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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长杰走出办公楼,站在门口,掏出一颗烟点上,狠狠吸了一口,咳嗽了几下,噗地一口痰吐在一旁。他看了看教学楼,眼里闪过一丝狠厉,暗暗下定了一个决心,冷哼一声,回家去了。
乐江跟晓雨晓雪姐妹俩,约好了去燕京的事,心里也很是向往。
前段时间学音乐基础,这两天练琴测声,让乐江对音乐的兴趣越来越浓,前世他本就很喜欢听音乐,唱歌也被誉为k歌小王子,但也顶天也就是普通爱好者的水平。
这次回来,能有机会在这项爱好上,接受专业的训练,接触更广阔的世界,乐江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凡人小伙子,忽然拜进了一个修仙门派一样,再想想那么多存在自己心里的歌曲,嗯,这不就是入了山门的小伙子,身上藏了金手指嘛。
乐江骑着自行车,边想边嘿嘿笑了几下,回家去了。
“姐!这次你要多帮我出出力,我爸我妈成天说,让我向你学习,所以你去帮我说话,绝对好使,他们一定能答应我去燕京的事。走吧,现在就跟我回家!”乐江一走,何晓雪一刻也坐不住,拉起何晓雨就出了门,回家去了。
……
第二天,晴。
乐江一家正在吃早饭,嘭嘭响起了敲门声,门外一个高亢的嗓门喊:“春秀,走啦。”
乐江忙过去开了门,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妇女闪身进来,一股香水味冲的乐江倒退了几步。
原来是以前的邻居王巧田王婶。
这个王巧田和她丈夫宋大山,以前跟乐江爸妈一样,是县纺织厂的双职工,后来宋大山下海经商,一开始从南方捣腾些假货,赚了不少钱,然后就当起了包工头,用厂子里人们的话说,赚的钱海了去了。
有了钱,一家就搬出了这破旧的家属楼,平时也很少回来,但有一样,只要开家长会,必来找乐江妈杨春秀一起去学校。他们家儿子宋小光,跟乐江小学初中一直同班,现在在235班。
王巧田进门,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粗胖的手翘起兰花指,摸了摸头发,“春秀,看,我刚做的头发,烫的好看吧?”
乐江听到也扭头看了一眼,嗬,这位可够新潮的。
烫了满头的细卷不说,居然还染了一层酒红色。脸上纹了眉,化了妆,大红色的口红抹在大嘴上,令人不敢直视。再加上一身桃红色的衣裤,在这个年代,这个小城,走街上估计回头率百分百。
乐妈赞了声好看,然后道:“每次开家长会,你都这么积极。”
“哎呀!我能不积极吗,你是不知道啊,我们家宋大山,什么也不让我干,天天就是给我钱,让我随便玩,我也不会玩啊,每天就是打麻将,唉哟这麻将打的我哟,腰疼!这好不容易有事能出去一趟,我可不得积极点嘛。还是以前在厂子里好啊,每天都是站着,累是累,可腰不疼啊。我呀,真羡慕你呀春秀,真想还回厂子里上班。”王巧田说着,双手拧到背后捶了几下腰,装模作样。
乐妈笑道:“你去跟厂长说,肯定让你回去。”
“哎呀,我现在带着这戒指,这镯子,可干不了那些活了。”王巧田说着,伸出双手,一手一只金戒指,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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