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边上是一片集市,接线人说他会在集市的尽头与林强碰面。
当地人衣着很朴素,尽管这里不再是林强巡逻的贫民窟,然而莫比共和国经济匮乏,这里的人生活水平并不高,只能靠劳动勉强维持生活,所以每个人穿的都很普通,站在人群里,身着西装墨镜的林强显得各位显眼。
这时,一个亚洲面孔的男子走过来,靠在林强耳边说了一句:“蓝色的玫瑰花很漂亮。”
“如同少女的眼眸。”林强回答道,显然,这是接头的暗号。
“谭平。”接线人伸出手来自我介绍。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林强。”林强与谭平握手,两人眼神对视了一下,林强发现谭平的眼神中有一些傲意。
谭平看起来是一个二十五六的小伙子,不比林强小多少,但是他的模样看起来老成熟练,显然是在这里混久了。
“请跟我来。”谭平摆摆手,示意林枫跟随他。
林强耸了耸肩,不知道谭平想要干什么,便问道:“请问,我们接下来要干什么?”
谭平却没有回答林强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之前来到这里的时候,也是这么穿着的吗?”谭平看着林强这显眼的衣着,眼神中透露出一丝鄙夷。
“呃。”林强挠了挠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之前是在这里进行维和任务,一直穿军装巡逻。”
谭平一听,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又是个愣头青。”
林强心里有些不爽,“你他娘的有话就说,在这一会儿使眼色一会儿叹气的找揍啊。”
只见谭平继续往前走,边走边说:“跟着我,我来教你这个地方的生存规则。”
“生存规则?”林强皱了皱眉头,“难道在这里活着还得有什么条件吗?”林强从来没有这么被人看不起过,在莫比共和国生活,他再熟悉不过了。
“你之前的那段经验,只是以一个士兵的身份自居罢了。”谭平看出了林强的不满,接着说道:“我要教你的,是怎么样以一个平民的身份融入这里。”
林强不再说话,谭平说的确实很有道理,他之前在莫比共和国只是执行军事任务而已,并没有真正融入当地,如今他是以商业老板的身份来到这里,不可能会再想以前一样走在大街上端着枪巡逻。
“第一,不要让自己太显眼。”谭平说道,随即瞅着林强的西服,说道:“阳光又不刺眼,你带什么墨镜?”
林强见状,急忙摘下墨镜,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说话真是一点不留情面。
不能太显眼,林强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这身西装,又看了看谭平的衣着:头戴一顶鸭舌帽遮阳,一身亚麻格纹长衫,下面穿着凉裤,脚上踏着一双凉拖,好像是一个普通的市民,而周围的平民差不多也是这种装饰。
林强挠了挠头,感到一丝羞愧,他的这身西服实在是太显眼了。
本来以为谭平会说第二条,谁知谭平转身便往前走去,林强急忙跟过去。
满是人的集市上到处都有人叫卖东西,有的在卖一些从海上刚刚捕获的鱼类,还有的在一些国外的小玩意儿,林强甚至看到一个人在卖华夏的香烟,整个集市好像是一个小型的走私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