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灭。
非单个人类力量可以改变。妄想改变的,都是只能被皇权、历史毫不留情地碾压。 “你倒还真是作嫔妃的料子。”皇帝挑了挑眉,看着她,就这性子,可做不来奴才,不过左右也是他自个儿宠着的。
皇帝喜欢的,不好也好;皇帝不喜欢的,好也不好。
就如这样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喜欢你,你再不好,也是好,他都喜欢;一个人如果不喜欢你,没有理由,你再好,也是不好,他都不喜欢。
沁柔含蓄点点头,她厚颜接受了。瞧着皇帝昳利的脸庞,她再次疑惑,皇帝喜欢她什么?他的宠爱里究竟有几分真,从前沁柔从没想追究过。
如今大抵也不会追究;而以后,大概也不会追究。
因为明知结果,还要去戳破这层窗户纸,只会自寻苦吃。
“你瞅朕作什么?”康熙注意到了她的视线,就开口询问。
“皇上好看。”沁柔怔愣了一下,毫不迟疑地回答道。她发自内心地这样觉得。
美人在皮不在骨,也在于气质。这句话对男人也一样适用。食色,性也!不只男人如此,女人也是如此。
康熙脸生得极好,容貌昳利,气势又极盛,即便脸上有因天花而留下的印子,但也不妨碍他的俊美。
底子好。
沁柔会选择顺其自然、毫无留恋地入宫,也是因为她知道,这是一个正值盛年的皇帝。
就算男欢女爱,沁柔也无所谓。因为她可以接受,这是一个她的同龄人。
如果换成五十岁的糟老头子,让她一个花季的少女,哪怕那是个皇帝,她也是不愿意的。
人要活着很难,但要死去,却很容易。尤其是不动声色地死去,也不困难,尤其纳喇氏一族,他们本就没什么情分。
沁柔会考虑纳喇氏一族的族人,在她有所选择的情况下;但倘若她不愿意去选择,她又怎会顾忌呢?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她骨子里,是个极自私的人。
大概是因为她明白,人首要的,就是先爱自己。然后再爱别人,如果别人不值得,那也可以选择不去爱别人。
所以,是因为皇帝正值盛年,才会有他们的开始。
否则,有些泼天的富贵,就合该别人享用。
皇帝还是头一回听到别人夸他的容貌,所有人都会特意避开了这个雷区。尽管康熙从不觉得这是需要避讳的所在。
这是天花痘痂结痂留下的痘印,是他从天花病魔里存活下来的军功章。
几个痘印换下来一条命,不知道有多值得。
然而到底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于是此后,也成了众人避讳的存在。
李德全也微微抬起了头,瞅着前面的纳喇庶妃,也满脸佩服。不得不说,纳喇庶妃也是好大的胆子,这也敢说,皇上说是不在意,但哪里能不忌讳。
“你觉得朕好看?”康熙重复了一句,他倒是很想听听理由。
“看人要看皮、看骨、看气势;看皮,就是看五官,五官中当属眼睛最重要,皇上眼睛生得极利,这双眼睛,是人精气神所在;其余五官也好,论骨,皇上生得昳利,这一点便是骨相所在;最后论气势。”说不好看都没人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