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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267,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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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京都玩了这么久,该游玩的景点都留下了足迹,如果不是陈白羽一再强调,绝对不能在景点上留下‘到此一游’的字样,他们还真的想要在每一个景点都留下名字来,证明自己曾经来过。

    特别是在怕长城的时候,看到不少人在长城上刻字,阿公也有些蠢蠢欲动,还是陈白羽一再的说明,阿公才遗憾的感叹一声,“算了。”

    既然是犯法的,肯定就不能做。

    总不能别人犯法,他也要跟着方犯法吧?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在长城上刻字就是犯法,但既然陈小五说了,那就肯定错不了。

    至于为什么这么多人犯法,却没有人抓?为什么看着这么多人刻字,却没有人来阻止?

    想一想就能明白。

    就像车上的扒手。

    有时候扒手比乘客还多,有时候明晃晃的扒东西,但大家不是一样的熟视无睹?

    所以,扒手一天比一天猖獗?

    阿公又一次坐公交车,因为在出门之前就听说公交车多扒手,所以阿公上车就双手紧紧的捂住裤兜。

    不想,扒手猖狂,竟然用力的想要掰开阿公的手。

    阿公被吓了一条,直接问‘你扒我裤兜干什么?’对方踩慢条斯理的放下手,转过身。

    大摇大摆得让人傻眼。

    从那以后,阿公出门游玩就很少带钱。本来,他就不用带钱出门的,因为陈白羽会把钱给带他们游玩的李白或者靳四新。

    只是阿公习惯了趁虚带钱,不习惯买东西要别人给钱而已。

    但经过扒手事件后,阿公就不敢了,真的太过猖狂。当时,如果不是他的身边站着人高马大的李白,相信即使他喊了一句,对方也不会放手。

    城市真的太可怕了。

    在城市呆得越久就越不喜欢。

    感觉出了花钱就是花钱,每一样都要花钱,然后人和人的关系也比较冷漠。阿公不喜欢这种人际关系。

    相对于京都,大家都更喜欢农场。

    “偶尔来一趟还好。要是常住,真不如农场。”特别低很多地方都在施工中,出行不方便,空气不好。

    “要回去了。”

    家人都想回去了。

    想家了。

    甚至想家里的牛和鸡鸭。

    陈白羽虽然舍不得,虽然很想留,但也知道家人更喜欢自由自在的农场。

    既然要回去了,那就要开始准备。

    买手信,给农场的亲朋戚友带礼物。不管是大叔公大叔婆,还是阿公阿婆都难得来一次京都,肯定是要带手信的。

    大叔公和阿公喜欢买各种各样的纪念品,例如那些刻印着长城图案的银牌或者是天门图案的吊坠等等。

    一买就是十几个,可谓出手豪爽大方。不少人看了都忍不住眼抽。陈白羽也很无语,因为这些银牌和吊坠,她来京都读书的第一年就买了不少回去。农场几乎是人手一个了。

    但阿公也有理由,“不买这个,怎么证明我来了京都,爬了长城,看了天门?”阿公皱眉,他回去肯定是要和大家好好的说一说这京都城的。

    陈白羽扶额。

    好吧。

    这个理由很强大。

    陈白羽已经可以想象,阿公回家后农场会有多热闹。其实,陈白羽还是想少了,因为他阿公在回家后,不仅农场热闹,宝阳镇和宝鸡镇一样热闹。

    阿公每次趁虚就和别人说一说京都的那些事。从京都大学说道长城人,然后说到天门,再说到高楼车流......

    阿公带回去的那些银牌还高价卖掉了十几个。

    反正就一个词:热闹。

    家里甚至还因为阿公的炫耀而招了贼。

    现在,看着阿公买这些留念饰品,陈白羽是无可又奈何,只能买买买。

    反正也不差这点钱。

    家里人高兴最重要。

    看着大叔公和阿公每天买买买,阿婆也有些心动,然后干脆也跟着买。不过,阿婆买的都是实用的东西,例如毛线。

    相对于宝阳镇,京都毛线的颜色要多很多,也漂亮很多。当然,也会贵很多。

    宝阳镇的毛线比较粗糙,颜色比较暗淡,有一些甚至掉色褪色。阿婆在看过京都的毛线后,立刻就想买十卷八卷。

    农场妇人都手巧,能用毛线织出各种图案的毛衣、毛巾、帽子等等。特别是一些袜子更是暖和。

    陈白羽最喜欢的就是阿婆手织的毛线袜子,超级的暖。

    “阿婆,用大红给我织一个帽子,头顶上要带有毛绒球球的帽子。”陈白羽拿起笔给阿婆画了一定儿童飞行帽,护耳,绒绒小球一样不少。

    “小五,你已经读大学了。”

    再戴这样的帽子,是不是太小了?本来就长得小巧,再戴这样孩子气的帽子,看着就更小了。

    “我喜欢啊。”陈白羽觉得在大雪天带着红色的毛线帽,穿着红色的大衣还有红色的雪地靴站在雪里,就是雪中一点红,寒雪傲梅。

    阿婆摇摇头,“把护耳去掉,把头顶的绒绒小球变成兔子耳朵长垂着,再吊一个杂色的小绒球。”

    陈白羽想了想,觉得还不错,“好吧。”这样,更可爱。

    不知道是不是返老孩童,陈白羽最近偏爱可爱一类的东西,喜欢鲜艳的颜色,好像这样能让人心情更愉悦。

    其实,她也适合鲜艳的颜色。

    陈白羽的五官本来就长得青春,穿着鲜艳颜色的衣服整个人都明媚起来,给人一种朝气勃勃的感觉。

    也许是重生回来后,没有什么烦心事,陈白羽越来越像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不像刚刚重生回来的时候,被‘将来’二字压得像个小大人一样沉重。

    现在的她好像放下包袱,真正开始享受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人生。

    十八岁的青春是什么样的?

    呵呵。

    是五颜六色的。

    是飞扬得头发都乱蓬蓬的。

    “你呀。”阿婆抬手在陈白羽的额头上戳了戳,小时候像个小大人,现在长大了却又孩子气了。

    陈白羽双手放在头顶,做各‘心’形的姿势,“我现在是可爱哒,萌萌哒。”

    阿婆摇摇头,“你们现在的小年轻,我看不懂了。我准备给你织个长袜,想要什么颜色?”

    “彩虹色。赤橙黄绿青蓝紫。”

    阿婆直接打击她,“显得腿大。你的小腿本来就圆,不够修长,穿彩虹圈会更圆。你已经十八了,不是八岁。”

    扎心。

    这是陈白羽的第二个缺点,小腿粗。

    人本来就矮,小腿还粗。

    简直就是辣眼睛。

    其实,陈白羽的小腿并不算粗,只是有些圆而已。但不能穿厚的毛线长袜,否则,会更圆,更粗。

    陈白羽撇撇嘴,“人都不够长,腿又怎么可能修长?身高一米五,头以下全部是腿,也不见有多修长。”

    其实,陈白羽对自己的腿还是比较满意的,虽然和漫画腿无缘,但圆而直,穿短裙最好看。

    “幸好你的腿白。负责,就是一条牛腿。”阿婆白了陈白羽一眼,“不穿袜子最好。”

    “那不行。冬天不穿袜子会冷。要不各种颜色都来一条?”陈白羽想想就觉得辣眼睛。

    黄色或者绿色的长筒毛线袜,能用什么样的衣服和鞋来搭配?

    “你十八岁了,还穿大红大黄?”阿婆摇摇头,“小孩子让你穿,你说丑。现在却又想穿。”

    陈白羽笑着搂着阿婆的手,“一双黑色,一双被色,一双灰色,就这三个颜色吧。”还是这样的基础色最耐搭。

    简称百搭。

    虽然喜欢鲜艳的颜色。

    但想象一下,穿着大黄色的毛线长筒袜......还是算了。

    没有合适的靴子搭配。

    阿婆买了不少的毛线,给陈白羽三姐妹织帽子和袜子。现在,即使是广东的冬天也比较冷,还用得上。

    再过十几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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