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重要的是,庆典过后,工人就会把岩石刺敲碎,铺设道路。
“早上好,大人!”高尔泰穿着节日盛装,拉夫(褶饰领)在脖子上围成一圈,看上去就像脑袋以下装进了罐子里。
“早上好,高尔泰顾问。”
“您的抖森似乎又长大了一点。”
“它还没有成年,看样子还会继续成长。”李斯特拍拍抖森的肩膀,对这只暴土狗是越来越满意。
他已经不容易摸抖森的脑袋了。
以李斯特自己的身高,用大陆通用的皮尺,测量为一米八五。
抖森从头到尾笔直伸展的长度,是四米二六;前肢肩高一米四一,后肢高度一米二五;自然状态,头高一米九七。
与珊瑚岛上存在的普通老虎相比,抖森明显大三圈。
普通人类体重在一百三十斤左右,珊瑚岛的老虎体重在五百斤左右,抖森的体重,已经达到一千三百斤。
从犬科动物方面来说,抖森是当之无愧的巨无霸。
“还会继续生长,天啊,它会成为珊瑚岛最大的魔兽吗?”高尔泰语气浮夸,显得很惊讶。
事实上只是配合李斯特,炫耀抖森。
明知道对方在拍马屁,李斯特还是甘愿上当:“或许不太可能成为最大的魔兽,要知道雷牙猪的体重,是抖森的几倍。但是比起唯一一只紫沙鳄来说,抖森与之一战,应该能打成五五开。”
紫沙鳄皮厚耐揍、魔法手段丰富,抖森只会岩石刺、但行动敏捷。
当然都是中级魔兽,没有真正比较过,谁也不敢保证哪一个更强大。天时地利人和,都会影响战斗结果——紫沙鳄只是一头蠢笨的魔兽,抖森却有着鲜花镇作为后盾。
高尔泰赞叹道:“能与紫沙鳄一战,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当初伯爵大人都没能将紫沙鳄杀掉。固然有伯爵大人并不重视紫沙鳄有关,但也足以说明中级魔兽的恐怖,抖森会是鲜花镇最强的守护!”
“就是食量比较大。”李斯特笑着抱怨一句。
以前抖森一顿饭,顶他七顿饭;现在抖森一顿饭,顶他七天饭。关键抖森还很挑食,普通饭菜根本不吃,必须是鸡鱼肉蛋,偶尔吃点番茄、野果,补充一下维生素。
换一个乡下贵族。
根本养不起抖森。
乃至于李斯特都有点儿后悔:“当初就不该将荆棘岭的森林砍掉,应该作为抖森的食堂,保留那些野兽、魔兽。”
这只是幸福的烦恼。
片刻后,以赛亚、布莱尔、马库斯等人,陆续赶来城堡,每个人都换上了节日的盛装,夫拉克·阿比埃。
连两位魔法师,都换上燕尾服,赶来参加庆典。
李斯特洗了个澡,也换了一身自己的夫拉克·阿比埃。
贵族服饰非常繁琐,在托马斯的伺候下,他花了足足有一刻钟,才将这身衣服穿戴整齐。感觉身体被勒的有点儿紧绷,还好天气已经转凉,不会感觉到闷气。
“老爷,夫拉克·阿比埃天生就是为您这样的贵族设计,它衬托出了您的高贵不凡。”托马斯由衷赞叹。
事实的确如此。
当北谷城的贵族们逐一赶来,站在贵族的簇拥当中,同样都是夫拉克·阿比埃,李斯特不管从哪个方面看过去,都有着鹤立鸡群的焦点效果。
英俊的相貌,挺拔的身形,高贵的气质,以及那淡淡的温和笑容。
男人看了惭愧,女人看了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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