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在有借着了解案件的机会,和老爸的贴身秘书一起来法庭,终于可以一直看着她,即使只是背影,或者是侧面,也可以一偿他的相思之苦了。
谁知两人四目相对,她却突然狠狠地瞪了自己一眼,楚峥岩知道,她是在生自己的气呢,可是即使她杏眼圆睁,有隐隐的怒意,还是无法掩盖她眉梢眼角,自己百看不厌的风情。
她又下意识地把胸脯一挺,这是她的习惯动作,每当想要努力证明自己的时候,都会有这个不为人知的小动作。可是对于楚峥岩而言,这个动作却又牵起了他别的联想,他不禁想起了她保守严肃的黑色西装套裙下一向穿着的光滑柔软的黑色丝质衬裙,不觉得喉头有一丝甜蜜地发紧。
当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之后,接着就是法庭调查的阶段了。
不出汤一品所料,公诉人准备的证据非常充足,各项证据都对沈过不利。尤其是除了各项物证和人证之外,还有沈过最开始时,承认是自己伤害周颖的口供——虽然在后来汤一品担任他的辩护律师后,他已经推翻了自己之前的供认。
现在公诉人抓住沈过的口供不放,不理会他在庭上的解释,只强调当时在警方没有对他进行任何的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他就已经承认了自己犯下的罪。如果不是真凶,又何以要承认不是自己犯的罪呢。
虽然汤一品也提出了犯罪者是用的左手行凶,而沈过却不是左撇子的视频来证明,但是公诉人也反驳道:“也许正是因为熟人作案,被告人沈过为了防止警方的侦查视线落到自己的身上,故意用另一只手来行凶,反正一个是黑社会流氓,一个是弱质女流,即使他不用自己的惯用手,要伤害被害人也并非难事。”
汤一品知道,公诉人的解释也不算是狡辩。她看到审判长的表情,在公诉人反驳时也有隐隐点头之势,心里也愈发着急起来。
之后的法庭调查过程中,汤一品也出示了各项自己搜集到的证据,但因为大多是间接证据,与公诉方的大量直接证据相比,还是显得太过薄弱了。
无奈之下,汤一品只好向法官陈述道:“由于本案被告人和被害人是从下一起长大,关系非常亲近的朋友,所以,公诉方提出的在被害人的家门口发现的带有被告人DNA的烟头,在被害人的家中到处出现的被告人的指纹,都只能说明被告人经常出入被害人的家中而已。
我在之前的证据当中已经说明了,他们是关系密切的朋友,感情深厚,而且就连被害人租住的这套公寓其实都是被告人名下的财产。
我再次强调,他们时关系亲近的朋友,因为从下一起在孤儿院长大,有着甚至比亲兄妹还深厚的感情。
而检方出示的大量的,看似充分的证据里,却始终无法解决两个最重要的问题:
第一,凶器到哪里去了?
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任何行为都会有动机做指引,何况是犯罪行为。但在本案中,检方一直没有找到被告人伤害被害人的犯罪动机。
我的当事人在警方反复多次的讯问下,都没有说出凶器在哪里。因为根本不是他实施的犯罪,就算讯问再多次,他也无法凭空编造出凶器的去向。
同时,他也没有伤害被害人的动机,检方指控的罪名,根本无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