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文)
话说,那个戴墨镜的人坐立不安地在亭子里摇來晃去,一直盯着小区的入口处,大约一个多小时,他等待的一辆红色轿车终于驶进了小区,他扔掉烟蒂,立刻地整整衣角,表情冷峻。
那辆红色轿车停下,从车上迈腿下来一美女,这美女正是在颁奖晚会的舞台上;与柱子相对的任妮姑娘。任妮锁上车门将长发一甩,双手抄在口袋里嫉步向单元入口走去,当她快到单元入口处的地方,突然,斜着走來一人挡住她的去路。
任妮停住脚步猛抬头,见一个戴黑镜的人冲着他只笑,那人摘下墨镜对她说:“任妮,还认识我吗?”
“是你,强槐!”
“嘿嘿……”那人惨笑一下。
“你出來了?”
叫强槐的人点点头:“整整三年。谢谢你还没有忘了我。”
任妮顿了一下,略一想,摆头说道:“嗐,无所谓!”
“刚才的颁奖晚会,我也在现场,看到你在台上的一举一动,说的那些话比那个主持人还……”
任妮又摆了下手:“无所谓的,那是我自已的事。
强槐,三年前咱就己经说开,咱俩人之间没有什么呀,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天下美女有的是,你何必一厢情愿强人所难呢?!”任妮刚要迈步,强槐再次挡住她。
“任妮听我说,前几天我一出狱就寻找你,终于打听到了你,昨天我去你工作的银行,见到了你,但没同你打招呼,怕影响你的工作。”
强槐再次惨笑地说。
“强槐,我告诉你,这样不好,请你不要纠缠我,你我绝对不可能!”
强槐把墨镜摘下來,借着灯光我们看到,这个叫强槐的人脸上愣角分明,五官非常标志,再加上他颧骨上的一条伤疤,更凭添了几分严峻气质,可以说单从长相上讲,他的模样气质不亚于任何当红的硬汉演员,如果他走上影视界,毫无疑问会成为影视中那些冷峻硬汉的形像。
強槐三年前是家百货超市的老板,经人介绍认识了刚从大学毕业的任妮,强槐一见钟情,在短时间内反复请任妮吃了几顿饭,起初俩人聊得还可以。
但是,与强槐在一起,敏感的任妮心里总有一种不安定的感觉,这种感觉來自强槐的身上。
强槐的眼睛长得标志,无可挑剔,但是每当他同任妮说话时,总是在她的脸上身上扫來扫去,或者不经意地斜视她一眼,露出精明透视的光,他的这种眼神在任妮看來,就像眼腈后面还有一双眼晴,一双窥探的眼。
有一次强槐对任妮说:“我在网上玩狼扑羊的游戏一绝,我喜欢狼追羊的过程,在一舜间扑到羊的那种快感!”他一边说一边作出一个猛然扑捉的动作。
虽然当时任妮也咯咯笑,并为他举大拇指表示点赞,但心里咯登一下害怕极了,強槐的语言和动作证实了任妮对他的直觉,对方的内心具有一种强悍的攻击力,这种攻击力阴险凶猛而且令人恐惧。
从小到大,任妮做为独生女一直生活在非常安逸的家庭中,任何不安的感觉就会引起她的严重不适和警惕!所以在后来,任妮仅凭下意识地;就拒绝了强槐的几次拐弯抺角的试探性的的“要求”。
但是,强槐对任妮自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就如同羊在狼奔扑它之前,是不会自动跑掉的,这就是冥冥之中的丛林法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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