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沈青虽然年幼,可实力高强,同龄之中难逢敌手。而前来应征的少年不过是些寻常百姓人家的子弟,平日虽也有修炼,但根基太差,可又怎是沈青的对手。
所以两年来,沈青的陪练换了一茬又一茬,没一个能做的长久,直至金霄出现。
当时,金霄一身破衣前来应征,还差点被守门的李老头赶了出去。
金霄虽然不是沈青的对手,可胜在身法灵活,又常常突出奇招,沈青想要取胜,也要费一番功夫。
最关键的是,金霄皮糙肉厚,还十分耐揍。所以一年多来,沈青再也没有换过陪练。
场上,拳脚声,衣袂声、呵斥声响作一片,两人动作敏捷,令人目接不暇
只见沈青向前跨两步,便已来到金霄近前,拳头带起劲风,向金霄胸口打去。
而金霄脚下一晃,便让了开去。可沈青反应极快,紧跟而上,又是一拳打来,直取云霄小腹。
匆忙间,金霄把腿一抬,刚好封住了沈青拳头。然而不待金霄把脚落下,沈青脚下生风,向他右腿踢来。
金霄急忙向后一跃,便化解了沈青的攻势、、、、、、
沈青拳法精湛,势大力沉,招招紧逼,恨不得立刻就能将金霄败于拳下。
而金霄身法灵活,任由沈青他狂风骤雨,金霄始终如那一片扁舟,虽然有些狼狈,却也次次险象环生。
其实这两人的实力在伯仲之间,如果金霄放手一搏,两人谁胜谁负倒也两说。
可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金霄拿了沈府的钱,是要赔沈青修炼武技,而并非打伤沈青。所以金霄很少进攻,一直在努力躲避沈青的进攻。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打了六七十个回合,金霄身法也不似之前那般敏捷,终于被沈青抓住机会,以一招‘暗地藏花’打倒在地。
沈青收拳,关切道:“金霄,你没事吧!”
金霄骨碌翻身而起,揉了揉胸口,恭维道:“不碍事!沈少爷你越来越厉害了!”
然而沈青听后却摇头摇头,失望道:“金霄,你身法灵活,想来手上功夫也不会差到哪去,可你每次与我对练从来不肯放开手脚,这样的对练哪怕次数再多,也没多大意义!”
他找人陪练,就是为了磨炼自己的武技。可是,他每次只是一味的进攻,从来不用理会防守,这样练出来的武技,是不完整的。
而沈青虽然清冷了些,可并未因为金霄乞丐的身份而轻视。而且两人虽是雇佣关系,可这一年多来,两人时常交手,已经打出了感情。
金霄只是收钱办事,又非生死相搏,当然不会拿出全力。
而此时,听沈青此话的语气,似乎对他这个陪练多有不满,金霄也怕沈青失望之下真不要他这个陪练了,那他的财路和安稳的生活岂不是都毁了,于是连忙奉承道:
“沈少爷,武技精湛,招式环环相扣,我不过学了几招三脚猫的功夫,又怎是你的对手!”
从小到大,沈青听惯了阿谀奉承,又怎会被金霄几句阿谀之词糊弄过去。与金霄一同在演武场边上坐下休息,沈青说道:“金霄,等会对练剑法,我要与你换个位置,你进攻,我来防守!”
沈青连忙摇头,拒绝道:“沈少爷,你就别为难我了。我也就跑的快点,你让我进攻,就是要我放弃我的强项。若真要如此,只怕我会败的更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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