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这些事情又不是我这样愚钝的人自己可以想出的,这就需要各个氏族共同商量。违背那些不能违背的,夏粟与诸位亲族一同征讨;违背那些可以违背的,并不能逼迫他们改掉,也不能以此为名征伐他们。”
“所以夏恳求粟岳盟首考虑,于明年夏季再次召集亲族会盟,共同商讨完善大河诸部的规矩,以约束各个城邑不使他们在不经意间违背了大河诸部的利益,以让他们知道什么可以做而什么不能做。”
附近的一些首领也都点头称是,之前的会盟规矩太过宽泛,而且那时候他们也没有想到真的会有城邑去做那些规矩的监督者和执行者,没有暴力作为支撑的法律便不能称之为法律。
陈健已经做出了让步,这让很多城邑心满意足。仅仅是在榆城驻扎士兵抓捕新盟约签订后的逃奴可以让他们安心,明确了规矩之后大城就无法随意攻伐小城,除非那座城邑有和粟夏两座城邑叫板的能力。原先这规矩如同虚设,但随着华三十五年夏城与东夷的战争已然不同,这是个说到做到并且有能力做到的城邑。
陈健当然知道粟岳给出的条件是让他成为诸部的大祭司,但大祭司的位子不是粟岳能给的,还是需要各个亲族共同的推选。
粟岳没有这样的资格,他的权利不够大,再说给的也没有足够的法理性。
大祭司是神权领袖,其实也就是内部规矩的制定者,因为祭司可以评断对错。不过大祭司不是执行者,执行者仍旧是世俗领袖粟岳,居于世俗首领之后。
换做正常发展,可能大河诸部今后的权力斗争就是神权和世俗权利的争夺,大祭司不和首领同心的结果便是大祭司借用神权争夺世俗权利。
但陈健不可能去这样做,他已经计划好自己成为大祭司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毁掉大祭司这个职位的神圣性。不能为了一时的权利动摇了今后的基础,他是想做首领的,所以就不可能在自己当大祭司的时候弄的神权高于世俗,否则将来还要擦屁股。
粟岳不会知道陈健是这样想的,他是以正常人来忖度陈健,而他仍旧能够推举陈健为大祭司是因为陈健的一贯言论毁掉了神权的绝对正确。
在几年前的会盟时,陈健本来可以提出更好的能够让那些分裂的氏族接受的彼此妥协的规矩,但他没有提出来而是躲到了大野泽去考察任凭大河诸部分裂。那时候威望不够,提出来了也不可能成为类似大祭司的职位,轮不到他。
现在提出来,是可以让氏族信服并且以此名正言顺地成为大祭司的,名望已经足够,实力也足够强大。
只不过谁也没想到这个大祭司却誓要当神权最大的叛徒。
如今陈健的话只说了一半,甚至连榆城政策不对外只对内都没有一口答应,而是要求各族一同前来协商解决,这就让其余城邑很期待明年夏天的会盟,也一次来要挟防止粟岳反悔。
之前的秘谈中彼此已经妥协。
协商结果就是陈健得到大祭司的职位,但要立下规矩让大祭司的职位失去神性,由规矩本身代替神圣指引来评定对错,将大祭司的位子变为一个任何认字评判记住规矩的人都能担当,时日一久地位可能只相当于前世的礼部,但在此之前大祭司拥有仅次于氏族盟首的地位。
而陈健要付出的代价就是严禁夏城用输出意识形态的方式去影响其余城邑,作坊工反抗的事和国人与城邑的关系等事件尽量淡化,转而宣扬亲族一体理论,麻醉底层的反抗,完善对外战争的正义性和神圣性,负责培养各个氏族的亲贵以“名义上的知识选拔掩盖实际的血脉相承”,不得招收其余城邑的平民子弟以提高公学费用的方式断绝其余城邑平民学习的可能,严禁知识在其余城邑的非统治阶级间传播,严禁夏城人在其余城邑开办私学,并在血统论破产之前让贵族掌握知识以完成分化。
这个协议的结果其实就是陈健为了权利广义地背叛了让他权利巩固的逃奴阶层和平民底层,但没有背叛逃奴和底层那些人。消灭某个阶层从不是靠屠杀,屠杀后原本阶层的人没了,但是新的人顶替上去而阶层本身还在。正如榆城范围内大致消灭了奴隶主和奴隶这个阶层,不是杀绝了而是以新工具和新的生产关系取代了旧的阶层本身。
所以这次妥协只会让那些夏城体系内原本的逃奴在感性上有些微抵触,却不会剧烈反抗,陈健背叛的是逃奴这个广义阶层,并非背叛了他们这群人,相反他们成为了夏城这个畸形制度中的既得利益者。
于内,陈健没有失去最支持他的夏城群体的支持;于外,缓和了夏城和其余城邑之间的矛盾,为夏城争取了休养生息的机会,也为今后将妥协的氏族同盟变为暴力统一一扫陈旧阶层的新国家积蓄了力量,反正盟约签订就是为了将来撕毁,史是以百年为单位计算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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