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党国勋略好,然后高考时为了陪她一起,党国勋就跟她填了同一个志愿,两人如愿以偿的上了大学,直至毕业。
甚至在参加工作后,他们两人都在一个单位,这种如胶似漆的感情,让我听完都感觉到一种羡慕。
但是意外发生了,在某次党国勋在单位值班的时候,舒晓琴独自一人回家,在路上被一个流氓老大给发现了,然后接下来的事情不止是在舒晓琴的心灵上裂开了一道极大的创伤,更是在她的小腿上留下一道近二十公分长的疤痕。
党国勋在得知这件事后,什么也没有说,也阻止了别人提议的报警,他不想让舒晓琴的名声蒙羞。
他知道那个流氓老大是谁,于是他拎上了一把菜刀,找到对方。
而那一晚,恰巧就是那个流氓老大正在陪庞建军喝酒。
于是党国勋走到流氓老大身后,直接从腰里掏出了锋利的菜刀,二话不说直接就跳起身来一刀砍下,直接把那流氓老大的脑袋给剁了下来,就像是皮球一样滚落在。而坐在他旁边的庞建军,则被喷了个满身是血。
下一瞬,跟随庞建军一起的所有人都掏出了家伙,要砍他。
而他党国勋却是直接把菜刀一丢,然后蹲到了地上。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要讨饶的时候,包括庞建军也这样认为的时候,党国勋捡起了地上的两根手指。
直至现在所有人才注意到,他左手的食指和中指掉了,齐齐的削掉了……
“你知道那两根手指为什么会掉么?”
舒晓琴倚靠在我肩头,脸上泛起苦涩的笑容,不等我回答她就自顾自的说道:“是他在抽刀的时候,把自己的手指给不小心削掉了。”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要捡起手指来的时候,他也确实如所有人所预料的那样把两根断指给捡起来了。但他随后做的事情,你保证猜不到。”
舒晓琴离开了我的肩头,从我烟盒内取出两支烟,一同点燃,然后递进了我嘴中一支。
我正抽了半口时,她突然跟我说了一句,“他把指头吃掉了。”
这句话,呛的我直咳嗽,甚至连肺都差点给咳嗽出来。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竟然能凶悍成这样,甚至我都能模糊的幻想到当时所发生的一幕,那就‘咯嘣’‘咯嘣’的,咀嚼着自己指头满口鲜血的样子,一定是恐怖而又渗人的。
“最终,庞建军没有杀他,而是把他留在了身边。他很聪明,他也依靠他的这种聪明,成功的帮庞建军打下了很多地盘,踩下了很多的老大……”
舒晓琴还在说着,但我却觉得党国勋不见得是靠聪明打下的地盘,这个地界上人很多,而且谁也不见得就比谁一定聪明。但比狠,我觉得真没几个人会比他党国勋还狠。
连自己的断指都能说吃掉就吃掉的狠人,如果把这种狠劲用来对付别人,谁能承受,谁敢承受?!
这一夜,舒晓琴跟我说了很多,直至最终说起了他们的感情。
自从党国勋跟着庞建军起,他就再也没有动过她。
起初舒晓琴以为党国勋是怕伤她的自尊,怕她遭受过别人的强歼后对那种事情会有一种恐惧。但后来她发现她错了,或许曾经是对的,但至少她发现时已经错了。
因为党国勋已经喜欢上了别的女人,那个曾经肯为她杀人的男人,喜欢上了别的女人!
我觉得,这两口子都疯了,一个为了自己的女人去杀人,杀完后结果却喜欢上了别的女人。而另一个,则是放荡与礼貌并存,疯狂与哀伤同在。
这两口子,真的都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