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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动静,看来是之前追着蓝司绝的人又来了。
这人这回倒是聪明了,没把她拉上。这么想,麒麟倒是觉得这人顺眼点儿了,不过也仅限于不会一见到就想揍他了,麒麟还是觉得这人着实有些烦人。
甩了甩脑袋,反正以后也不一定在会见到,不过是一个萍水相逢的人罢了。麒麟从包袱里拿出了两块猪肉干,然后边吃边走着。
天色······有点儿暗了啊。
麒麟想了想,要走过这片森林估计得有个几天呢,不着急。于是麒麟便早早地捡了一些枯树枝,顺便找点儿可以吃的东西,毕竟干粮有限。
首当其冲的,就是兔子了。麒麟很喜欢吃兔子肉,因为她觉得兔子肉特别的香,很好吃。
别觉得麒麟太残忍了,连兔子这么可爱的动物都下得了口。首先,这是为了饱腹,兔子比较弱小,当然是最好抓得了;其次,兔子可没有大家想的这么美好单纯。
麒麟记得在地球的时候,自己在学校里的一位老师在课上和他们聊过有关兔子的知识。那个老师说过,兔子其实是一种比较“花心”的动物,它们繁衍后代基本上是无关感情的,而且经常发情。
当然,不可否认,兔子还是很可爱的。不过,麒麟这么想的话吃兔子肉的时候会少点儿罪恶感,毕竟······她还是觉得兔子很可爱的。
填饱了肚子,麒麟随便找了棵大树就睡了上去,囫囵地度过了这一夜。麒麟不喜欢谁在地上,因为这样会把衣服弄脏······她不喜欢洗衣服,好麻烦。
当然了,麒麟知道森林里不会太安全,所以只是浅浅的睡着,没敢熟睡,所以这一夜没怎么睡好,半夜里因为一点儿动静醒了好几次,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还困得很。
“看来要快点穿过这片森林了,在这儿多待几天恐怕要困死了······哈——”麒麟嘟囔着又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然后活动了一下身体,便赶紧加快脚步走了。
就这么又走了四天三夜,麒麟总算是穿过这片森林了,还好这片森林不算太大,不然还不知道要走多久呢。
麒麟走出森林后就发现外面是一片荒原,只是远远的望去能看到星星点点的绿色,其他的都是泥土的颜色。感受着风吹到脸颊的干燥,麒麟顿时有点儿脑袋大。
她叹了一口气,算了算了,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就当是磨练了,不过就是荒原罢了,荒原还没全“慌”呢,她有什么好慌的?
深呼了一口气,麒麟踏上了这片荒原。
“咕——咕——咕——”
火烈乌已经有四天没吃过肉了,简直快要饿死了。它饿的咕咕叫着,在天空中地飞着,希望可以找到什么可口的猎物,哪怕一点儿也好。
许是上天听到了火烈乌的心声,它还真的发现了那不远处的小小的人。
满眼的土黄色荒原上那一抹红色尤为显眼,这让火烈乌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小小的身影,真是很显眼啊那个人看上去白白嫩嫩的,应该很好吃。
四天没吃过肉的火烈乌差点儿没把口水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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