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食物来源后,我们几乎每天都大吃大喝。山林里偶尔会碰上一些小佣兵团,在这里做任务,而每次我们都会非常团结的敲诈他们一笔。
地图平面距离短短的一百公里,我们这伙人翻山越岭的走了整整七天,才来到了哥拉尔山脚下。
七天的时间,在山林里面团员们得到了很大的锻炼,虽然比不上那些正规军队的训练,可是这七天翻山越岭,大块吃肉,不论是营养上,还是身体锻炼上让这些家伙的精神面貌都有了极大的提高。特别是服从管理这一条,那更是提高了更多,现在那一百多号人,见了法尔肯就跟老鼠见了猫没什么分别。
这事情还要从前几天说起。记得杀完魔猪的第二天,这些家伙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多力量大,居然连夜联合起来,第二天集体要求长工资,要么他们坚决不走。
一项叩门的法尔肯听到这话,二话没说挽起衣服袖子露出他那比我大腿还粗壮的胳膊,冲进了一个十二人为单位的帐篷里面。紧接着帐篷里传出一阵阵尘土的浓烟,还有比地狱恶鬼还要难听的惨叫声。
帐篷外的其他团员心惊胆战的看着那个发出惨叫声的帐篷,惨叫声足足持续了十分钟,法尔肯精神爽朗的走出了帐篷。而帐篷里的十个人,全都被他们自己的裤腰带给绑了起来,全身上下一丝不挂,黝黑的皮肤上面布满了皮鞭的抽打。脸上更是青一块紫一块,鼻血也是没有一个不流的。
从此这次事件以后,法尔肯成了这些佣兵心中真正的老大。现在法尔肯那小日子过得,衣服有人帮忙穿,洗脸洗脚有人给他打水按摩,就连这么崎岖不平的山路,人家都不带自己走路的,全部都由八个团员制造好的简易轿子抬着走,而且每过一段路,都会有人来换手帮忙抬,那样子简直比地主还地主,比周扒皮还周扒皮。我也充分明白了什么叫做这个世界拳头大的是哥哥这句话了。
“团长!前面那座山就势哥拉尔山了!”法尔肯坐在可以遮挡阳光的轿子上,粗声粗气的对我喊道。
“你看起来更像正团长!”我看着眼前这座地式不算很险要的哥拉尔山,头也不回的给了法尔肯一句。
“是吗?从小我们村里的人都说我的长相就有领导派头。”法尔肯非常厚脸皮的说完这话,从轿子上跳了下来,走到我身边周着眉头看着我们要攻打的地方。
山的顶端有一座不小的山寨,山寨四周全部是用石头磊起来的二十米的城墙,而且城墙上面还有不少的箭塔,若不是这东西建造在山上,我真就以为这地方是个城市了。
“你确定我们要打得地方就是这里?”我再次用询问的目光看着欧陆桑确定着什么。
欧陆桑看了那张盗版地图半天,然后又仔细看了看山上的山寨,抬头对我说:“老大,哥拉尔山我也没有来过,只是地图上的确标着前面应该是哥拉尔山的盗贼聚集地。”
“这玩意怎么打?我又没打过攻城战。而且看起来,我们这点兵力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我郁闷的看着眼前这座大的变态的山寨不由看向法尔肯,毕竟这个任务是他接的。
法尔肯知道推卸责任是跑不了了,只好抬起头来摸着下巴,一副思考问题的样子说道:“不如我们走近一点看看吧?”
听到这家伙如此变态的提议,我跟欧陆桑迅速达成一致,对他说:“好吧!我们授权你走近一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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