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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无情的大火烧毁了一切。
闪电飞光,雷声轰鸣。
顶着忽大忽小的寒凉秋雨,叶枫步履艰难地走在乡下通往县城的那条泥泞的小路上。
他那略显单薄的身上仅披着一件军绿色老式革制雨披,这是他从部队退伍除了必须品外唯一带回来的物件。
“两年了,我还是没什么出息,仍然窝在这个兔子都不拉屎的山沟里。”
托着那双沾满厚重泥巴的军工鞋,叶枫扫眼看过自己邋遢的身上,不由在心里咒骂着自己。
仅管如此,他那微微上扬的嘴角,仍然带着一丝坚毅的微笑。
看着那双军工鞋,叶枫眼前不由浮现出一个靓丽的面孔。
高挑而又匀称的身材,清新脱俗的脸庞,一头乌黑细密的短发盖过光滑的额头,特别是那双充满睿智的大眼睛,仿佛始终在望着他。
这绝对是一个气质女孩,非常有气质,她不是那种让人一看就惊为天人的香艳女孩,而是散发着一种智慧、一种清新,给人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感觉。
她叫宁筝,与叶枫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都是同学,除了上大学,恰巧初中高中都在同一个班级,可谓缘分不浅。
虽然两人没有确立男女朋友关系,但始终有一根无形的线,将两人相互牵连,彼此把对方都放在了心中无比重要的位置上。
两人学的都是医学专业,唯一不同的就是叶枫修的是中医,宁筝修的是西医。
大学毕业后,宁筝去了m国留学进修,时而会回来看望叶枫,而叶枫为了完成他的军旅梦,毅然去参了军。
叶枫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从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知道自己是在很小的时候,被一个当兵的在野外一个尽是焦黑碎石的大坑中捡到的,后来送到了孤儿院。
一直到大学毕业,他所有的生活费用,都是由那支军队资助的。
因此,叶枫从小最大的一个理想就是当一回兵。
那双军工鞋就是宁筝去部队看望他时买给他的。
叶枫原本并不一定姓叶,只因为他刚被抱到孤儿院的时候,院长看到他胸口处有一个牛眼大的紫红色叶形胎记,如同一枚枫叶,便取名为叶枫。
两年前,叶枫从部队退伍回到地方。
当时,个别地区对大学生退伍兵有一项优待政策,给予解决工作问题,但由于复杂的社会现象,当地的民政部门把他分配到了一个偏远山村的小诊所,他就在离诊所不远处的一个瓦棚中安了家。
那时的叶枫也曾有过沮丧,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迷茫,时而感到,自己与宁筝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但叶枫也有一种远超常人的坚毅,这是不同于常人的人生经历所磨练出来的性格,虽然孤独,却不孤僻,虽然贫弱,却异常坚韧。
他时常给自己计划着,两年,就两年的时间,一定要走出这个山沟沟,去找她,以一种全新的形象去找她,把自己对她所有的感情毫无保留的向她倾诉。
这两年里,叶枫一边实打实地工作,一边计划着自己的目标,时常跑到省城,远远看一眼宁筝。
宁筝在半年前就从m国回到了家乡,在省城中规模最大的一家医院工作,靠着过人的气质和学历,以及在m国进修的资历,仅半年时间就做得风生水起,羡煞了同龄人,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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