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怀南清楚。
陆铭席是讨厌他的,连带着时常跟他混在一起的金晓晓,也跟着一起讨厌了起来。
只是,时间久了,陆怀南察觉出不对,一向不喜欢上课的陆铭席,难得大一下半学期,和大二一整个学期,都是全勤。
陆怀南不清楚陆铭席的转变,直到他大四的时候,有一日,他看到陆铭席抱着昏迷的金晓晓,着急地冲到医务室,对着校医道:“医生,快看看她……她昏迷了,快点啊,快快!”
如陆铭席这样冷面冰山的人,也会有这般慌乱的时候。
这一刻,陆怀南发现,基因是个可怕的东西,是啊,他是那么的爱金晓晓,深爱到不敢表白,作为同父异母的弟弟,陆铭席也是如此。
再怎么不愿意承认,他们是兄弟!
那天,陆铭席在金晓晓的病床旁守了一下午。
而他,躲在隔壁的病房,心痛了一下午。
如陆铭席这般骄傲的人,肯定不会直言对金晓晓的喜欢,毕竟在江城大学,大家都知道,金晓晓同他是一对连体婴。
所以,见金晓晓有转醒的迹象。
陆铭席便疯也似的逃了。
他代替陆铭席坐在金晓晓的身边,成了她的恩人。
那晚,陆怀南邀请金晓晓去陆宅,给她拿大三的笔记,因为她落下了半天的课,他有意让金晓晓在门外等着,刚进屋,便撞见了陆铭席,倒是省着他去找了。
他故意先道:“我来给学妹晓晓拿笔记的,你们都刚上了大三,又同年,要不要沟通一下。”
“不必,你陆怀南身边的人我都觉得恶心,不是gay,就是一心想要攀附豪门的狐狸精,恶心我都来不及。”
“晓晓妹妹人挺好的,我初中的时候便一直护着我。”
“陆怀南,你烦是不烦,你,她,我看着就讨厌,特别是他,天天跟着你,跟条哈巴狗似的就想着往上流社会钻,我看一眼就觉得烦,呸,也不知道想勾引谁……”
陆铭席的话说的越难听,陆怀南越是高兴。
因为,陆铭席的声音很大,门外的金晓晓全都会听见,一字一句也不会落下。
他要的便是这个目的。
至少有生之年,金晓晓这个人是属于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