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等结婚一个月后,毓秀因着迟迟未来的例假,去附近的医院一查……
哦,怀孕了。
郝新明一口血哽在嗓子眼里,险些当场暴毙。
在外人看来,新婚不久就怀了娃娃,这是天大的喜事儿啊!尤其他俩都是大学生,哪怕年岁小的毓秀,其实在很多人看来也不算小了,更别提郝新明了,他这会儿都二十五岁了!
二十五岁啊!
用郝妈的话来说,她二十五岁的时候,都生完三胎了。
甭管怎么说,怀孕了的毓秀受到了全方面的关注。幸好,毓秀天生喜静,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和学习。而这两个爱好并不会影响她安胎,加上她刚入职京大不久,还没资格授课,如今更多的是研究生课程,以及课余时间帮其他同事做一些事情。
很快,郝新明就故技重施。
他用当初笼络书店店员的方式,帮着毓秀打点同事关系。
虽说顶尖名校和个人书店还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不过这年头的人们还是以朴实居多,没人会跟个刚怀孕的新同事过不去的,尤其毓秀原就是京大的学生,那些个上了年纪的老师们都挺喜欢她的。
只这般,在顺水人情之下,毓秀安安心心的开始了她的养胎生活。
不方便还是有的,怀孕初期她孕吐的十分厉害,胃口也不开,整个人都蔫巴巴的。好在,她身体底子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有些不适,却并没有严重到影响她的身体健康。
再后来,孕吐倒是结束了,可不知道是因为前头胃口没开,还是干脆就是她本人不在意吃食的缘故,反正即便不再孕吐了,她对于那些个滋补汤品还是兴趣缺缺,甚至一度沉迷学习忘了吃饭,或者干脆为了省时间买两个包子吃。
她以前也是这么做的,尤其是大三大四那两年,因为学业太忙碌了,她还舍不得放弃那么好的锻炼机会。两边都放不下的结果,当然是缩短睡眠以及吃饭时间了。
包子是个好东西,京大食堂别的炒菜滋味是不怎么样,但包子做得还是很地道的。反正肉包子菜包子都有,实在是吃腻味了,还可以来个酸菜包子、冬菇包子等等。
就这样,从孕吐结束后,毓秀就开始了吃包子的生活。
因为她白日里都是待在学校的,偶尔晚上也不回去,反正学校分了她一间单身宿舍住。哪怕她以前是不太会做一些家务活儿,可这都念了四年大学了,除了不善厨事外,像别的琐碎事情她还是可以独立完成的。
学校多好啊!
单身宿舍离她上研究生课程的大楼只有十分钟的路程,中间还会经过京大的二食堂。拿着饭菜票,揣上铁饭盒,打上几个包子,直接去教学楼。
更妙的是,研究生上课的地方底楼还有个开水房。很小的一间,摆了两个锅炉,一共有四个开水龙头,打开水别提有多方便了。毓秀都不用特地带上热水瓶,她从家里拿了个小小的保温杯,上课前灌一杯,到了下课都还是热乎乎的。
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有热水喝。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有无限的书可以看。
毓秀的孕期生活终于从最开始的不适应,到后面的无比淡定了。
不舒服肯定还是有的,可这些小困难在学习的诱惑下,什么都称不上。
而最为难的毓秀的,原本该是洗衣服洗床单被套这些事儿,夏天还好,衣服多单薄透气,等天气略冷一些她就遭不住了,哪怕已经上完了四年大学,她依旧没办法习惯这种事儿。
万幸的是,她奶来了!
在她办完结婚酒后,她爸、她二姐以及她弟妹都离开了京市,独独李桂芳留了下来。一开始是住在表嫂借给她的小院子里,后来郝新明觉得不妥,就将人接到了他们家的新房里去了。
是的,毓秀婚后不跟郝爸郝妈郝妹住。
说实话,其实毓秀是无所谓的,她对于衣食住行这些事情都不是很上心。再说了,就算真的住在一起,日后也确实产生了一些嫌隙……
反正毓秀又不会在意的,被气到的人永远不可能是她。
可郝新明坚持要搬。
他早在订婚前,就已经跟家里要了一笔钱,还搭上了他表嫂娘家那边的路子,买下了一处新式小区里的商品房。
新房是三室一厅的,主卧当然是郝新明和毓秀的,次卧就给李桂芳住了,还预留了一间空房,准备要么以后给客人用,要么等孩子长大了当儿童房。
头一次住这种房子的李桂芳,愣是有好几天都没能回过神来。
相较而言,毓秀就显得淡定多了,毕竟在她看来,这房子除了样子新了一些、面积更大了一些外,跟她学校的宿舍也没啥太大区别了。
不就是楼房吗?
不就是厕所在屋里吗?
不就是都有集体供暖吗?
没啥的,她习惯了。
然后没过多久,李桂芳也习以为常了。她甚至开始怀念老家的大院子,毕竟三室一厅就算再大,那也不可能比她老家的房子大的。别的不说,光是那老院子就比整套房子还大了。
不过就算再怀念,李桂芳也还是没走。
毓秀说了要她留下来啊!那她必须得留下来啊!
来京市前,李桂芳就将家里的东西归整好了,那些拿不走的粗笨物件全都留给儿子孙子了。衣裳之类的,拣好的拿走,剩下一些过时的破旧的,都让她拿去送人了。
别以为破衣服就没人要,乡下地头多数人穿的还是千层底百纳鞋呢,再破旧的衣服当鞋面还是使得的。
还有一些其他零碎物件,都让李桂芳做了人情。
基本上,她带上京市的也就只有当初毓秀给她捎带过去几样礼物。譬如那件差点儿没吓死她的羊绒衫。
反正李桂芳在京市里住得挺乐呵的。
她还能帮毓秀洗衣服呢!
就是吧,李桂芳年岁大了,洗衣服她行,床单被套却是真的为难她了。
对此,毓秀也很犯愁。结果没等她开口,郝新明就弄来了一台洗衣机。
新房里啊,原本就有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等等一系列的家电。如今,又添了一台洗衣机。
洗衣机确实是个好东西,美中不足的是,它就算再好,那也是个机器,需要人来操控的!
郝新明当然是会的,不会他也可以学,这玩意儿又不难的。毓秀虽然实际动手能力很弱,可对于这些机器她上手还是很快的。
问题就在于,他俩都太忙了。
郝家是做生意的,郝爸又只有郝新明这唯一一个儿子,自然是打量着将自家公司传给儿子的想法。偏生如今又是刚步入九十年代不久,全国各地都处于经济腾飞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郝新明能每周回家一次都算是他爸爱他了。
好在,毓秀倒是不在意这些事儿。主要是她自己也很忙,忙着学习,忙着看书,忙着跟表嫂一起跟团翻译,还要忙着开各种思想报告会议等等……
也因为俩人都很忙,互相之间倒是都能体谅,可李桂芳呢?
李桂芳很想帮忙,可她有心无力。
家电啊!
就不说那些个复杂的了,就连最简单的电视机,她到目前为止就只学会了一个开关电视机。
摁一下,打开,看电视。
再摁一下,关闭,回屋睡觉去。
毓秀特地帮她调到央视频道,音量也调到适中,别的就没办法了,她怎么学都学不会。
连电视机都没办法掌控的李桂芳……
罢了罢了,让她用别的家电那是在压榨她那所剩无几的脑子。
得亏这一幕没叫甄美看到,不然她一准怼过去。看看看看!苗家就是祖传的傻!爹傻妈傻,奶也傻!!
本来,不会用家用电器也不是什么要命的事儿,可吃饭咋办?
电视机不调频也能看,电冰箱不会用就别用,洗衣机放着当装饰也没啥,可厨房呢?
在乡下农村里做了一辈子饭的李桂芳啊,面对这煤气灶和油烟机,深深的迷茫了。
这一刻,她仿佛终于感受了那个有缘无份的小孙女——就是来弟——当年内心的凄凉。
来弟当年就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土灶,甭管怎么跟她解释,怎么耐心教导她,她都是懵圈的,就好像是走错了剧本一样,还没开始用就已经先放弃了。
李桂芳也是这样的。
看着这无比复杂的煤气灶、油烟机,她非常有自知之明的选择了放弃。
学不会的。
肯定学不会的。
她还是趁早放弃算了。
免得一个不小心就出了什么意外状况。
来弟当年就是这么想的!!!!!!!
不过,来弟跟李桂芳还是有区别的,起码来弟知道以后土灶迟早会凉。反正她会用燃气灶,干嘛非要逼死自己学那烟熏火燎的土灶呢?万一灶膛没点着,把她自己点着了呢?穿越一次也不容易,再穿指不定就穿到解放前了!
该苟的时候就要苟,好好苟着,才能活到智能手机出来的那一天!
很难得的,来弟跟李桂芳这对塑料祖孙在时隔多年之后,隔着千里的距离,神奇的达成了一致。
李桂芳:……好不容易过上好日子了,可千万不能出意外。
就这样,郝新明不得不再请一位小保姆,帮着做饭收拾家务。
得了消息的郝妈差点儿忍不住口吐芬芳。
最终,她勉强克制住了自己,招来儿子询问他是怎么想的。
家里明明有房间,新婚的小俩口非要搬出去住!
搬出去就搬出去吧,可小俩口工作都那么忙,一周都未必回家两三回的,怎么就非要请个保姆呢?
请就请吧,请保姆到底是伺候小俩口的,还是伺候苗家那老太太的?再说苗家那老太太也不算特别老吧?不说帮着孩子做事,怎么连自己那口吃的都解决不了呢?
郝妈努力的压制着自己心头的怒火,尽可能委婉的道出了自己的不满。
郝新明一脸的茫然。
“毓秀不会做家务啊!这家又不是她一个人的,她不会我也不会,那为啥不能请保姆做呢?非要她来做?她不会啊!”
“哦,妈您说毓秀她奶啊?可老人家本来就是上京市享福来的,没的说再让她帮咱们做事吧?再说她也不会啊!”
“不是不会做家务活儿,她连种地都会。这不是家里都是最新的电器吗?毓秀费了老大的劲儿,好不容易才教会她奶开关电视机。别的家用电器真的太为难老人家了。”
在郝新明看来,婚后生活挺好的,他并没有任何的不满。
这也很正常,李桂芳在乡下老家名声非常之差,直到今时今日都还有老一辈的念叨她几十年前挥着菜刀上婆家威胁公婆的事情。可说实话,她做事是有目的的,又不是疯了傻了没事儿干了瞎折腾。
尤其面对郝新明这个让她方方面面都倍感满意的孙女婿,她是格外得尊重。
差不多就是拿出了当年对毓秀的启蒙老师唐老师的态度来,怎一个尊重了得。
郝新明兴许在郝爸郝妈看来,性子脾气上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最明显就是他太固执,一旦做出了决定,就绝对不会接受批评改正。
简单的说,就是一言堂。
可毓秀是个软性子,李桂芳原本在老苗家倒是说一不二的,可在京市她就变了。
她变了啊!
郝新明说要雇个保姆来做事,她说好。
郝新明说旧衣服旧鞋子都不要了全部买新的,她说好。
郝新明说别老是买蔬菜也要吃些牛羊肉补身体,她说好。
……
反正这俩相处得十分愉快,郝新明甚至觉得李桂芳比他亲奶都好,更别提整天对他耳提命面各种挑刺的亲妈了。
郝妈:……
她好难受,她快活不了了。
悲愤不已的郝妈又跑去找了她二姑姐,见面就是一通哭诉,眼泪那真的是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不停的往下落。尤其郝妈年岁也不算轻了,将近五十的人了,哭起来跟美是完全搭不上边的,看着只有可怜。
“二姐啊,你说我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滋味?小明那孩子怎么就变成这样了?我真的不知道苗家人给他灌了什么**汤,小姑娘他喜欢,怎么连老太太他也喜欢呢?”
“以前我起码每个月都能见到他一两回,现在好了,他就算得了空也是跑去给人家老太太当孝子贤孙。我是他亲妈啊,亲妈啊!想见到人都那么难。”
“我就羡慕二姐你,瞧瞧你的儿媳妇,再看看我的……人比人当真是要气死人啊!”
郝妈的二姑姐——也就是郝新明表哥他妈——谢母面露戚戚然。
“弟妹啊,其实我跟你说句实话,我原先真没觉得我儿媳妇有多好,尤其是小的那个。就觉得吧,儿子喜欢我这个当妈的又能有啥办法呢?不依着他他能高兴?横竖是他俩过一辈子,我这个当妈的还是别掺合了。”
“现在你高兴了吧?看看你家那个,再看看我家这个!我……”
郝妈越说越来气,说到动情处,不禁又再度泪湿衣襟。
她也不是没试图阻止过,早先就曾这么做过,可还是那句话,郝新明他一意孤行啊!最开始,兴许是郝妈轻敌了,可等她后面重视起来时,却一切都已经太迟太迟了。
来不及了啊!!
一想到事情已经成了定局,郝妈太崩溃了。
讲道理,没几个当妈的,能接受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去给别人当孝子贤孙的。不是说不让儿子孝顺岳父岳母,可孝顺也不过越过自己的父母吧?眼下,还不是岳父岳母的问题,而是儿媳的娘家奶奶……
你自个儿不愿意跟父母住,非要搬出去小俩口自己过日子,这也就罢了,不接受跟父母同住却反而能够接受跟媳妇娘家奶奶住?
“这天底下有这种道理吗?”
“我上哪儿说理去啊?”
“他打小看着就是个机灵的,原先还跟杨家那小姑娘谈过对象。杨家多好啊,杨哥杨嫂都是咱们认识了几十年的老相识了,生意上还多有往来,互相多了解呢!本来都说好了等俩人大学毕业了就订婚的,结果……”
“是,我也知道现在不是过去了,国家都提倡恋爱自由了。可我也没非逼着他娶谁啊,但苗家这个也太差了吧?这什么娘家啊!还是我反对的太晚了啊!”
谢母也是这么想的,讲道理,你要反对儿子谈对象,那肯定得趁早啊!
是的,这年头不比过去了,流行的是自由恋爱,那也没有你家儿子跑去跟人家闺女谈对象,谈个几年然后觉得不好了,再甩手走人吧?
所以说,要反对必须要趁早,赶早不赶晚啊!
谢母见她弟媳妇哭得很是厉害,也没敢说得太直白,只陪着她一道儿唉声叹气,心里也是憋屈得很。
郝新明是他们老郝家唯一的男孙啊!谢母本就是姓郝,虽说夫家这边样样都还不错,可娘家不好她心里能好受?
也因此,她是耐着性子好言相劝:“人要往前看,到底是过日子,总该是越过越好的。再说了,小明那媳妇我也是看到过的,其实还可以了,人长得不错,也聪明会读书,不差了。你要这么想,娘家差总比本人差要好。至于你想求样样都好的,哪儿有啊?”
郝妈继续抹眼泪,从郝新明订婚开始,到如今其实也不过才几个月时间,可她简直就是度日如年,而且总有一些不真实的感觉,就仿佛做了一场长长的噩梦一般,就盼着赶紧醒过来。
甚至于,午夜梦回之间,她曾闪过一个念头:要是他俩离婚就好了……
可念头刚从脑海里闪过,郝妈又害怕了,她还是盼着儿子好的。离婚这种事情,虽说在最近这些年时有耳闻,可到底自己周遭从未有过的。更别提老话也说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她最终还是将那个可怕的年头给摁下去了。
“嗯,小明那媳妇本人还是不错的,是有些不太听得懂人话,可我打眼瞧着,那孩子心地还是好的,是个天真没心眼的……可我真的想不通,怎么她娘家人这么烦呢?她爸还在,她还有个弟弟,二姐你说,啥样的人家才会放着儿子孙子不管,非要跑到已经嫁了人的孙女家里,逼着孙女婿养老?”
谢母没了言语,她也觉得这个事儿吧,确实是听没道理的。
都说一代人不管两代事,哪怕是法律好了,那也是规定了成年儿女有赡养年迈父母的义务。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之类的,除非是中间那代没人了,儿女代替已故父母赡养祖辈倒也是说得过去的。
可毁就毁在苗解放活蹦乱跳的。
底下还有个苗飞跃。
郝妈怎样都想不通,不过好歹跟二姑姐说了这些话,心里总算好受了一些,肿着眼泡回家去了。
结果一到家,郝妹又搞了她。
郝妹说,她打算南下帮家里开拓业务。
“你们这是要逼死我啊!!”郝妈彻底崩溃了,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哭得肝肠寸断。
儿子儿子不听话,女儿女儿爱折腾,老公老公不着家……
郝妹也被郝妈这突如其来的崩溃给弄懵了:“妈?妈你咋了?你不是说下午去找二姑了吗?谁惹你生气了?二姑应该不会吧?”
“还有谁!你哥!你嫂!还有你爸跟你!”
郝妹:……
面对亲闺女一言难尽的表情,郝妈的心态彻底崩了,直接一个电话打去了公司,逼的郝爸赶紧回家。
“老郝啊!你再不回来就不用回来了!我啊,我快被你闺女逼死了!”
撂下公司事情急匆匆赶回家的郝爸,看着比自己还茫然的闺女,只愈发的茫然了:“怎么了?”
郝妈赶紧说了郝妹打算离京南下的事儿。
“想去就去呗,她是去南边,又不是出国……不是,她去的应该是沪市、海市这种地方吧?那边的经济发展得相当好,确实很有借鉴的意义。再说了,我早就想着要将公司往南边发展,可以去啊!”
说完这话后,郝爸和郝妹两脸茫然的看向郝妈。
郝妹跟毓秀是同时大学毕业的,当然,她念的大学没毓秀那么好,而且她也不打算继续进修了。本来是由家里安排着进了事业单位,属于那种朝九晚五混日子型的,基本上再熟悉熟悉单位情况,她就会被安排去参加各种相亲会了。
当年的郝大姐就是类似的情况,可郝妹却不想步了大姐的后尘,她想干出一番大事业,而非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郝爸耐心的解释了南方的情况,郝妹也顺势说了自己的想法,被俩人注视着的郝妈后知后觉的感到了难为情。
冷静了一下,又去卫生间梳洗一番后,郝妈重新恢复了平静,也跟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你们也别怪我重男轻女,在我心目中,当然是儿子女儿都一样重要的。可小文是个姑娘家,好好的事业单位她不想待着,却偏偏要跑到千里之外的南方……我是京市人,我从来没去过南方,你说我能不担心吗?”
顿了顿,她又冲着郝妹道:“小文,你就不能像你姐那样?她当初就是先参加了工作,然后相亲,再结婚,生孩子……她现在不也过得好好的?”
郝妹很是无奈:“妈,我跟姐差了六岁,再说她当初不是没考上大学吗?我一个大学生,你让我整天待在办公室里写各种报告参加各种会议,我真的很无聊啊!妈你口口声声的说自己不是重男轻女,那假如今个儿是我哥想去南方闯荡,你还会反对吗?为什么我就非要去事业单位,而他就可以去自家公司里做事呢?”
一番话下来,郝妈哑口无言。
最终,郝爸安抚了女儿,让她先回房休息去,去南方的事情不着急,而且他也不能让女儿就这么一个人大喇喇的跑过去了,肯定得提前安排一下的,托那边的熟人照顾照顾。
不是不让去,而是暂时先缓缓。
郝妹愉快的接受了这个说法,欢欢喜喜的回房去了。
紧跟着,郝爸又安抚了郝妈,好说好歹之下,还让郝妈同意先不管这事儿,又说儿媳都怀孕了,等再过些日子,她就能抱上大孙子了。
等两边都安抚好了,郝爸回了书房,用书房里的电话给他二姐打了过去。
另一头,谢母先前送走了郝妈后,心里也是十分得不得劲儿。她比郝妈幸运的大概是她不止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仨儿子。
同样的,她也有仨儿媳,就算哪个都不能说是十全十美的,但总得来说,都还是不错的。
在郝妈回家崩了心态时,她正在跟刚回来的妯娌说这个事儿。
谢家那边,小辈儿里头有不少是搬出去住的,不过长辈们却都是住在左近的。像谢家的爷奶,并谢父兄弟几人都在一起,谢母跟妯娌们的关系也都不错,她一贯就喜欢这种大家庭模式,不像郝家那边,想找个人说话还得坐好久的车。
把事情一说,谢母的妯娌就开始摇头了:“你那弟媳可真不容易。”
“其实吧,当着她的面我都没好意思说她,你是不知道,当初她嫁到郝家时,也是不愿意跟我爸妈住。你想想,我娘家是姐弟三人,当时我和我大姐都嫁出去了,就我弟一人在家。我娘家那房子也不小的,不存在住不下的问题。哪怕真的住不下了,也可以尽量住得近一些。可她不愿意,觉得跟老人家相处不来,就……”
谢母也是唏嘘不已,直道原来老话说的因果循环是真的。
“她当初这样,现在她儿子也这样,起码她身边还有个小闺女陪着,就是我那小侄女年岁也不小了,今年夏天大学毕业,只怕也留不了几年了。”
听谢母这么说,她妯娌就变了看法,觉得好像年轻人也没啥不对的。尤其在他们那一代,压根就没有结婚分家的说法,都是住在一起的。反而现在的年轻人,因为要上大学,工作单位也比较远,方方面面的考虑下来,选择小家庭过日子的也就愈发多了。
“还有就是吧……”谢母面带迟疑,似乎在想要不要说。
妯娌多年,谁还不知道谁呢,好不容易有八卦可以听,当然要可劲儿的听个够了。
“说吧说吧,我保证听过就忘了,你总不能说一半留一半,故意勾的我心痒痒吧?”
谢母顿时笑出了声,想着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便直说:“就是我那弟媳妇一开始是可以阻止的。你想啊,你家儿子刚谈对象,那也不是一下子就谈成功的。我娘家侄子最开始还是倒追人家小姑娘,追了两年多才终于成了。这事儿吧,他爸妈从一开始就知道的。”
“都知道了为啥不拦着点儿?”她妯娌奇道。
“我弟媳说是因为小明的脾气倔性子拧。”谢母叹了一口气,摇头道,“这兴许是一方面的理由吧,可我觉得,她是想着小明年岁还轻,人又还没定性,经常想一出是一出的,时常闹三分钟热度。大概就因为这个,她以为小明只是跟人家姑娘闹着玩儿的,等时间一久腻味了,自然而然也就分手了。”
她妯娌边听边点头:“也是这个道理。本来就是啊,小年轻不都这样?你越是不让他们在一起,越要闹着非要在一起。电视里就是这么演的。”
谢母怜爱的看了她一眼,心疼她蠢得可以:“你是不是没听明白我说的话?”
“听明白了啊,不就是想着不插手也有可能散了吗?”她妯娌反问道。
“哦,我知道了,你是想着假如你儿子像小明那样咋咋的……对不对?那假如是你闺女呢?”
她妯娌一开始还真没听明白,等仔细品了品这话的意思,随后立马原地爆炸。
“原来你弟媳是这么想的?对,这年头都是自由恋爱了,可要是我闺女捧着一颗热心跟人家谈了几年对象,然后人家腻味了分手了……我打死他们全家人!!”
谢母继续叹气,就是这个道理啊!
说起来,她对毓秀的了解并不深,仅有的几次见面,那也是在聚会场合里。头一次应该是郝新明带着毓秀来她家拜年,之后则是每年的年节里,以及几个月前的订婚礼、结婚宴。又因为场合的缘故,其实她俩都没有好好说过话,更谈不上有多少了解。
可她还是同情毓秀那小姑娘。
“小明媳妇也是运气好,刚开始坚持住了本心,让小明愣是苦追了两年多才追上手。男人啊,太容易的都不珍稀,就得让他们费劲千辛万苦,翻山越岭的搞个二万五千里长征才好。不过小明那孩子还是不错的,追到手了也依然珍惜。这要是……人家小姑娘还是乡下农村来的,在京市也没个跟脚,真被甩了,大概也没能耐留下来。到时候,学业恐怕也不好,工作也没着落,结婚对象又跑了,让她怎么办?”
谢母倒没把她弟媳想的那么快,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起码在最初郝妈是当热闹瞧的,连这个当妈的都不看好儿子,却没想到,郝新明还真就是个长情的。
这就很尴尬了。
八卦说完,赶紧做饭。
谢家这边没请保姆,因为谢老是有警卫员的,一些体力活都有人做。谢母几个当儿媳妇的,则轮流负责做饭等事。而每逢周末,或者其他年节,家里的小辈儿们都会齐聚一堂,日子过得是热热闹闹的。
结果不久之后,谢母就接到了她弟弟的来电。
将下午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郝爸后,谢母继续叹气:“你得空了也劝劝你媳妇,这都结婚了,连孩子都怀上了,还能怎么办呢?小辈儿们不懂事,咱们这些当长辈的,可不就得忍着点儿?再说小明也没咋地,不就是家里添了个老太太吗?难不成郝家还差了这点儿养老太太的米粮钱?”
这个还真不差。
郝爸很是无奈,他隐约是知道媳妇的心结,可毕竟没那么清楚。最重要的是,他是典型的直男铁憨憨,打心眼里就不觉得这有什么。
挂了电话后,他在书房里踟蹰许久,腹稿更是打了一遍又一遍,终于下定了决心,跟他媳妇好好谈一谈。
重点就在于,俩孩子已经结婚了!到明年,连孙子都能生出来了!
结果,郝爸把好不容易想好的话说出来后,只换来了郝妈的一记白眼,以及一句很是不耐烦的话:“你以为我不知道?要不是因为这个,我能这么烦?”
真的是一步错步步错,她当初就是太自信了,只以为很了解儿子。谁能想到,一贯玩心重的儿子就跟被人下了蛊似的,愣是看对眼后就离不得了。
唉——
郝爸只铁了心想把媳妇劝过来的,第一个方案没用,他就采取了第二方案。
“媳妇你想想,当初你嫁给我的时候,不也说不想跟我爸妈住一起吗?你当时就说得特别好,年轻人有年轻人的生活,再说连作息时间都不一样,我爸妈五点吃晚饭六点就回房睡觉了,咱们俩不得看看书看看报说说话,再洗个澡什么的,怎么着也得八点睡觉。小明他们就更别提了……”
“你这是在怪我?”郝妈不敢置信的看过去。
“怎么是怪你呢?我这是觉得你说的很对。两代人住在一起矛盾多,所以小明和毓秀搬出去住是一个很正确的选择。至于毓秀的奶奶,你想想,有人家亲奶奶在,还用的着咱们来照顾孕妇吗?你多轻松啊!”
“我怎么还是觉得你在讽刺我呢?”
“没有讽刺,怎么可能是讽刺呢?还有那个请保姆,这个也非常适合。你也不太会做家务,炒菜永远都是那几个老样式,请个保姆帮着做家务,你不就轻松很多了?有这个时间,陪陪孩子多好呢!就算不陪孩子,也不用把时间浪费在做家务上面啊!”
郝妈不想说话了,她只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郝爸。
“还有啊……”
“行了行了,我累了,我先睡了。”郝妈不想再继续听下去了,索性直接叫了停,连晚饭都没吃,就匆匆歇下了。
郝爸觉得效果颇佳,高兴的出去喊保姆备饭,临出门前还颇为自豪的道:“瞧瞧,这就是请保姆的好处,不然你累了,我和小文都没饭吃了……你先歇着,我帮你关上门,不吵你。”
郝妈:……
这日子没法过了!!
比起郝家这边的兵荒马乱,毓秀他们家格外得温馨幸福。
李桂芳虽然不会用那些家用电器,但类似于洗贴身小衣以及叠被子抹桌子之类的事情,她都是会的。
刚开始,她还仅仅在家里忙活,因为她不太敢一个人出门去,总觉得马路上那么多的车辆和行人,打眼瞧着就忍不住心里打鼓,实在是鼓不起勇气独自外出。
不过,眼下都几个月时间过去了,李桂芳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她了。
自打保姆来家后,她每天早上都跟保姆一起去菜市场。新家这边的菜市场,跟她最早去的那个京大附近的菜市场不是同一个,不过也挺大的,整个儿绕一圈的话,起码要半个上午。
她也不着急,就每天六点半起床,由保姆给她做一顿简单的早饭,俩人都吃完了以后,再结伴提着竹篮子,晃晃悠悠的下楼出小区,慢腾腾的往菜市场赶。
保姆的年岁倒是不大,今年三十五了,也是农村人,不过是跟着亲戚一起来城里打工的,已经来了好几年了,对周边的情况也挺熟悉的,当然最熟悉的肯定是菜市场。
俩人是存在不小的代沟,不过无所谓,保姆又不会跟李桂芳争执的,你说啥就是啥,哪怕你说太阳是方的,方的就方的吧,又不妨碍她晒太阳。
只这般,俩人相处的非常好,基本上每天上午都泡在菜市场里,一般会一直待到十点半以后,才慢悠悠的往家里赶。
赶到家里差不多就十一点了,洗菜择菜炒菜煮饭,哪怕俩人吃得都比较简单,那等饭菜上桌也要将将十二点了。
可李桂芳一点儿也不着急,她就喜欢这种优哉游哉的生活,以前还在乡下老家时,哪天都是急吼吼的。其实,她也不是天生的急脾气,这不是被日子催着吗?想好好活下去,就必须挣够工分,一催二赶的,加上她早早的就没了男人,脾气不急躁才是奇了怪了。
她一直就很坚持,有钱人才会脾气好,有钱人才会心地善良,瞧瞧她现在,虽然有钱的不是她而是她孙女婿,可她这不是变得越来越好脾气以及善良了吗?
她啊,今个儿早上出门时,在路边看到一个乞丐,都忍痛从兜里摸出了一分钱丢给他。
乞丐:……我谢谢你哦!!
李桂芳的日子过得特别充实,基本上她整个上午都是在菜市场度过的,而吃过午饭后,她会稍微眯一会儿,一般都是睡上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
别看仅仅是歇个午觉,可要知道,这是她多少年来的梦想啊!
她童年和少女时期都是生活在战乱之中的,那时候别说歇午觉这么奢侈的事情了,当真的是能不能活过今个儿都不知道。等好不容易国家太平了,她也顺利的嫁了人,也怀上孩子了也平安生下儿子了,结果,她男人没了。
五几年的时候,只能说她老家附近算是比较太平的,战乱是不会有了,也无需担心哪天家门被鬼子踹破了,可真要说好日子吧,还真没有。
不单五几年的时候缺衣少食的,哪怕到了六几年,日子还是不好过。
那时候,也不单单是她家那一带生活困难,而是整个国家都处于刚稳定的状态。哪怕她男人被评为了烈士,可很多时候并不是国家或者上头其他机构愿不愿意帮你,而是他们有没有那个能力。
有能力,那是从手指缝里漏出一点就够过日子了,没能力,那直接歇了吧。
就这样,那些年她一个人带着儿子,磕磕绊绊的过日子,直到六十年代末,给儿子娶了媳妇,然后……
倒霉的日子就来了_
“我儿媳妇哟,那可真的是天生的懒骨头,只要打不死她就往死里懒。别家都是儿媳妇伺候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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