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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红衣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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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崇光与慕惊年在酒楼上且斟且饮,酒楼中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人一多就有了烟火气;酒楼位于新科游行的必经之路,而且视野开阔,二楼雅间正好面朝伏驷街,许多富家小姐携带豪奴,洒下大把金银将二楼包了场,只为一观新科举子的风采,更想看看那位携妻而行的状元郎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这女子一多,就有了江湖。

    清秋时分,七月流火,一场秋雨洗去残存的暑气,让人直觉清爽自如,心怀大畅。隋朝海纳百川数十年,并不禁止百姓穿戴前朝服饰,未将其视为洪水猛兽包藏祸心,反倒是如此大度雍容几乎自负的态度,赢得了无数八国遗民的民望,海晏清平与否尚未可知,单凭这一份天下唯我的气度已让人深深折服。

    酒楼上诸多女子穿上了时下风靡京城的南唐婉螺裙,上窄下宽,将胸脯的弧线勾勒得明媚动人,裙摆两层碎花,走起路来摇曳生姿,带起阵阵勾人清香,真真是好个秋。

    女子三三两两成桌地将楼上雅座霸占一空,家役奴仆在桌旁垂首而立,偶尔有性情活泼开朗的小姐娇笑着令其饮酒,也不多话满饮一壶,并不唐突僭越。

    莺莺燕燕中又有一桌格外显眼,两男两女,稍大的那名少妇气态雍容,眉眼妩媚,淡青色螺裙外披一件蚕丝薄纱,胸前风景波澜壮阔而藏于薄纱中,隐隐约约可见雪白肩膀,一看便是高门大族里的女子。少妇身旁坐着一位古灵精怪的少女,少女眼睛清澈明亮,四顾乱瞟,配上那一身鹅黄长裙,真应了那句豆蔻年华正如桃山桃花,娇憨可爱。

    另两名男子,一名中年文士执象牙扇有名士风流,另一人是及冠少年,谈笑间毫无拘束。

    “南姐姐,你穿这身衣裳可真好看,来的路上可有好多男子往你胸口瞥了好几眼,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跟你穿一样的衣裳呀,不过要是有男人偷偷往这瞥,我非让我爹把他眼珠子挖出来不可,哼。”少女一手嘬着螺蛳,一手伸出两根手指,含糊不清地说道。

    此言引来三人人大笑,贵态少妇赏给少女一个脑瓜崩,气笑道:“你这小丫头不学女红,惫懒得很,还敢调笑你姐姐了?就你这性子你看以后谁敢娶你,林伯伯早就给你气得胡子哆嗦了。”

    “哪有嘛,我爹爹可最疼我了,没人敢娶才好呢,在家里孝敬爹爹一辈子。”少女吃痛,鼓起腮帮子,扬着小拳头说道。

    少女身旁的少年夹了一筷子清蒸白鲟轻轻放在少女碟子中,笑道:“怎地没人敢娶,过两年我便向林伯伯提亲去。”

    姓林的少女赏给他一记白眼,“谁要嫁给你,我未来的夫君肯定是长得玉树临风,还武艺超群的奇男子,你也不看看你长得什么德行,做梦吧。”说毕还做了个鬼脸,呸呸两声。

    少妇作势要打,少女缩了缩脖子,其实不丑,甚至生的清秀少年则斟满杯酒苦笑着摇摇头,中年文士不动声色,眼中满是宠溺。

    窗旁的李崇光自斟自饮被娇憨少女打断了思绪,笑着回头看了一眼。慕惊年醉蟹下肚,加之被王爷殿下骗着喝下几杯桂子当归酒后,酒劲上涌,原本就迷人的桃花狭长眸子显得有些迷离,往后一靠,红衣少年在清秋阳光下如同忘忧的谪仙。

    人走在外七分靠皮囊,三分靠衣裳,慕惊年的皮囊无疑是极为出众,穿上王府中江南织造的红锦之后更增添些许贵气,卖相极佳。

    娇憨少女察觉到李崇光的目光后,回头正瞧见看着街上发呆的慕惊年,一时间痴痴然得舍不得移开目光。

    慕惊年回神,与少女四目相对,少女蓦地俏脸粉红,扭过头去,靠在少妇肩头,羞涩难当。少妇无奈笑着向着慕惊年点了点头,心底颇有些讶异,这般气态非凡的公子哥即便是在她老家名仕风流遍地的江南水乡也颇为罕见。

    与少女同桌的少年吃味转身,眼中颇有些敌意。

    慕惊年不以为意,被街上的喧闹声所吸引,转头看去。

    街上头浩浩荡荡一众人行来,为首着一袭青衣与一名美妇携手而行,身后两人骑马缓行,百姓们皆为其让道,眼神羡艳。

    酒楼酒肆中慕名而来的一众千金小姐蜂拥至街旁窗旁,踮起脚尖观望,蛮横一些的便让家仆硬生生地挤出一条道来,被扔出来的平头百姓也只敢怒目而视之后,灰溜溜地离开。

    至于娇憨少女则是依偎在少妇身边,站在与慕惊年相邻的窗户旁,也不知是看状元郎还是红衣郎。

    “这些个锦衣而行的便是我朝此届举子,头三人乃是钦定三甲,不过这个状元郎颇有些意思,原本乃是龙骧将军之后,家室富贵,不过因其父亲在朝廷党争中不知死活地撩拨王鹧巨那头虎威犹在的老阎王,被皇上一撸到底,家道从此没落。身旁那个美妇是十年名动江南的歌姬秦应如,当年为了她无数名流士子一掷千金,只为看一眼那未央湖上薄纱剑舞,湖声剑影长歌舞,风彻江南大风流,引得无数士子疯狂,不过在那之后秦应如便销声匿迹,原来是跟了这个落魄书生,十年落魄,如今也算扬眉吐气了,这携妻而行在大隋史上也算是首例,得志不忘糟糠,书也算没读到狗屎里去。”李崇光轻声为慕惊年解惑,却看到慕惊年紧紧盯着街上,眉头紧锁。

    李崇光疑惑地问道:“木头,怎地了”

    慕惊年沉吟半晌,指了指为首白马,以指蘸酒在桌子上写下“毒”“疯”二字。

    李崇光聪慧异常,瞬间明白了慕惊年的意思,倒吸一口凉气压低声音问道:“你是说有人给马下毒,至其发疯?”

    慕惊年犹豫了下,再写下“可能”“马眼”几个字,李崇光顿觉事态重大,悚然起身,探出窗口紧盯着白马双眼,果如慕惊年所说被新科状元所牵白马双眼赤红,已然开始不安地轻踢前蹄,如果说李崇光前一刻还有些怀疑,在白马口鼻溢出丝丝鲜血时便再无半点不信,瞬间冷汗从背后冒出,打湿内襟。

    身为亲王,李崇光内心无比清楚皇兄对这个九连红新科状元的重视程度,为其进入朝堂为官壮其声势,在考卷上御批“得卿幸甚”四字,甚至大违礼制的携妻而行也给予默认,只为这条落魄书生能感恩戴德,士为知己死地为大隋江山效死力。要是他在此时被重马踩踏至死,或者落下终身残疾,无疑是在其人生最得意时予其当头刀斧,即便侥幸能活,可落下一身残疾,精气神必将散去大半,为何能在朝廷为官?

    李崇光心思百转,刚想出言提醒而街上此时鼓锣喧天,市民又加之喝彩,吵闹至极,根本无用。王爷殿下不禁咬牙切齿道:“如此歹毒心计,别让本王知晓是谁,否则必将送去监察司剥皮抽骨!”

    李崇光看着王爷殿下着急模样,在桌子写下“救”,然后指了指自己。

    李崇光眼中精光一闪,急切问道:“你是说你能救下他?”

    慕惊年做了个骑马的姿势,再指了指自己。

    论马术,蛮族可说是天下骑军的祖宗,千年前便在马上一刀一刀的蛮横将偌大个中原杀了个通透,用累累血债森森白骨教会了中原骑军如何骑马,如何马战。

    李崇光一拍额头,说道:“倒是忘了你是那族出身。”

    慕惊年歪了歪脑袋。

    百般思索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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