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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家宴男女分席而坐,因是一家人,没有隔屏风。弘云看着隔了两张桌子的黛玉,朝她递了一个询问的眼神,黛玉回了一个让他放心的眼神,两人隔空微笑,各自低头。
“大哥,你和大嫂感情真好。”二阿哥在旁边看到全程,不由出言调侃。
“当大哥的自然是要做个好榜样,接下来就看你的了。”弘云拍拍弟弟的肩膀,直接将他闹了个大红脸。
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娶亲,二阿哥也不由神往,他也想尝尝什么叫只羡鸳鸯不羡仙。
怡亲王是最后到的,换了衣裳,看着满院儿女,颇有成就感的堆起了笑容。
兆佳氏看了他一眼,“怎么到的这么晚,孩子们都在等你。”
“一时高兴,在演武场多练了练。”怡亲王嘿嘿一笑,坐了下来。
等他们都坐了,其他人才敢入座。黛玉坐在兆佳氏右手的第一位,下头还坐着乌兰,对面是两位侧福晋。另外两位庶福晋,另开了一桌,他们是不能和兆佳氏坐到一桌的。
富察氏环顾四周,仿佛在找人,半天不得所踪,无意似的对黛玉问道:“不是说你们屋里新添了人吗?也没说叫大家认一认。”
“额娘不是说,今天是家宴吗?”黛玉一脸困惑,看着富察氏微笑。
坐在下首的乌兰“噗嗤”一笑,“什么时候姨娘变成咱们家的家人了,说出去要笑掉人的大牙吧。”她小嘴吧唧一下,把黛玉的未尽之意,全都说了出来。
她历来得怡亲王喜欢,比儿子还受宠爱,连沈氏都管不了她,富察氏更不用提。此时气的牙痒痒,却拿乌兰没有办法。一来没顶撞她,二来她说的是实事。
兆佳氏虽然不喜欢黛玉和乌兰所说,但她也不会为了一个奴婢抬举的姨娘去跟儿媳妇为难,只作不知,问黛玉,“大阿哥的东西可都收拾好了。”
“收拾好了,天看着热了,多备了几件好换洗,又备了雨具和药丸。常吃的茶,还有熏香都备了,吃食也带了一些。额娘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可添的。”黛玉细细说了,向兆佳氏讨教。
“他是办公差,一路上都有驿站可住,这些尽够了。若不然,还要带上明矾,食用的水过滤干净了才不会生病。”兆佳氏想起怡亲王年轻的时候,也常跟着先帝到处跑,这一切就象发生在昨天。不由抬头去看王爷,仿若心有灵犀,怡亲王也正好抬眼看过来,两个人对视一眼,微微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多谢额娘教导。”黛玉自从嫁进来,一心想亲近兆佳氏,一方面是为自己日后的生活争取些好的福利,另一方面也是不想弘云为难。
可事到如今,她早放弃了当初的想法。一个把成亲的儿子还当孩子看待,事事想管的婆婆,她实在没了亲近之意。既然无法亲近,那就象现在这样,恭敬有余亲热不足。
“这些没什么,弘云这个年纪,怕是以后替皇上跑腿的事还有许多,慢慢就知道了。”兆佳氏轻言慢语,又问道:“叫了谁路上跟着服侍。”
“服侍的人是大阿哥自己点的,文风和文筝还有的就是侍卫了。媳妇本来想叫两个丫鬟跟着,但大阿哥说,这趟差事本就不好当,不能被人拿住把柄,叫我莫要多事。”这话本就是真的,黛玉也没什么可隐瞒的,直接说了。
兆佳氏听到多事两个字,眉头一蹙,心里怀疑这是儿媳妇故意讽刺她的。有心叫弘云过来,看看他到底说没说过,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是做不出来的,只得先忍了气。
结果没想到,家宴一散,怡亲王叫了儿子去书房,兆佳氏只得眼巴巴看着,闷闷的点头,“那你们去吧,晚上早些歇息。”
黛玉回去将他的行李又检查了一遍,让文风拿到前院,明天一早就放上车。又拿起自己缝制的腰带,这是她之前一时起了玩心而设计的。腰带的内侧缝了一串的口袋,在里头放着小包的药材,小额的银票,甚至几样防身的小玩意。
弘云回来后,黛玉便将他的腰带换了,“喏,总说我不给你做针线活儿,现在满意了吧。”腰带上绣的是一串风筝的图案,并不细密的针脚,强烈的撞色,都有着属于黛玉的,强烈的个人风格。
“还有机关,娘子都赶得上神机营的巧手了。”弘云看到每个小口袋里放着的东西,笑的直捂肚子,“敢情娘子这是当为夫出去闯江湖呢。”
“神机营是什么?”黛玉直接忽略了闯江湖,在她眼里,这个时代的出门和闯江湖真没什么区别。反而觉得神机营的名字让她有一种熟悉感,回想了一下,又从未听说过,不由问道。
“哦,是阿玛鼓捣的,设计些讨巧的东西,直接对皇上,别人都看不到。”其实这是一件小范围内知道的,对外还属机密的事情,只是面对黛玉,他没有想过隐瞒。
“原来是这样啊。”那□□一类的东西,王爷也快鼓捣出来了吧,黛玉挑挑眉,不再多问。
弘云走的第一天,想他,弘云走的第二天,想他,想他,弘云走的第三天……
黛玉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也有这么矫情的一面,她把情绪的易变推到了肚子里的孩子身上。
“一定是你,才让我变得伤感了是不是。”轻轻摸着肚子,黛玉嗅嗅院中开始打出花苞的茉莉花,微风带来一股淡香,清新雅致的令人心情愉悦。
“大嫂大嫂,我来看你和小侄子了。”乌兰是最开心弘云外出的人,大概没有之一。
“这些给你。”带来的还有一大束从院子里采摘的月季花。
“怎么还有金边粉月季,这不是庶福晋种的吗?她当宝贝似的,你怎么掐了来。”黛玉好笑的看着鲜红的月季花中,还夹杂着几朵金边的粉红月季,朵朵跟酒杯似的,饱满又漂亮,一看便知道是名贵的品种。
“咦,是她种的吗?”乌兰吐吐舌头,冲着黛玉讪笑。
“沉香,你去我书架上找一本江大人的诗集,给庶福晋送过去,跟她道个歉。”三阿哥喜欢读书,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名家的真迹,这本诗集正是投其所好。
“是。”沉香应了,立刻起了身去办。
乌兰环视一圈她的院子,“大嫂为什么种茉莉,别人都种些没见过的名贵花木。”说着掰着指头数,兆佳氏喜兰,一盆兰草价值千金,富察氏不喜欢花草,也养了绿菊。至于石佳氏,自来喜欢伺弄花草,能开出粉红色花朵的名贵品种,几乎都养过。
“我喜欢。”黛玉对花草,或者说对身外之物,秉持的观念就是,我喜欢就好。
“咱们这样的人家,又不用靠这些身外之物来抬身价,你喜欢什么便是什么,但没必要只是因为贵才喜欢。”
乌兰听了似懂非懂,最后挠挠头,“反正大嫂说的一定有道理。”
就是没道理,也是有道理的,大哥临走之前可是交待了,不许惹大嫂生气,不然等他回家,就没收她所有的零花钱。
黛玉正笑着,沉香回来了,带回一匣子点心,是给乌兰的。
“庶福晋说花就是开给人看的,少奶奶喜欢尽管让人去摘,不用这般生份。这匣子点心是她自己做的,知道乌兰格格在这里,请她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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