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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又一位“冥王”
从骄阳当空,到夕阳西下,肖仪一直在学姿势,不光要平举比过去重了数倍的狙击步枪练习,还要抵抗沈冥这咸湿佬的骚扰,总算对狙击有了一定的概念,那就是,选择狙击点时,一定要先清怪,干掉方圆10米内所有的咸湿佬再开镜。
沈冥给了将军24小时的时间筹齐人手,但将军效率颇高,仅仅8个小时,军车陆陆续续将沈冥要的人员送到了这军营里。
最先到的,也是肖仪最熟悉的人,正是沈冥的妹妹沈婉儿。
“哥哥…”婉儿见了沈冥,如同久别重逢的亲人,一下冲上去抱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又亲。
肖仪擦了擦眼睛只觉得眼前琼瑶式的相见场面,恰似自己开错了副本进错了模式。后來才明白,婉儿如此高兴,只因为沈冥主动打电话跟老师请假15天,将婉儿特招到身边出国玩。在婉儿看來,杀人如麻的战乱区都是天堂,有老师和考试的校园才是地狱的代名词。
随后而來的还有4人,隋涛,肖仪见过,正是飞机上的“空少”,來自中`南海的特级保镖,用沈冥的话说,近战,沈冥不动用逆鳞,在他的面前毫无胜算。
另外3个,一个尖嘴猴腮,身高168,虽然穿着一身城管的制服,但怎么看都不像好人,如同打入城管队伍的敌军特务。
中间一位穿着普通士兵的迷彩军装,皮肤黝黑,满身油污,随身携带一支金属的工具背包,看上去也就18岁的模样,总是眯眼笑着。
最后一位的职业非常好猜,他身高175,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一件医生的白大褂,全身上下还带着消毒药水的味道,衣角残留的血迹,似乎验证他就是被从手术台上硬拉下來的大夫。而他的眼神锐利如手术刀,28年华,可一头向天的刺猬发却是纯白的银丝。而在他的手中握着一只录音笔,总会习惯性的说上几句。
伴随着夕阳的余晖,沈冥将來人全部组成了一队,包括婉儿和肖仪也是列队站在校场前。
沈冥此刻换上了一身沒有军衔的教官军服,双手反握在背后,站得笔挺面向众人道,“首先欢迎各位参加这次地狱之旅的旅行团,我是你们的教官兼导游兼收尸人。
本次旅程全长15天,其中前7天都会在这军营中度过,将由我给大家培训一些基本的地狱生存技能,你们要么学,要么死,只有这两种选择。
而我们此次前往的目的地为面店国的战乱区,那里的政`府军和地方叛军正打得不可开交,大家跟随我,将可看到到坦克对轰的壮观场面,也能体会被武装直升机追击扫射的酣畅淋漓。我们能坐在死尸旁吃夹杂着寄生虫的食物,品尝混合着鲜血的河水之甘甜。
如果诸位都能活到旅程结束的话,相信大家对世界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沈冥一段别开生面的介绍,肖仪也是听得有些毛骨悚然,不过队列中的大多数人却都是习以为常的样子,只有那尖嘴猴腮的城管,一副都快吓尿了的模样。
“现在,各位先自我介绍下吧。”沈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叫隼,一个杀手,近战专精,來度假的。”婉儿特别隐藏了自己的名字与沈冥的关系,反正又不是亲兄妹,旁人也看不出两人的共通点。
“教官好…俺叫柱子,第6混编机械旅专职机械师,擅长维修驾驶各种战争机器。俺來,因为旅长要俺來。”身高只有165的柱子一说话就是中气十足,乡土气息浓郁。
“到我了吗?”那城管指了指自己,这队列就是从矮到高排列的,他咳了咳,紧张道,“我……我叫李八。”
“小子,你说你叫什么?”婉儿不爽道。
“李八(你爸)……”
“好小子,你很拽啊,再说一次试试。”婉儿笑着抽出了腰后的合金尼泊尔弯刀。
“我真叫李八啊…”李八都快哭了。
“隼,他不是故意占我们便宜,他真名就是李八,祖上为晚清时期著名的侠盗燕子李三,祖传的轻功身法,在他们城管大队里人送外号‘飞毛腿’。”沈冥召集这些人都是通过滑鼠帮忙的,他将自己需要的人物特征交给滑鼠,然后让他查阅全天朝的人事档案,就这么找到了李八→_→
“飞毛腿又怎样?在城管里就属我抓的小贩最多,可都干了5年了,还是临时工一个。”李八无奈叹息道,“本來这次上级找我,我还以为时來运转了,他们说做完这个任务就能转正,但教官您这是要我去送死啊…我长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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