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看不打紧,末尾处有一行字极注目,而且是用极正的楷体所书写的。
若卿卿为酒家女,吾甘作冯子都。
冯子都,便是《羽林郎》这首诗中,仗势欺人当街调笑酒家女的贵家豪奴。
卿卿,是时下,夫妇情人之间的昵称。
腾地一下子,郑绥一张脸就涨得通红,恨不得立马撕了这本字帖才行,只是两手刚一用力,握着字帖的手背,都浮上了筋,却又舍不得,啪地一声合上字帖,急忙抬头望向晨风,“可有谁看过这本字帖?”
只听晨风回道:“婢子从王十二郎手中接过这本字帖,只看了一眼,瞧着是小娘子送出去的那本,就拿回来了,后来,也没有给谁瞧过?”
采茯在一旁瞧着郑绥的脸色变化,遂问道:“小娘子,可是有什么不妥?难不成不是原来的那一本,要不,给婢子瞧瞧。”
“不要。”郑绥忙道,紧张地把字帖抱在怀里,同时绷紧的一颗心,也松了下来,顿时觉得自己糊涂,若是这本字帖,四郎郑纭或是温翁看过,哪还能到她手中,若晨风看到最后一行字,不会什么都不说,就直接递到她手上,想及此,紧抓着手中的这本字帖,喊了声辛夷,“把笔给我一下。”
吩咐完,郑绥抬头,瞧着众人的狐疑,尤以采茯为之最,遂忙解释,“没什么不妥,是原来的那幅,只是……只是最后一页,有几个字的墨淡了许多,我描补描补就行了。”迅速起身,去了旁边的小阁间,接过辛夷递上来的笔,连辛夷都赶了出去,把王靖之添的那一行字,全部给涂抹掉了,直到什么都看不见了,才肯罢休。
郑绥出了隔间,把字帖递给帘外的辛夷,令她收起来,她估计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想看到这张字帖了,因为只要一看到这张字帖,她便会想起,她讽刺人不成,反而让人给将了一军。
不过,令郑绥更郁卒的一件事,是晚间的时候,从刘媪口中得知,王十二郎在府里住了下来,她可记得,郑缙也住在这座宅子里,依照王十二郎对郑缙避而逃之的态度,怎么会乐意住下来,共住一宅。
只是这些,却也轮不上郑绥操心,一切都是四郎和温翁在招待,她每日里都在自己屋子里练字绘画,或是看邸报信笺,还有温翁隔天晚上,会来和她说话,回禀事情,就在郑绥深居简出,差不多快要把这个人忘记时,这人又出现在她面前。
九九重阳节,佩戴茱萸,登高饮菊花酒。
郑家所购置临汝县南边一带的田地山林,其中就一片景色秀丽的山脉,当地人称麻姑山,郑绥初一听这名字时,就觉得这座山,大概和前朝葛洪《神仙传》中的麻姑,有些牵连,
不论这些典故传说,只是山上景致的确很美,烟云横飞,峰峦峭立,深秋时节,除了满地丛生的野菊花,便是金灿灿的落叶,铺满山岗,极为绚烂静美。
这一日,是阖府出游的日子。
因当初瞧着麻姑山景色秀丽,便打算在山中修建一座别院,只是如今还刚刚动工,连雏形都还未曾露出来,但是这么别院,经过数年不断修整,最终很是壮观精致。
后来,郑绥在这座别院里整整住了十年,还嫌麻姑二字不好,改名东山。
只是这是后话而已。
郑绥此刻还想不到,她想的,却是出现在她眼前的这个人,怎么还在郑家。
此刻,王靖之与她有一树之隔,大约是喝了不少酒,背靠在一棵古柏树枝上,就那么随意,就那么洒脱,偏偏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松风之神,一张如美玉般的面庞,带着明晃晃的笑意,“那本字帖,我还回去了,十娘瞧着可还满意?”
郑绥明明觉得自己应该咬牙切齿,偏偏还是保持着一脸的平静,“我没看,让婢女给烧掉了。”
“那就可惜了。”
“当然可惜,阮世父所写的古隶书字帖,很少有外传的。”
“只要阮郎君还活着,那字帖就不难得,你若想要,可以再求一份,想必不难,我说的可惜,是我写上的那行字,可费了我好些多功夫,那不是用普通墨写的,而是我最近新研制出来的蜡墨,遇水不化,遇墨吸干,经年不退,只得了手指头大的一点点,就全用在上面了。”
郑绥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嗡嗡作响,后面的话,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注意力只停留在遇墨吸干四个字上,可别是她想的那样才好,“你说的遇墨吸干,是什么意思?”
偏王靖之说得很慢,带着十二分的刻意,“遇墨吸干,就是用普通的墨涂抹不掉,反而能吸收普通的墨,可神奇了,我也是偶然间才发现的。”眼中的笑意,从眼角漫延到眉梢,张扬而肆意,“以后我该研制出一种遇火也烧不掉的新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