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看向张易,微笑道:“公子想必是第一次到太安城,但这女儿红美酒的名头,恐怕整个大周皇朝都有所耳闻,公子不如尝尝?”
女儿红的故事张易自然知晓。
说的是从前太安城有位举人,取了妻子就想要儿子。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
不料,他的妻子生了个女儿。举人他气恼万分,便将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居然把琴棋书画都学得非常精通,还习得一手好女红,举人府中的生意也因此越来越旺。
举人一看,生个女儿还不真不错嘛!于是决定把她嫁给了自己最得意的弟子,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
成亲之日摆酒请客,举人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后来,连生男孩子时,也依照着酿酒、埋酒,盼儿子中状元时庆贺饮用,所以,这酒又叫“状元红”。
“女儿红”、“状元红”都是经过长期储藏的陈年老酒。这酒实在太香太好喝了,逐渐风靡整个大陆。人们甚至把这种酒当礼品来赠送了。
当然,这种美酒的酿制方法极为简单,就算是简单的酒肆也能自行酿制。
“原来这便是状元红,那我一定得尝尝。”张易听到女儿红三字,顿时微笑起来,将美酒倒入杯中,开始品尝。
琥珀色的酒水倒入碗中,透明澄澈,纯净可爱,使人赏心悦目。更让人无法抗拒的是,女儿红诱人的馥郁芳香一股脑儿往张易的鼻子里钻去。
美酒入喉,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等各种味道顿时充斥在张易的喉咙中。吞落腹中,这些味道消失不见,只余醇厚甘鲜,回味无穷。
“果真是好酒!”张易伸出大拇指称赞,让店小二高兴不已,转过身子继续趴在桌子上浅睡。
……
“我听说,数月前三皇子前往伏流国参加公主择婿文试,结果输给了一位长弓府的公子。不知道是真是假,两位兄台知道么?”
三位秀才正在聊天,突然聊到了秋伊水择婿文试上,引起了张易的好奇。他一边吃菜喝酒,另一边则竖耳倾听。
小飞熊之前在茶肆引起了别人注意,进了太安城就不敢口吐人言,乖巧的蹲在桌子上,学着张易用筷子吃菜。
“这件事我知道,那位公子叫长弓羽,之前声名不显,这次可是大出了风头。”另外一位举人点头道,“长弓府那位老爷子可是暴脾气,之前朝廷来请他进入翰林院编修大殿,来了几十遍,他愣是没让人进入长弓府。恐怕是老爷子之前便听说了这个事,故意让府中公子去抢了三皇子的风头。”
“可这位羽公子,之前从未听说过啊。”之前发问的那位秀才摇头道,“衍公子文名广播,为何不让他前去?”
“哈哈,衍公子这种潇洒不羁之人,怎么会听长弓老爷子的话呢?”另外一人哈哈大笑,“不过你们有所不知,那位羽公子夺魁之后,竟然从伏流王宫中偷跑了,不但王室震怒,就连浮云天宫的大能都扬言要扒了他的皮。”
“……怎么又跟浮云天宫扯上了关系?”
“你不知道了,那位公主可是浮云天宫的圣女!否则三皇子怎么会费尽心思去迎娶她呢?”
“原来如此!”
几位秀才聊得越发起劲,张易却不知为何心绪变得有些低落。端起酒碗,很快就喝完一坛酒,旋即又让店小二上了几坛。
很快,张易便醉了过去,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这巷子本就僻静,来往客人不多,小二看他睡着,也就仍由他去了。
不过盏茶时间,张易就被一阵喧嚣声惊醒。他侧头望去,店小二和三位秀才都不知去了哪里。
巷子外面,有着整齐的马队,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璀璨的银光,张易看着百十位骑士将小巷都堵满,却阵列严整。
令他奇怪的是,这群骑士摆明了是冲着自己来的,难不成是大周朝廷发现了自己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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