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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说再次发稿:
某日,我的车停在路边,忽然被人偷走。后来我又在另外一条街看到了我的车,于是报警,抓住了小偷,小偷辩称:我是看到你的车停在路边,害怕别人把它偷跑了,所以便帮你开走,什么时候你找到我了,什么时候我再还给你,所以,这这不叫偷,是在帮你,是在做好事儿!
请问,他是不是小偷?
一辆车还好理解,那么一项名誉呢?是不是也可以如此理解?
本人调查了一番,发现那位lin的冒名顶替者,原本只是个不入流的模仿秀演员,混迹于某二线城市的酒吧中,一场演出三百五百,出息一场商演,也不过八百块就顶天了。可他宣称自己就是lin之后,短短一天时间,身价暴增。仅仅今天上午应某娱乐网站的视频采访,就收了二十万出场费!
这是他原本均价的400倍!谁还敢说,区区一个虚名,并不值钱?
那么,我想请问,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和小偷一样接受惩处?是否应该对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我建议,林易先生应该把他告上法庭,提起诉讼和赔偿!
易说当然就是林易发的,虽然目前易说的粉丝才几十万,影响力不算太大,不过奈何林易还雇了水军啊!
晚上八点,易说更新,九点,水军入场,开始到处转发易说的内容,十一点,几乎所有网站、论坛,都出现了这篇檄文,甚至不论是网站编辑置顶,还是水军人工置顶,这篇檄文全都置顶了!
一时间,原本田林的道歉声明,多少还帮他挽回的那点声望,瞬间跌落谷底,就连收获的一小部分粉丝,纷纷转路人,甚至直接转黑,开始到处痛骂狠骂!
你个傻笔,竟然把我们大家全都当傻笔?
明明不是你,你冒名顶替就不说了,竟然还敢编那么一通话,当我们全都是白痴啊!
看看人家林易,明明是人家,都不屑于跟你争,不然还不得被你活活气死啊?
这笔不死,毫无天理!
网友们纷纷咒骂,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田林刚刚收获的几十万博客粉丝,却是不减反增,却是为了留言骂他。说不得半夜时分,在收获了几万条骂人留言后,田林关闭了评论功能。
这就完了?当然不是!
次日上午,天易文化官方博客代表林易再次发布声明,表示林易暂时还没开个人博客,所以借用天易文化的博客发布消息,就在刚刚,林易已经在律师的陪同下,在中州市法院,将田林告上法庭,告他冒名顶替自己应得的荣誉,以及侵害由此可能延伸出来的利益,所以要求田林彻底终止所有侵权行为,并赔偿林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一千万元。
一千万?想钱想疯了吧?
但林易却公布了一份索赔明细,包括耽误的商演费用,未来身价增长估算的损失,以及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乃至因为这件事情,林易特意加拍了《暴走》和《万万》的情节,拍摄成本、播出成本,乃至对观众造成的印象损失等等,全部加一块儿,只索赔一千万都是少的!
中州法院对起诉书进行审核后,还同意了林易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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