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富,伸眼拔肚!其实权利也是一样!被老兵欺负惯了的宋某,突然一下子成了老兵了,心理上的反差太大!这反差会让他在自我角色认知出现扭曲,甚至扭曲到:老子可他娘有今天了,被两茬人欺负了这么久,老子可有翻身做主的时候了!怎么办?变本加厉的欺负新兵呗……
据宋某自己讲述,在其担任班长期间,多次向班内新战士变相索要财物、强迫新战士为其提供洗衣服、按摩、打洗脚水等生活上的服务,稍有不从,便拳脚相向!
一次,宋某在付给新战士吕某五角钱后,要求吕某去服务社为其购买红塔山香烟、罐头、啤酒等物,甚至要求吕某找回零钱两角!多次被变相勒索财物的吕某,早已无力承担,只得婉言拒绝。
可这拒绝让习惯了欺辱新兵的宋某勃然大怒,认为对方不给自己这个班长面子,随即对其进行殴打。他先是几拳将吕某打翻在地,然后用穿着大头鞋的脚跟猛跺吕某右手多次,造成吕某右手粉碎性骨折,并留下终生残疾!
右手食指对于军人有多重要?几乎所有的单兵武器,都离不开食指的操作!宋某这几脚,基本上是将这名新战士的军旅生涯画上了句号!
部队领导在听到受害人吕某含着泪的申诉后,瞬间震怒!破口大骂其简直是无法无天,必须严肃处理!
试想一下,一个小战士参军不到六个月就给虐待致残,甚至有可能需要提前退伍!不论是谁干的,这祸全绝对是是闯大了!这么小手就废了,不惩治凶手,将来如何跟这小战士家里交代?现在都是独生子女,你给人间孩子弄成这个样子,不处理凶手,受害人家属能善罢甘休吗?
从另一个角度看,宋某这是什么行为?这是给部队抹黑,给领导捅娄子!出了这事儿,主管领导基本上这一年是白干了,评功评奖就别想了,等着处分吧!领导倒霉了,还能轻饶了你?
于公于私,这宋某都算是彻底完了!部队领导当即就对宋某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移送军队司法部门追责。
经部队司法部门审理,宋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说真的,看着这孙子在那声泪俱下的忏悔,我有一种他是罪有应得的感觉!人渣我见过,可这么人渣的还真是头一回!
后边陆陆续续还有几个继续在这忏悔的,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200多万粒瓜子里,难免嗑出几只臭虫!你瞅瞅这几个货,简直是干什么坏事儿的都有!有偷东西的、有吃完饭不给钱砸饭馆的……最离谱的是有个装备处的孙子,居然偷梁换柱把真军鞋卖掉,然后用假货充数,其目的只是为了换点钱给女朋友买东西!
一上午,听的多了,后来感觉他们的忏悔很假,很形式。都是一个套路,鞠躬谢罪,然后含泪说说自己案情,再声泪俱下的反省自己的问题,然后在言词恳切的呼吁战友们遵纪守法不要学他云云……
我心说,你们特么早干嘛去了?早走这觉悟,还至于争着抢着跑到这里拿自己当反面典型教育别人?
一瞬间,似乎觉得他们只是为了完成某种法制宣传上的任务,并以此为自己早日获得自由!
说真的,此刻我打心里感觉,自己对这些死催的人渣去同情,真的很幼稚,很无知!这些丢尽了我们脸的败类,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虽然说感觉他们变回的有点假,但这种现身说法的教育模式,还是梦对我们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至少让我明白一个道理:
无论在哪,无论你想不想好好干,都没关系!你可以混,可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混吃等死;但不要“作”,不然你会死的很难看……不作死就不会死!切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