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为了安全起见,以后我服侍您用膳。”近卫队长推开那小伙子的手,恭敬地道。
“谢谢了!”素筝公主没好气地应道,早没了进食的兴致,向四周随处看去。
“我怎么觉得来过这儿?”她心里有些诧异,自己除了王城和布鲁克,好象没到过王朝别的地方“难道,他们是把我送向布鲁克?”
一个女孩,孤身在大漠上行进。
素筝公主不知自己为何会想到这个画面。
实际上,她现在歇息之处叫做西南湾,从前也叫“西南望”从王城向西至东荒地,向南至南袖,都要经过这个地方。
在她忘却的那段记忆中,还留下了一点点对地理风貌的余丝。
***
桃花在三月盛开,桃花运却随时都有可能。
当云镜南收到遥远的蓝河公国的来信时,差点决定把每年九月定为大联盟的桃花节。
付出总有回报,他契而不舍地派出商队讨好忆灵,终于打动了美丽国主的心。商队队长将那封存于香盒之中,用干花花瓣掩满的情书交在他手中时,云镜南明明感觉到漫天香花翩翩而落,阳光透过花雨,香香地洒在他的身上。
“水裳,德德,青蛾,小德德!她回信了!她回信了!”云镜南象个孩子一样地赤着脚在要塞前欢跑。
水裳、德德等人围了上来。
“恭喜你啊,阿南主人!”德德的祝贺发自内心。
“咦,咦,瞧把你开心成什么样了!”水裳凑了上来,要抢阿南手中的香盒。
云镜南将香盒拼命捂在怀中,一边闪避一边叫道:“水裳,这是我的私信啊!我还没看呢!”
“你还有秘密吗?”水裳不容分说,将大腿一扬作侧踢状。她这不是为了真的踢云镜南,在一个人如此幸福的时刻暴打其一顿是不人道的,水裳是个善良的女生。
云镜南尽管沉浸在极度幸福中,在看到水裳的美丽大腿时还是眼前一花,心神一荡。错愕之间,信匣已被水裳劈手夺过。
“轻一些,别这么粗鲁啊!”云镜南眼巴巴地看着水裳三下两下扯开信封,心疼得不行,好象是看着心爱的女人遭受蹂躏。
“人家忆灵还没答应原谅你呢!信都没看,就开心成这样!”水裳从信封里取出信来,目光却鄙夷地盯着云镜南,大眼睛中分明写着一个“贱”字。
“我对不起阿灵,她怎么对我都不过份的。能写信给我,我就很满足了。”
云镜南遥望蓝河方向的天空,巴不得把自己的深情目光用一条抛物线投在蓝河要塞。
水裳听了这话,要撕信的手猛然停住,将未展开的信又塞回信封中,抬头对云镜南愧疚地道:“对不起,阿南。我,我太不注意你的感受了。你是个好人!”
德德在一旁奇道:“水裳,沙子迷眼了吗?”
“嗯!”水裳背过身去。
云镜南小心翼翼地将信取了出来,他本不想这么快看信,可信封已被拆开,他心里升腾着一览忆灵手迹的冲动。
“阿南:我恨你!那道咬痕让我很生气,在你离开后的第三天,我扎了个小草人,想把你的名字贴在上面,用针扎,用棒槌打可是,那张写着你名字的纸我始终贴不上去我想,我应该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这当然会让我很没面子,但是我不管了。记住,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四十天之内到蓝河来见我。否则,你一辈子也别想再见到我!阿灵。”
云镜南将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心中的小花如发酵的面团般越绽越大,心跳声如行军的鼓点盆盆作响。他终于将信叠好,放进信封,将旁边的花瓣拨上,将香盒重新合上。
“今天,是我云镜南的好日子,我要让大家都一起开心!水裳,德德,我要摆上三百桌宴席!”云镜南幸福地闭上眼睛,仰头对着蓝天,双臂张开。
“好!包在我和德德身上!”水裳也为他由衷地高兴。
阿南要塞当晚变成一片欢乐的海洋。
要塞里的部民们,用酒向阿南大人庆祝,用歌表达他们的感激,用舞来散发酒精带来的精力。路过要塞的商旅,随时可以加入这欢乐的盛典,虽然他们不知道这群疯子在庆祝些什么,但只要说一句“祝阿南好运”就可以得到免费的酒食和一夜**。
“水裳,我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云镜南带着几分酒意,兴奋地道。
“祝你成功!”水裳在此时想到了所有爱情童话的共同结束语――“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当然“王子”要改成“浪子”或“登徒子”
“让我们一起举杯吧!”德德举起手中的一桶奶酒。
“来,干!”云镜南也抱起一桶。
“不醉不归!”水裳亦道。
正在此时,一个小东西飘忽飘忽地掉进云镜南的酒桶里。
那是一片白色的鸟毛。
从草原的风俗上讲,在干杯时酒里掉进鸟粪是非常不吉利的事,但掉进一片鸟毛又作何解释,云镜南怔住了。
“这是鸽毛!”云镜南心中一凛,一只鸽子已扑腾着翅膀落在他的酒桶上。
那鸽子足上缚着一个漆成红色的小竹筒。
“阿宁的信!”云镜南忙解下竹筒取下,展开信条。
“明恒逼宫,公主被我截下,已派人秘密押送,欲从南袖出境。形势复杂,夜长梦多,速接素筝出境。”信条上的字一个个敲打在云镜南心头,王城的血腥气通过一片纸传到要塞。
水裳等人也都看到了铁西宁的飞鸽传书。
原准备为云镜南祝福的酒杯酒桶凝在手中,大家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四十天,可以比较宽裕地从要塞赶到蓝河。可是如果去一趟南袖,就根本不可能来得及折回蓝河,除非,这一路有类似王朝与兰顿的官方驿站。
“酒桶很重的,”云镜南强笑着打破僵局,笑容中带着苦涩“让我们先干了它!”
他仰起头,将一小桶马奶酒一饮而尽。
“阿南”水裳手中的酒杯缓缓放下。
云镜南将酒桶放回桌上,安慰式地搂一搂水裳,道:“老天一直很眷顾我,南袖我要去,蓝河我一样要去!”
这一晚的酒特别醉人。
***林跃已经开始行动,他的军队按计划分别屯驻在固邦和布鲁克两座要塞外。
兰顿军选择的时机很准确。
古思已经进行誓师大会,数万人一齐宣誓勤王,这是布鲁克城防力最弱的时候。如果古思回援布鲁克,那将大大动摇军心。
林跃策马立于布鲁克城前,真正体会到当年犁师红雪远征王朝的冲动。
作为兰顿军人,谁也不会忘了二十年前的耻辱。固邦和布鲁克就是记载那次耻辱的烙印,深深地烙进每个兰顿军人的骨肉之中。
提雄师,收河山,林跃的血沸腾了。
他的身后,十余万兰顿军正在忙着安营扎寨。
“大人,如果固邦城的王朝军驰援该怎么办?现在杨不凡被押回王城,我们和郑福并没有协议。”林跃身边的副将道。
“我倒希望是那样!”林跃笑道“偌大一个王朝,能撑起台面的不过一个古思而已。如果固邦城敢派援兵,我们的北面军团会毫不留情地踏平固邦。”
“我军什么时候进攻?”另一个副将问道。
“如果固邦城没有动静,我们将在六个时辰之内决定进攻或撤退。”林跃道。
两个副将不作声了,他们只知执行林跃的命令。十余万兵云城军队出击,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主将林跃的心里,一定承担着比手下众将更大的压力。
林跃心中正是在等,等一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当他的大军扎营完毕,这个结果就会出现了。
“嘿吼嘿吼!”兰顿军营的中军大旗旗杆竖了起来,百余个兰顿健儿合力扯起杆子,将绘着三头狮神的军旗升上杆顶。
军旗在杆顶猎猎作响,万军齐呼“万岁”而作为统帅的林跃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他的目光透过长筒望远镜,牢牢盯住布鲁克城墙。
“你在吗?”林跃在马上喃喃自语。
他在等古思,不是等古思出现,而是等古思“不出现”
林跃的领导风格与红雪截然不同,他讲究沉稳精细。同时,他也知道古思也是这样一个人。作为同一类型的儒将,如果二人易地而处,他林跃会在大战将至之时亲自上城巡视。
据情报分析,古思应该在前往王城的路上,说不定正和明恒的手下对垒。
可是林跃总有一种预感:古思一生用兵谨慎,他不一定会离开布鲁克。
这个战神,是真正的王朝东线壁垒。在王城大乱之时,战神古思无法分身。
忠于明镇皇还是忠于王朝这个国家?丢弃布鲁克还是保住明镇政权?两者只能择一。
布鲁克城头旌旗幌动,守军开始密集起来。
林跃在镜筒中看见了一副黄金灿灿的的战甲――黄金龙骑将战甲。
东线只有一个黄金龙骑将。
兰顿军最终没有动手,在三天后的一个黑夜里,林跃率领大军整齐有序地撤退了。
***
那套出现在布鲁克城头的黄金战甲,象一个水桶,在管丰身上穿了三天,里面尽是管丰的冷汗。
“古思大人,成功了!”管丰看着空荡荡的兰顿军营,松了一口气。
古思在临行前交待他:“如果林跃发动进攻,你马上率领军队退往威烈城,和叶扬死守!”
幸运的是,管丰不用丢下布鲁克城。
红袍黑甲的古思,神色镇重地坐在一匹白马上,他正带着一万人,前往王城。万人军队排成长长队列,除了马蹄声和甲片碰撞声,没有一个人说话。
这是一支奇怪的军队,引起沿途百姓的夹道关注。
以往飘扬在王朝军队中的五龙旗不见了踪影,旗杆上束着黑布。上至将领,下至士兵,都摘去头盔,用三尺黑纱取而代之。队伍中没有鼓点,没有嘈杂,格外安静。
有人说,那是古思军在为蒙难的王朝默哀。
古思这个万人队的另一个特色是,所有的人都抬着头,目光如同新生的婴儿,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珍惜着这个美丽的世界。虽然,这个世界他们已在其中生活了数十年,但当死亡临近的时候,谁都会更加珍惜生命。
黑色的大旗上有血红的四个字“古思勤王”
明恒没有料到古思敢出布鲁克,他手下负责牵制古思的将领们更没有料到。
万人队从虞州城城墙附近绕过。
虞州将军正在城楼之上。
“将军,古思来了!”城头守军匆匆忙忙地报告。
“啪”报告的战士脸上立现五条指印。
“混蛋,谁说古思来了?那是绕城而走,是慑于我虞州将军的威名,不战而走!”虞州将军怒道。
“是,是,不战而走!”那战士只好吞下委屈。
“妈的,我前面这些守将是干什么吃的?居然把古思放到这儿来!”虞州将军骂骂咧咧地道“老子才没那么笨呢!你们知道古思不好惹,我也不去逞这个能!”
挟带着“古思突破防线”十万火急军情的快骑,纷纷从近路超过古思的勤王队伍,向王城冲去。
“古思来啦!古思来啦!”快骑一面向王城奔驰,一面出声示警。
“古思到了哪儿了?”这句话明系将领每天都要问几次。
“听说过了两道防区,昨儿又过了虞州城!”
“那不是快到这儿了吗?”
“是啊!”“不和你聊了,我先回去收拾一下东西。”
恐惧笼罩了布鲁克到王城沿途八城三十郡,古思勤王的消息慢慢变成:“听说古思只有三万人!他怎么能连过数城?”
“看着东线军团的有几十万人呢,古思再神,也得有十万人才冲得过来吧?”
“快走吧,听说古思屠城了!那种惨状啊唉,别提多惨了!”
负责牵制古思明系将领们既不敢硬拼,又不敢失职,只好跟着古思的万人队的速度,作出“且战且退”的姿态。他们成为古思的先锋队,为了推脱不战而走的罪责,他们争先恐后地向下一道防线渲染战神的风采和威势。
所以,直到古思前进至王城东郊五十里时,才第一次遭到了阻拦。
东郊五十里,是铁西宁的临时大营,是他集结各地明系军队的地方。在古思前面且战且走的明系军队,退到这里,再无可退,硬着头皮扎下营来。
“前天还报说刚过虞州,怎么今天就到了?”当铁西宁忙不迭地披上便装,赶到阵前时,无奈地摇了摇头“阿思,我是不会主动进攻你的。”
如果明恒在场,肯定会气得当场喷血。
王城东郊的广阔盆地里,两军对垒。
古思用一万人摆出冲锋阵形。
铁西宁身边的三十万王朝军摆出防守阵势。虽然他们占尽了优势,却各怀异心,没有一个人愿意首当其冲,去试古思的战刀。
古思的万人队,每个人都曾参加过对抗红雪之战,更有近半数是当年犁师围攻固邦的百战余生,胸膛上刻着虎贲纹形的虎将级骑将更比比皆是。他们的目光只盯着一处。
那就是古思所站的位置,一个高坡,敌人弓箭最容易瞄准的目标。
现在,一匹马缓缓地向那高坡靠近。
铁西宁越接近古思,就越为这只军队所震撼。刚才在自己营中望来,他也感觉到这支军队所散发出的杀气。而现在从近处看这只军队,才发现这股杀气的来源。
此时,数量已不是胜负的绝对。古军军所散发出的强大压力,将对阵的每个军士压得喘不过气来。
杀气源自于每一个战士,每个战士都严守自己在阵形中的位置,所以高举的长枪比对面的队伍整齐了一点点,战士的身影稳了一点点,与对面的队伍相比,更是显得无比安静。又或许是每个战士眼中的眼神。正是这些细微的区别,透射出这支军队的战斗力如钢如铁。
铁西宁没有感到害怕,相反,有些自豪:“这才是我铁西宁的兄弟,我身后这些饭桶怎么能比?”
“阿宁!”古思的眼神在看清铁西宁的脸后才略显祥和。
“阿思,你回天无力了,放弃吧!”铁西宁道。
“陛下还活着吗?”古思问道。
“在宫里,身边有两千多人。”铁西宁道。
“你不要挡着我,我要见陛下。”古思道。
“可以,我可以把手下都撤开。可是,这三十万人中,有二十三万不会听我的命令。”铁西宁道。
古思沉默了,用一万人冲入二十多万人的重围,即使是将他们全杀尽,后面还有王城高耸的城墙。
“我们一起杀进去!”古思道。
“阿思,你还不明白吗?”铁西宁将马又向古思靠了靠“明恒的计划我早就知道。你为什么要护着那个昏君?别忘了,那个昏君还杀了阿南的父母。
这样的人如何能领导这个国家?古思,和我一起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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