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野猪也引起了洪金烨的兴趣,他走过去,用右手摸了摸野猪左边那个卷曲着龇出到嘴外边、锋利如刀的獠牙,而后单手一较劲儿,硬是将那颗獠牙掰了下来。
洪金烨露的这一手,不仅他的手下们欢声雷动,大声地鼓噪起来,就连一向好勇斗狠的胖子也暗暗叫好,不得不承认这洪金烨确实有真功夫,但就这看似随意的一掰,单凭蛮力就做不到,而是必须以意念引导内丹田之劲儿,也就是俗称的深厚内力,才可以做到。
洪金烨掰下獠牙,并没有理会那些仍在不遗余力地喝彩的手下们,而是转身看向我,隐藏在已经蒙上了一层尘土的镜片之后的眼神变得更加不易琢磨:“自古以来,这猪牙和狼牙就有辟邪的功效,我把它送给你的女朋友,接下来该怎么做不用我教你了吧?”
说完,洪金烨将那颗獠牙扔给我,便一个人坐在巨型红松树下看着手下的人杀猪拔毛。
我接住獠牙,听到洪金烨说的女朋友的话,不禁脸上一红,倒是沈涵看起来满不在乎,就好像没听见似的。
我不敢直视似笑非笑的沈涵的眼睛,掏出老魏头儿放在背包里的一把攮子(单刃匕首),在獠牙的内测刻出一道凹槽,随即赶紧咬破食指,将血珠滴到凹槽里。
见指血在凹槽里快凝固了,我掏出一张五雷油池火符纸,暗中一提丹田气,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得了不化骨的右手就冒出黑气,将那张五雷油池火符烧成了一只烫了头的黑蝴蝶,都打卷了。
我赶紧握住那团纸灰,并小心翼翼地将纸灰涂抹到凹槽里,与半干的指血混合在一起,看着已经微微发出光芒的那道凹槽,我吁了一口气,从背包里翻出五彩绳将那颗獠牙捆紧并做成项链状递给沈涵:“嗯,手艺不咋地,你就凑活戴吧,关键时刻,它或许就能救你一命呢。”
沈涵接过那条绝对有山顶洞人写意风格的、龇嘴獠牙的原生态“项链”,莞尔一笑:“谢谢,我会一直珍藏它的,太有纪念意义了,这可是你送我的第一份礼物啊……”
说到这儿,沈涵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竟然有些害羞地低下头,一双修长的玉手不停地将五彩绳缠到纤细的指头上,再解开,再缠绕……
我更是窘迫得手足无措,大汗珠子噼里啪啦地往下掉,直砸脚面,好在这时胖子喊我过去帮忙,我才慌乱地朝沈涵嗫嚅一句“那我过去了”,就逃也似地跑了。
我擦,我边跑边呼扇裤裆,他大爷的,这一会儿工夫,把这辈子的汗都出完了,连他妈裤裆都可以养海豚了,呱呱湿啊。
我跑到胖子身边,胖子见我一脑门子的黄豆汗,还不停地抖搂裤裆,就问了句:“咋地,大热天穿个貂皮的裤衩子出来的,咋这么热呢?不是,没长心呢,你也不怕在裤裆里捂出个狗尿苔来,到时候上厕所你还得解开腰带现琢磨,我操,到底哪个是啊?”
我被气得无语凝噎,只得满怀悲愤地看向那些正在有条不紊地杀猪的黑衣枪手们。
还别说,这些黑衣枪手倒还真是些干才,杀猪和杀人一样干净利落,四五个人将野猪拎着后腿拖到附近一条掩盖在厚草之下的小河沟,咔嚓几刀开膛破肚,将整副的猪下水往河沟里一扔,再洗净内膛,就将野猪又拖了回来。
之后,其他人找来松枝桦树枝拢成一堆,两边用松杆支上人字架,再用一根1公分粗细的松木杆从猪猪嘴里一穿而入,从猪屁股穿出,紧接着两头儿往人字架上一搭,同时点燃下面的松枝桦树枝,金色的火舌就像狂舞的毒蛇一样不断舔舐着野猪的表皮,很快,一股烧烤的肉香就伴着松树油脂的清香传入每个人的鼻子里,并不断撩拨着我们的胃。
一向有雅克什老饕美誉的胖子更是看得眼里冒火、舌下生津,恨不得立时就撕下一个猪后腿大快朵颐。
见野猪烤到快八分熟了,那些黑衣枪手将野猪从火上抬下来,用砍刀切成大块,再放到一旁已经备好了的炭火里继续炙烤,同时再撒上咸盐、野葱、野韭菜等天然调料,顿时,香气扑鼻,连沈涵都放下女孩子的矜持,忍不住凑过来可怜巴巴地看着那些滋滋冒油的肉块,就盼着早点熟啊。
又过了10开分钟,野猪肉的外表已经有些发黑,那些黑衣枪手一声呼哨,沈涵、洪金烨也走了过来,我们浇灭炭火,围坐在一起,人手一把杀人夺命刀,开始喝酒啖肉。
此时已近中午,一群汉子们连同一个妙龄女子围坐在一起,刀上插着肉块,几瓶白酒相互穿着喝,好不热闹。外人冷丁一见,还以为是同学会跑这深山老林里玩情调、找从前的影子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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