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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韦立轩很顺利地开车进了龙丰园,停了相对比较偏僻的里侧。
没多久,一辆很破烂的面包车开了进来,来者正是那个枪手,远远地看到只有韦立轩一个人,他也长松了一口气,由于他双手受伤,一身本身也用不出三两成来,不得不赌上这么一把,看样子还真赌对了。
做为一个职业杀手,他自认看人很准,至少这个韦立轩只是一个都市金领,就算是给他把刀,他都没有胆子杀人,这种人属于最好敲诈的,如果是个狠人的话,他肯定会遵守职业道德的。
远远地停车观察了一会,车子再次启动,缓缓地开了过来,看着地上棱角分明的提包,长长地松了口气,有了这笔钱,至少能过上几年好日子了,伤得太重了,以杀人为生这份职业肯定是干不下去了。
韦立轩深深地吸了口气,把嘴里抽了半截的烟扔掉,然后踢了一脚装满了报纸,显得有些沉重的提包,“钱在这里,拿了钱就赶紧走,走得远远的!”
“当然,我是很有信誉的!”枪手笑了笑,用那只残手努力地把提包拖到了自己的跟前,然后用两根手指夹着拉链打开。
一打开拉链,一股油墨味道扑鼻而来,枪手的脸色立刻就是一变,钱钞的墨味与报纸的墨味差得太远了,而且打开了提包,也不是钞票可爱的粉红色,而是淡黄还有黑色的铅字印。
枪手一愣,然后抬头望向韦立轩,不知何时,韦立轩的手上已经多了一支手枪,以他职业习惯看得出来,那是一支意大利原产的伯莱塔手枪,做工精良,性能可靠,一向都是各国警方的最爱,同时也是黑势力的最爱。
就连那支消音器都是原厂原装的上等货,他这种级别的杀手,弄到这种枪也会精心保护,可是现在却出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手上,而这个小白脸,脸色严峻,还有些恐惧的神色浮现在脸上。
他没有杀过人,绝对没有杀过人,可是他的脸色却变得越来越坚毅起来。
对付这种人,只能让他乱了方寸,自己才有机会可乘,电光火石之间,职业习惯产生的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跟着合身扑了上去,意图撞翻韦立轩,夺枪抢得主动。
韦立轩的脸皮抖动了几下,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板击,加装了消音器,便得枪声被压到了最低,只有低沉的噗噗声。
枪里的子弹被一口气打了出来,双方的距离不过五六米远,在这么近的距离,大半的子弹都打了空,可是仍然有两颗子弹打中了要害,一颗打进了肺部,另一颗则击碎的肝脏。
大量的内出血,堵住了枪手的气管,嘴里冒着粉红色的血沫,身体颤动着,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韦立轩拎着枪蹲在枪手的跟前,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吐出来的血沫,还用枪口捅了捅,“知道吗,我小的时候在农村,杀猪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到绑着的猪被一刀捅进去,然后冒着血沫的血流进大铜盆里!做成的血肠是我的最爱!”
“那是我怀念的童年,但是我更喜欢喝红酒,吃西餐的日子,我再也不想回去困苦的日子,所以,你必须要死,你太贪心了,是贪婪送了你的命,其实,我们都是贪婪,我会以你为戒的,牙哥,你可以安心的去了,我就不补枪了,脑浆迸裂会让我感到恶心的!”
韦立轩拖着牙哥的尸体向一旁的搅拌机那里走,就算是没干过这种事,也听说过用搅拌机毁尸灭迹这种事情灌上水泥直接就沉到地基里头去,找都找不到人。
韦立轩拖动了一会,突然惊咦了一声,伸手从牙哥的腰侧的里头摸出一个薄薄的小芯片来,小芯片是用钮扣电池驱动的,在暗处还有个二极管的小灯在亮着,显然这东西还在工作着。
“这是什么东西?”韦立轩喃喃地低语着,突然一抬头,看到了在不远处的一片砖石后头,有微光一闪。
韦立轩暗叫一声不好,拎着枪就冲了过去,刚刚跑到砖石的后头举枪,就看到一条人影翻过围墙消失不见。
韦立轩再一次追了上去,只有荒草晃动,早就没了人影。
韦立轩把枪一收,赶紧又回去,他必须要尽快地毁尸灭迹,可不能给自己招惹了麻烦。
刚刚把尸体扔进了搅拌罐里头,韦立转就警惕地一回身,只见一个老头正拖着一个编织袋子站在不远处,看到了韦立轩突然一笑,笑得别有一翻深意。
这个老头就是工地打更的老头,他已经认出韦立轩了,把编织袋一扔,笑着道,“原来是韦总啊,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的,我弄点水泥就走!”韦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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