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道:“姑娘您有什么吩咐?”
少年已经知道这两人绝对不是好惹的主,尤其是那个女子,刚刚她只是轻笑一声就把那男子如此沉凝的势给融化,恐怕,她是比那个男子更加强大的灵者!
少年的这分眼光着实不简单,他有这眼光不仅是因为他天赋聪颖,也与他常年在市井摸滚打爬培养出的对细节的洞悉力有关。
少年当然知道,真正强大的灵者比那些所谓的官老爷更加权势滔天,现下哪敢再有什么失礼之举,他只盼赶快离开这两人,安安心心地过自己每天悠哉游哉收收养路费的小痞子生活。
女子问道:“你知道怎么去博德国帝都吗?”
小镇的人,很少出去,大部分人都没去过帝都,但这少年还真知道怎么去帝都布列达布利克,他是一个孤儿,在秋天被丢弃在帝都野花盛开的路边,被一个修鞋匠给捡到并且养大,两人相依为命。
鞋匠在帝都攒够了钱,就带少年回家乡小镇想置办个铺面,做点小生意安稳度日,不再做修鞋的生意了,但是回到小镇后鞋匠就得了肺炎,把多年攒下的钱都搭上也没能挽回他的命。
少年没有谋生之法,也无人可依,只好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他有一次和一个混混抢地盘时,他身上爆发出了青色的斗气,把对方打飞好远,他终于明白,自己居然有灵者天赋。
自从他把小镇上最大的流氓头头打成猪头以后,整个小镇上的小混混没有一个敢于挑衅他,最后他还靠自己的实力征服了不少混混,成为了一个混混头子。
少年出身贫寒人家,虽然做的事并不干净,但他骨子里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是一个真正的混混,他还是有些原则的,做事并不像那些喋血街头的流氓那么过分,对小镇上的居民也没什么危害,反而还约束了很多流散的小混混,所以地方的官员们倒也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知道怎么去帝都。”少年迟疑了一下说。
“带我们去。”女子嫣然一笑。
“呃……您要去干嘛?”少年试探着问。
“哦,我啊,已经把博德国的景色游玩得差不多了,想办点正事,哎,也没什么啦,就是想找你们的皇帝大人十夜歌亲切地切磋切磋。”女子很爽朗地说道。
少年腿一软差点摔倒在地,眼睛都快蹦出来了:“十夜大帝?他可是十多年前就被授予南之帝剑称号了!”
女子微微皱眉:“你的意思是我打不过他?”
少年心想:十夜歌那货远在皇宫里吃吃喝喝调戏妃子,又管不到我,但是这两人可是就在我面前,可得罪不得。
于是少年连忙道:“怎么会呢?我的意思是……呃,十夜大帝虽然不是您的对手,但是他毕竟是南之帝剑和一国之尊,您得给他留点面子。”
于是女子很开心地笑了,笑得极美。
少年没想到自己这手拙劣的溜须拍马之辞,这个清新脱俗的女子居然还挺受用的,暗地里长吁一口气。
然后女子很开心地问道:“少年,我很中意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洛斯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