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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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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人鬼神,还是世间万物。

    大妈欣喜若狂的拉着她儿媳妇说道:“你看吧,我就说这个社会上有神仙,你还不信我,现在你看到了吧。”

    说着拉着呆若木鸡的儿媳妇就要弯腰,我赶忙缠着她:“大妈,我也是略施小计,但是今天的事,你不能对其他人提起这回事,否则泄露了天机,你可难逃劫难了。”

    这大妈听完我的话,如鸡啄碎米一般的点头,想要人守口如瓶就得对症下药,对付迷信的人,用这一招,简直是屡试不爽。

    女人犹犹豫豫的走到他丈夫的面前,梨花带雨的说道:“那我丈夫该怎么办?”

    我摆了摆手:“不碍事,你们送他上医院,到地方了给我打一个电话,我到时候给他解法。”

    “去医院?您管不了了么?”

    我说道:“他已经疯了,这是生理上的事,我管不了。”

    大妈说道:“大师,我知道你能帮我,你在费费事,救救我儿子吧。”

    我:“大妈,这可是精神科大夫干的事,我这是异术超能,不挨着啊。”

    大妈说道:“那我们现在就带他去。”

    虽然这么说,两个女人看着这个大小伙子也束手无策,那大妈偷偷的拿眼瞄了瞄我,意思很明显,我无奈的拍了拍胸脯,走上前弯腰把他背到了身上,小跑着给他抗回了车里。

    大妈笑道:“大师,你可真是个好人。”

    我故意一抹额头,装出擦汗的样子,说道:”小事儿。“

    大妈打开车门钻进了车里,我不知怎么了,嘴贱问了一句:“大妈,你儿媳妇买的馒头你们吃完了吗?”

    开车的儿媳妇说道:“还没有呢。”

    我笑道:“留着吧,毕竟一个馒头值好几百万呢。”

    那大妈一听,气鼓鼓的拽住了车门,“嘭”的一声关上了,车头掉转,停也不停的急驰而去。

    ……

    我托着腮帮子坐在办公桌前,手拿着钢笔,百无聊赖的在桌子上乱划,小门市里死气沉沉,唯有两只苍蝇在适当的季节前后追逐着,嗡嗡的叫着,我有心盯着它们,却无心拿起苍蝇拍结束它们脆弱的小生命。

    门外连蹦带跳的进来一个男人,留着板寸发型,体型健硕,有着一股谁都扛不住他一拳的气势,这个人叫陈辉,是我在孤儿院一起长大的朋友,这么些年来我一直视他为家人。

    陈辉冲我嘿嘿一乐:“老大,玩的这么开心啊。”

    我说道:“你不是陪江雪逛街了么,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陈辉说道:“这女人逛街你又不是不知道,八匹马也追不上,我留下一个分身,自己回来了。”

    陈辉轻描淡写的说完,端起我桌上泡好的茶,吹了吹上边的茶叶沫子:”天这么热,快渴死我了。“

    说完,陈辉的身形开始变得虚幻,突然从身体里迈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分身,仿佛灵魂出窍一般,挺身站在我们面前,身高相貌都和陈辉一模一样。

    正试介绍一下,这个人便是我孤儿院的发小,分身妖陈辉,人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我的朋友当然都是些妖魔鬼怪,至于人类的朋友嘛……应该用禽兽两个字形容比较准确。

    分身稍作停留,快步走向后边的楼梯,这边的陈辉喝完一口茶说道:”还得去上趟厕所。“

    我说道:“又这么明目张胆的分身,被人看到怎么办。”

    陈辉笑了笑:“哪能啊,这小门市十天半个月都没有人上门。”

    我叹了一口气,用手捂着阵阵发痛的心,说道:“有时候还挺羡慕你有分身呢,就像你现在,可以一边上厕所,一边喝水,你的分身上个厕所,你喝一口水…”

    陈辉一摊手笑道:“老大,我才不会在乎你说的这些。”

    ……

    陈辉的性格就是那种大大咧咧的,认为什么事都无所谓,能用最简单方法解决问题就不去考虑更多两全其美的决策,带来了不少的误会。

    因为陈辉分身的便利,所以一切劳烦零碎的活就都交给了他,当然也正因为如此,闹出不少的误会,自从我们搬来这个地方,这周围的邻居就经历了一系列的“诡异事件。”

    比如说一个邻居在公厕门口见到陈辉从里边出来,两个人擦肩而过,再进去公厕就发现里边还蹲着一个陈辉,呲牙咧嘴的冲他乐……

    而这还不算什么。

    作为分身妖的陈辉,能力自然是召唤出与主体一模一样的分身,但他一次最多只能有三个分身,算起来就有四个人的劳动力,每天早上分出去两个,一个分身先出去买早点,另一个收拾店铺准备开张,主体留在家里睡懒觉,而由于陈辉大大咧咧的性格,不懂得隐藏,常常闹出一些误会。

    每天早晨邻居就会在这两个要出门的分身中间纠结,不止一次的跟他打招呼,到最后都以为自己脑子出了问题,老是觉得幻觉。

    ……

    早上第一个分身出去买早点。

    邻居打招呼:“哟,这么早就起来啦。”

    分身回答道:“是,得买早点去。”

    ……

    过了几分钟,第二个分身开门,收拾屋子。

    邻居瞪着大眼睛诧异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一直在门口都没看见你。”

    而这时第二个分身便会一脸迷茫的说道:“我一直都没出去啊。”

    邻居:“我刚才还跟你打招呼呢,你说你买早点去了。”

    分身说道:“没有啊,我刚开门。”

    然后邻居通常会一拍脑门,骂道:“我他妈最近有点精神分裂啊。”

    所以在迎春街,陈辉就成了飘忽不定,谜一样的男人,人送外号——洪七陈辉。

    ……

    说道邻居街坊,就不得不说说我门前的这条街了,这条街名唤迎春街,只听名字给人一种很和善的感觉,可是事实往往是会骗人的,这里的民风实属彪悍,每一个人都不是好惹的主,自从规划以来,从来没有外人可以在这里撒野,无论你是工商,富豪,还是地痞流氓,或者黑白通吃,进了这条街,是虎你得趴着,是龙你得盘着。

    在这条街上,没有所谓的财大气粗,之所以这么让人闻风散胆,只是因为异常的团结,在此地区未被开发以前,巴掌大的地方大大小小开了六七家屠宰场,人们靠屠宰为生,家家户户都做着诸如此类的生意,规划以后,原本的杂乱的村落被修建了一条街区,也搬进来许多外来人口,但本地人的排外性异常的强,明着暗着欺负新住户,并且一旦发生冲突矛盾,本地人都是一呼百应,群起而攻之。

    人生地不熟的外地人敢怒不敢言,谁也不愿受委屈,于是纷纷搬出了这条街,只留下一小部分人融入了这里,从此之后,整条街就变成了原住民的天下,其势力范围局限于整条街,轻易不出街道,恶名也从此传开。

    后来又经过了很多年,老旧的暴力思想已经慢慢的淡化了,随着居民素质的提高,慢慢的也接纳了一些新搬进来的商户,我就是其中一个,街上的人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还是有的,平时相处的都还算是和睦,但是他们的骨子里始终有着那种永不低头的傲气,和团结一心的信念。

    你对他们恭恭敬敬,那他们一定笑脸相迎,你破口大骂,就只能满地找牙了。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或者拿着什么法律,惹急了街上的人,照样跟丫开干,就算是城管都得靠边站,以至于有段时间路边的小贩发现有城管检查,一个一个玩命似得往迎春街上跑,因为街上的人之前跟城管有过几次冲突,慢慢的城管就知道了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每次也就只能追到街口,看着小贩们“谍影迷踪”,而望成莫及了。

    而我就是这臭名昭著的迎春街里混的最开的一个“外地人”了。

    虽然刚开始来这条街上的时候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我们说过了,迎春街的排外性可是不小,没有极高忍耐性是呆不下去的,但是为了那低廉的房价,我决定冒险一试。

    来到这里我就后悔了,明面上我和邻居相处和睦,可暗地里我们被欺负的血流成河,自行车好端端的放在外面,等到要骑的时候就不见了,过几天又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店门口,夏天天儿热,店里面装有空调,原本好好的算命生意突然来了一大帮大妈打麻将,还说我闲着也是闲着。

    每天店对过一群老爷们打牌,店里一群大妈打麻将,真有人来算命,我就只能带他到楼上房间了,最尴尬的事每次要上楼,顾客们都警惕的看着我,胆怯道:“我真是来算命的!不干别的。”

    这也不能怪我玻璃心呐,居委会那我也没少反映,但都无事于补,既然硬的不行,我把我小时候软磨硬泡,对付各种老师的办法搬出来。

    那段时间我认真修习,把每次我感到不公的事过滤成是应该做的,大妈们在我店里打麻将,不给她们脸色,不撵人,反倒端茶送水,想象成自己的工作是一名光荣的服务员,对于门口打牌的男人们,管烟管午饭,至于直行车,这么说吧,从那天起我就再也没骑过,把整条街的居民都当成了我的上司,对于他们的话我是言听计从,一个挨着一个的讨好,说通俗点就是给人当孙子。

    时间长了,街坊们也都接纳我了,我自己的性子也磨练了不少,之前别人不小心踩我脚,那立刻就得打架,现在,我最多问问他还踩么,不踩我可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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