长的过程。
但自从遇到他们以后,我发现,青春并不是单纯的成长,它仿若带着刺的玫瑰,既妖艳芬芳,又触手难及。
青春路上,布满了心酸、甘甜、苦楚、辣妹、咸泪,只有酸甜苦辣咸撑出的一片天,才能称之为,青春。
有他们在,我的青春并不孤单……
坟地里,墓碑前,摆放着两个酒杯,一瓶白酒,以及几束鲜花。
但墓碑刻的不是我叶琪的名字。
我坐在墓阶上,伸手抱住墓碑,前额抵在墓碑的一角。
闭眼冥想了一会儿,我将酒杯斟满白酒,这时,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有的雨滴无规则的砸在我的脸上,也有的雨滴落到了酒杯里面。
不过,就算酒杯里面的液体高于盛装它的端口,它也没有溢出来的迹象。
正如我的忧伤,哪怕积郁的再多,它也不会从我的心口涌出。
泪水再多,它也会像滴在我脸上的雨滴一样,会从我的脸庞滑落,然后风干。
我顺势握住杯脚,高举,不知道是敬天,还是敬我逝去的青春年华。
随后,我的手臂陡然一沉,并且立马扣过手腕,将酒杯送入我的嘴中,一口闷掉。
好烈的酒啊,我喝完的第一感觉,喉咙便是火辣辣的绞痛。
我咬着下唇,死死的咬着。
皮破了,血流了出来。
鲜血的腥味,着实令我好受不少。
“啊!”我放下酒杯,伴随着酒杯与石碑轻微的撞击声,随即我拿起另一个酒杯,还是一口闷。
喝完了再倒满,我也不说话,就是一个人独自买醉。
一杯接着一杯的白酒入肚,就跟喝白开水似的,一点感觉也没有。
眼瞅着酒瓶里的透明液体见底,我忽然将手中的两个茶杯猛地往外一甩,茶杯脱离我的掌心,落地以后“咔嚓”“咔嚓”两声,顿时四分五裂。
我抓起那瓶白酒,仰面狂倒,液体从瓶口肆意涌出,落入了我的嘴中,我喉结蠕动了几下,那些液体,便尽数进入我的胃部消化。
“啊……啊……”一瓶一斤多的白酒就这样被我解决了,我手里紧紧的攥着瓶口,随即将空酒瓶忽地抡向墓碑,空酒瓶撞到墓碑,“咣当”一下碎开了。迸溅出来的碎片划伤了我的手背,脸蛋,眼角,我从心中,发出歇斯底的吼叫。
紧跟着,我扔掉破碎的空酒瓶,一拳一拳的打在地上,很用力很用力,“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呀!”最后一拳下去,我的骨头,折断了。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我双颊彤红,一看就是喝醉了,在发着酒疯,但我心中明白,我没醉,醉的是这片天,醉的是……这片情。
发泄完以后,我环手抱住这块墓碑,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我一边流着眼泪,一边从怀里掏出一张褶皱了的泛黄照片。
我把照片放在地上,铺平。这是在山顶上拍的,是我和他们的合照,里面有男的,也有女的,我指着照片最中央的那个人,喃喃细语,“那是我的兄弟。”
然后下一秒,诡异的事情便发生了。
我手指按着的那个人,从照片里面缓缓消失,而我边上的墓碑,也正在徐徐消散,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我盯着手中残缺的照片,中间少了一个人的照片,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事情很诡异,但我并没有被这诡异的一幕吓到,因为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这份残缺了的友谊,就跟这张残缺了的照片一样,会消失,会淡忘,会从其他人的心中抹去。
可我,会永远记住这份情谊,终生难忘。
这时,天空的乌云渐渐散开,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天空。
是啊,入夜了。
我凝视着这象征团聚的圆月,发自内心的一笑,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在笑什么?就是莫名的想笑,然后我缓缓的抬起手臂,指向那孤寂的月亮,说:“那是我永远的兄弟。”
世界的尽头便是起点,万事万物,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人生中遇到的人或物,不过是推动生命发展的一剂催化剂,迟早会消逝。
但我想要做的,就是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
事情,得从三年前开始说起……
要死一起死
“好无聊呐,好无聊呐。小颖肯定又在和她的男朋友滚床单啦。”凌晨三四点中,我在床上,抓着头皮,辗转反侧。
今天晚上,是高考结束的第一晚,我竟然失眠了,好烦。
至于我失眠的原因,出在小颖身上,小颖原名曹小颖,是我高中三年的同桌,亦是我暗恋三年的女神。
高考前的晚上,我伺机向她表白,可惜被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她有男朋友了,一个从小学生三年级就有了的男朋友。
换句话来说,他们相爱了十年,整整十年啊, 我这个临时出现的过路人,又有什么资格插足于他们之间的爱情呢?
那天晚上我失魂落魄的回到宿舍,脑子里面都是曹小颖的身影,挥散不去。所以那天晚上,我很迟才勉强入睡,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进入深度睡眠。
翌日高考,我都是无精打采的,不对,是高考这三天,我都是浑浑噩噩的渡过,那考试题目,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竟答了些什么?
高考结束后,我明白我失利了。可就算到了那一刻,我的脑子里面,装着的,还都是关于曹小颖点点滴滴的回忆。
从高一开学初,第一眼见到她的笑容,就对她深深的痴迷住,往后她的一举一动,都在撩动着我爱情的琴弦。
不过,我是有自知之明的人,我自诩配不上她,所以,这份喜欢,这份悸动,被我深深的埋藏在心底。
原本我以为,我和她再无瓜葛,只是开学初见那么一面而已,久而久之,一见钟情也会被时间冲淡。
可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被幸运女神眷顾,曹小颖竟然和我同班,而且,她还成了我的同桌。
你们是不知道,那时我别提有多兴奋,跟吃了伟哥似的,
正因为曹小颖坐在了我的旁边,我才奋发图强,努力学习,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曹小颖有不会的地方,我也会细心教她。
而且,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我都十分乐意效劳。
就算是被当成奴隶对待,我亦是乐在其中。
因为我喜欢她,喜欢她,就得先博取她对你的好感。
渐渐地,我们的关系日益升温,成为了同学眼中的“好朋友”。
然而,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有男朋友了,而且还是个相互喜欢了十年的男朋友,真的,这样的打击,无可厚非是最为巨大的。
换句话来说,我这三年来所做的一切,全特么白费了。
而我失去的,不仅仅是这份爱情,更多的,是我的未来。原本,按照我的成绩,重点大学随便挑,老爸老妈也因此为我自豪,经常拿着我的成绩四处向街坊邻居“炫耀”,但当我考完试回到家后,他们问我考得怎么样时,我艰难的说出考砸了,连专科都不一样能上。
那时,我都不敢看我父母的眼睛,他们绝望的数落我一顿,但我一个字都没听。我的脑子,装的还是曹小颖。
我放不下她,我也想过许多的办法从她的男朋友手中将她夺回来,但我终究没有付诸行动,因为我的软弱,我只能祝她幸福。
流着泪的祝她幸福。
时间回到现在,我躺在床上,手中紧紧的握着一个手机,手机里面是一个qq号,曹小颖的。
我的大拇指,停留在屏幕里面的“加好友”上空,迟迟按不下去,就好像有个排斥力,在阻扰着我。
“唉!”我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加她好友,随后我亲吻着她的头像,轻声道了句晚安。
就在我放下手机,闭上眼准备睡觉的时候,我忽然听到轻微的脚步声。
听此,我心猛地提到嗓子眼上,心想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当时,我第一个念想,那肯定不是我的父母,因为他们都出去找亲戚,帮我搜罗学校去了。这个房子,现在就我一个人住。
我吞了吞几口唾液,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下了床,蹑手蹑脚的挪步到门后,轻轻的开了一条门缝。
从这个位置看过去,正好可以瞥见有一道黑影,拿着散发微弱光芒的手电筒,他似乎在翻找着什么?
我心一惊,心中唯一的反应就是,他是一个贼。
怎么办怎么办?我心急如焚的思忖着,要不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回床上睡觉?不,不行,我不能让小贼偷盗成功。
要不报警,或者打电话给我的父母,让他们过来?
也不行,等他们过来,小贼早就偷好跑了。
经过心理的一番挣扎,我之后做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
我按住手机背部的照相机,打开手机里面的手电筒,紧跟着,我拽开门把手,伴随着“咣当”一声,我跳了出去。
“呔,小贼,哪里跑?”我一边大喊,化解我内心的恐惧,一边把手机的手电筒对准小贼。
小贼穿着一身的黑衣,正对着我,围着我黑色围巾,一看就是专业入室盗窃者。
他抬手挡在眼前,手电筒的忽然强光照射,会让人的眼睛产生短暂眩晕。
他适应了一会儿后,放下手。
在他放下手的刹那,我犹如看到了异常鹰隼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黑夜里,散发着耀眼的色彩。
我原以为,小偷如果偷窃被人发现,第一时间会想着跑,但我显然是想错了,眼前的这个小贼,非但没有跑,反而他的眼底,闪过了一丝疯狂。
紧跟着,小贼一步一步向我逼来,手上亮出一把明晃晃的小刀,他这是要……杀人灭口。
我吓坏了,也怕极了,双腿止不住的颤抖,尽管我的大脑告诉我应该立即跑回房间,锁门,或者大喊救命,可是,强烈的恐惧感让我不仅开不了口,更让我动弹不得。
眼瞧着小贼在我的瞳孔中无限放大,我脸庞滑落的汗水越来越多,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
小贼终究还是到了我的面前,他堵住了我的嘴巴,小刀抵在我的脖颈处,哆嗦的音带,沙哑道,“走。”
其实,他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和风险的,因为我离房间门很近,只要我跳进去,关门,他就拿我没撤,或者我大喊,他也必须得跑。
所以,小贼不敢太快的靠近我,只敢慢慢的接近我,生怕我做出什么举措。不过幸好,我很安分。
小贼推着我到客厅,把我压在茶几上,“说,你家的钱放在哪?不然,我杀了你。”小贼几乎是强压着恐惧低吼。
见到小贼这样,我反倒轻松多了,既然是偷钱的,应该不至于杀人吧!
“不知道。”我语气不善的回道。我是真的不知道,父母的私房钱,我怎么可能知道放哪了?
“不说我就杀了你。”小贼颤抖着那只拿着小刀的右臂,小刀压在我的脖子上,上下抖动。
见到小贼比我还害怕,我就作死的挑衅道,“那你杀了我好了,但是……你敢吗?”
可能是我的话刺激到他了,本来他就绷着神经,现在又被我鄙视,于是他脑子一热,将匕首插入我的心口,咬牙切齿的说,“我就杀你,怎样?”
老实说,我真的没想到,他居然会下死手了。
鲜血顺着刀口缓缓滑落,我能清晰的感觉到生命的流逝,就在这时,我摸到了茶几上放的水果刀,心中恶狠狠的说道,“要死一起死。”随即,我握紧水果刀,扎向小贼的头颅……
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多么高尚的人,胆凡冒犯我的,我都会一一记下,等我有实力的时候,我就会去向他们一一报复。
相对的,任何对我有恩的,我亦会铭记于心,来日有机会,我便会百倍千倍的偿还。
这就是我,恩怨分明的我。
所以当小贼拿着小刀抵在我脖子上时,我没有求饶,也没有服从。
就算他真的杀了我,我脑子里面的唯一念头,便是拉着他同归于尽。
要不是没有力气去挥动水果刀,我一定要让小贼痛苦的死去,敢杀我?你也休想活。
最后,我和小贼双双死亡。
原以为,我的生命到此走到尽头。
我最对不起的人,便是我的父母,他们辛辛苦苦的养活我到了现在,我却因为曹小颖,高考失利,现在又因为一个无关的小贼,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说来真是有够讽刺的。
但我殊不知,花瓣枯萎凋零,落入归根,其实是象征着另外一段生命的启程……
一幢非常豪华的娱乐场所里,一个富二代苏醒。
“呃……好痛。”我睁开眼,揉了揉太阳穴,不知为何,我的脑袋生疼。
“呼呼,苏少,你可算醒过来了,吓死巧儿姐我啦。”在我的眼前,出现一个三十出头的美女,她化着浓妆,拍打着偌大的胸球,脸上的恐惧和担忧随即被兴奋取代,她长长的吁了一气。
见状,我并没有对美女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而吓一跳。
我皱着眉头,陷入回忆当中……我不是和小贼同归于尽了吗?我不是死了吗?
这是什么情况?
难不成我死而复生了?
谁来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蹙紧眉毛,垂下脑袋,抚摸着自己。
一身白色的西装,高端上档次。
每个手指戴着不是黄金就是钻石,而且都是价值连城的高档货。
尼玛这个土豪在炫富啊!
但是,但是这具身体竟然,竟然不是我的啊。
我特么死后灵魂附在这个土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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