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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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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小洛挠了挠头,没有说话,心道,重生前的那一生,自己可是天天玩游戏,逃课,主要功课尚且完成不了,哪有功夫去学钢琴记五线谱。

    楚秀菡偏着脑袋冲他笑了一下,飘然走远。

    姚遥好像是要替女友完成某项任务一样,又意味含混地回过头看他一眼。

    走出五十米,楚秀菡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

    他本来深沉的脸上,努力做出一种夸张可笑的鬼脸,竭力去逗那个娇憨幼稚的女孩笑,经过一番刻苦努力,那女孩终于绽放出了笑脸。

    操场的另一端,唐宁夜正在和几个女孩子一起散步。

    唐宁夜精致得如同洋娃娃一般,始终带着一种得体的很合时宜的微笑,一种刻意伪装的优雅和天真烂漫。

    刚才的一幕映入他们的眼帘,一个女友用胳膊捅了捅她,道:“看见没?那个夏小洛现在变得很受欢迎了呢?后悔了没?”

    后悔,怎么可能?

    就在几个月前,中考前的一个月,她和几个女友在第二人民医院的家属院玩耍,夏小洛和屈小元几个野孩子去找许小曼拿钥匙。

    或许是受坏小子们的怂恿或许是真的有那么一点情愫。

    夏小洛竟然傻乎乎地像她表白,那时候的他带着一种痞子气的微笑,非说他们俩一起上过幼儿园,是失散多年的青梅竹马,非要认识认识。

    大概还是他们在幼儿园和小学二年级之前的时候,夏近东在卫生局混得非常差劲,连筒子楼都分不到,因此,一家人就蜗居在许小曼所在的第二人民医院的一间单身宿舍里。

    一家三口拥挤在一间0平方米大小的房间里,生活凄惶无比。

    当时,唐宁夜的父亲唐旭已经是第二人民医院的院长了,对于这位寄居在自己屋檐下的主管单位的普通科员只是维持着一种表面的客气,骨子里却是十分不屑。

    他常常拿夏近东一家当反面教材,“看见没?学习好,懂业务只是一方面,会做人也至关重要……”

    而她则是公主一般的存在,永远被包围在鲜花和掌声中,穿着干净漂亮,而他夏小洛则永远穿着破破烂烂的成人服装改小的衣服,毛衣永远会扯出几根线头,和一群普通职工的子弟在一起蹲在地上用尿和着土玩泥巴,打玻璃弹子

    那个傍晚,他和几个野孩子正在捏泥人,看见她从一台车下来,穿着当时县城很少年的粉红色连衣裙,穿着白色的小皮凉鞋,如同粉雕玉砌的小公主一般……

    他惊愕地流下口水,口水落进下面的泥巴里,他鼓起勇气走过去,道:“一起玩泥巴好不好?看我捏的小狗……”

    拿着手中的泥巴捏成的小狗,他希望能引起这美丽女娃的兴趣

    好像用尽了他的全部勇气。

    她看了看他的穿着,只是觉得脏,并没有嫌恶,那时候,在她单纯的心地里,尚未有“阶级”这一概念。

    她刚想走过去,父亲一把扯过自己:“永远不要和这种野孩子一起玩,父母不争气,孩子也不学好,不讲卫生,你可不能这样……”

    小男孩眼里闪过一丝自卑和失望。

    威严的院长对其他几个孩子说:“去去去,回家去,你们的爸爸妈妈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看见你们这样,不打死你你们?”

    其他几个男孩一哄而散。

    留下男孩孤独地玩着泥巴,一只捏好的小狗陪着他,小狗的屁股上还插了一朵狗尾巴花,显得很生动很可爱。

    院长的脚不经意的踩过,小狗变成了一摊烂泥。小男孩看着自己辛苦捏出的小狗,这令伙伴们惊喜雀跃的成果,愣了神。

    但是,他倔强地盯着远去的大人,扁着嘴没有哭。

    小女孩趴在父亲的怀里,看那脏兮兮的小孩还在看着自己,一脸嫌恶,偏过了脑袋,你,在脏了。

    就在半年前,他还痞子气十足地和自己套磁,自己被他缠得不厌其烦,“呸”地啐了他一口,而他却完全不以为意……

    要不是门卫忽然过来,这帮痞子还没完呢。

    如今,那个脏兮兮的小男孩,那个痞气十足,不务正业的顽劣少年,竟然和眼前这个俊朗挺拔的少年重合在一起。

    初中时,唐宁夜所在的中学和夏小洛所在学校距离不远,她也见过夏小洛和屈小元或掂着板砖把别人追得抱头鼠窜,或被拎着板砖的别人追得抱头鼠窜。那时候,作为品学兼优的优等生的她看见这种垃圾学生从来都是如同看见苍蝇一般嫌恶,避之不及。

    怎么也想不到这样差劲学生竟然可以在一个月后初中升高中考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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