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利扭头,看见宋殊在那里死命擦着衣服,感到好笑:“宋殊,你别紧张呀。”
“我没紧张。”宋殊小声嘀咕一句,放下了袖子,“你是怎么发现自己喜欢阿言的。”
薄利想了想,道:“我想,是因为我当时叛逆吧。”
见宋殊吃惊的表情,她解释道:“是这样……我在外面被小混混围起来,抢我的钱,阿言刚好在逃另外一群人的追杀,顺便就救了我。”
“她当时脾气很差,敢动刀,把我救了之后看我身上衣服贵,就抢了我的钱当保护费。”薄利笑了笑,那眼神里还有着怀念,“我当时不服气啊,我可以给,但你不能抢。”
宋殊:“然后呢?你就找她了?”
薄利道:“没错,我花钱收买了几个小混混,找他们获取情报,知道阿言常常活动的区域,周末就到外面逛,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好被人打断了一条腿。”
“……这种事你也说?”阿言翻着吃食,在一旁不满出声。
薄利笑了笑:“你要是没断腿,我才不会关心你呢。”
宋殊太好奇她俩的故事:“然后呢?”
“后来我看她太惨,就悄摸养着她啦……”薄利轻松地说道,“总之,谈了场恋爱被发现了,我母亲说不仅要打断她的腿,还要砍她的手,把她扔到大山里。”
宋殊:“……”
薄利:“不过,我母亲给了我另一个选择,后来我就提了分手,给了她一笔分手费,说了很多不好听的话,包括但不限于我是直女,我要结婚生孩子,觉得她小混混配不上我之类的——”
阿言把面包和其他零食丢到茶几上,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再多说一句,今天就把那箱子里的东西都给你用哦。”
宋殊不忍直视,她用一只巴掌捂住自己的脸,闷闷不乐:“所以,喜欢一个人就是会馋她的身子,对吗?”
阿言:“嗯,可以这么说。”
薄利:“你别误导人家纯情小女孩好吗?”
她对宋殊道:“喜欢一个人,区分友情和爱情并不难,首先就是越界感,你和傅影要是有做过越界的事情,有过亲密的接触,并习以为常,那就有点异常了。”
“如果,你想和她有更亲密的接触,对此不反感,甚至觉得兴奋,想试一试,那就说明你确实会有反应。”薄利真诚发问,“你有没有呢?”
宋殊发愣:“我……”
起码她不会反感,如果是傅影的话,如果要尝试的话……
“还有一个重要的考量,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在看到她的时候,就会安心,心情就会好起来,觉得这世界上只要有她在,自己就是幸福的。”薄利说,“你有没有这种感觉呢?”
宋殊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陷入沉思。
“还有,喜欢一个人,就会患得患失。不在一起,怕自己无法拥有她。在一起,会怕自己失去她。会胡思乱想,会反复确认对方对自己的爱意,会想知道对方为什么喜欢自己,会觉得自卑……”
薄利还没说完,宋殊就站了起来,望着阳台外,呼吸声很轻。
阿言示意薄利不要再往下说了,薄利便撕开一个奶面包的包装,大口嚼着。
阿言:“……你还没刷牙。”
薄利:“谁在乎?我不刷牙你就不爱我了?”
阿言:“只是不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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