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萧邦比她大几岁,当时已是村里的青年才俊,一次意外让他认识了她,他对她一见钟情。他知道她叫翠翠,她和祖父一起生活,村里有条河叫渡河,她和祖父就住在那里。于是,萧邦展开了他的求爱计划,用他独特的求爱方式,他希望能打动她。
每天晚上,他都会到渡河她家对岸唱歌,风雨无阻,雷打不动,一唱就唱了三年!
石头人也会被他唱化吧!况且他的声音还那么的有磁性!
结果,他如愿以偿,抱得美人归了。
而现在,虽说才三十几岁,可从她脸上却看不出有多少风韵了。岁月总是不饶人,可恶的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一道道痕迹。
然而,那是什么,在她眼中一闪一闪的?
那难道是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吗?
看到萧邦依旧年轻的脸,会一闪一闪的;看到萧风越来越结实的身体,会一闪一闪的;看到凌雨越来越漂亮,马上就成为大姑娘了,会一闪一闪的;看到鸡窝里母鸡下的蛋,看到猪窝里小猪们拱来拱去找奶吃,看到鸭圈里的鸭子们伸长了脖子嘎嘎叫······那难道不是吗?
众人来到堂屋里,她就将桌子上一只编了一半的草鞋收起放到里屋,又拿出一双新布鞋。再看她脚上,就是一双草鞋。
“你就是小铁吧!以后见面得叫我婶子!”她对凡铁的到来很高兴。
“恩,婶子!”
“婶子第一次见面,也没啥东西送你,就给你一双布鞋,可別嫌婶子抠啊。”说着就把鞋往凡铁盛衣服的包裹里塞。
凡铁出于本能的想拒绝。
“这双鞋就是专门给你做的,你昏迷的时候我娘让我去量的你脚有多大,我们都穿不了的。”萧风冲凡铁挑了挑眉毛说道。
“谢谢婶子!”凡铁也没说太多。
“哎!婶子一个女人啥都不会,但缝缝补补的倒还行,以后衣服哪里破了记得找婶子啊!”满脸笑容的说完,又要给铁牛倒茶。
“弟妹,不用麻烦,我们这就走了。邦子,打开你家冰窖,我叫菜放下就走。哦,对了,弟妹,小风跟我去打几天铁,你同意吗?”
她犹豫了一下,看萧邦点了头,“好吧,跟着您是他的福气,能学到不少东西呢,就是苦了点。”
“娘,没事。就几天!”
“那娘给你收拾一下。”
“不用了,娘,就几天,就几天啊。”娘俩说着去了萧风的屋子。
“走,下冰窖。”
————————————————————————————————————————————————————————话说,这一章,我感触颇深。第一个是为人处事,第二个是青春,第三个是翠翠。青春有得讲,原来我一直不明白,为啥那么多的人都写青春呢?现在了解了一点,写青春是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青春,正处于青春阶段的人少有青春的。又验证了那句话:很多东西,总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青春是最美丽的,处于青春,你身强体壮,皮肤好,不用担心身体,也不用担心容颜,因为这是最好的。处于青春阶段,你有的是机会,有的是时间,这是一笔金钱换不来的财富。青春就如朝阳,就如新抽的嫩芽,总是带来希望,带来生机,如此美好的事物没人赞美才会奇怪。其实我挺后悔,有一段时间,我沉溺在小说中,网络中,荒废了学业,以为自己年轻吗,就肆意的挥霍。浪费青春,真是最可恶的浪费。
翠翠这个情节,想必大家会很熟悉吧。翠翠的父亲是沈从文。前几天又看了一遍《边城》,自己都有点情不自禁地喜欢上翠翠了。虽然萧邦不是傩送,但萧邦身上有傩送的精神,看边城挺伤心的,在我的小说里就让他变喜剧吧!不了解的,可以看一下《边城》,陶冶身心,比看我这小说好的多的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