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乎多这个半年。
砍树结草庐,寂寞九年,说话的能力,我都差点失去,呀呀高兴喊着,忙活了近于黄昏,湖边一个安全所在,松软的香草铺在身下。
我欣赏着,夕阳湖色。
仿若天边传来一道清脆鸣声,恍惚多少阳光,从夕阳投射来到湖中,数万道金光在我面前捋过。
许久,我才看清。
原来是一种与麻雀差不多大的鸟儿,头顶一根细羽,近乎一米之长,每当飞在半空中,速度迅疾,却是把头顶的细羽扯得笔直。
让我惊讶地是这些鸟儿的,头冠羽毛地坚韧度,真是到了一定程度。
停顿了,一会,我才想起,这应该就是九年前,范天水与提过的金线鸟,这样坚韧的羽毛才能替代丝线,做成衣物。
这九年了,因为自己身高一直在长,正好学习这裁衣秘谱,倒也用树皮做了不少遮体的衣物。
也见过不少鸟类,但是没见过如金丝鸟一般的。
难怪,这中,也是将金丝绣成图案,可以仿佛如活物一般。毕竟收集够整个衣服所用的金丝,绝不是凡人所能完成。
看着一团团半空中,打着旋儿的金丝鸟,我自是豪气大发,要是截取诸多金线,做成一件雀丝衣该多拉风。
金丝的坚韧,据说是寻常刀剑难以伤害,就是不知道剑仙们的飞剑可否能抵抗了。飘飘然一阳瞬息半空中去,追逐这些鸟儿。
许是从未见过人,这帮鸟儿,好奇地围绕我盘飞着。
且巧,湖面上湖风阵阵,我巧妙借着风势,在半空中,与这些鸟儿追逐着,用着手腕上那把匕首,在这些鸟儿,毫不知觉之中,将它们头上那根金线切下拿住。
如此辛苦一个月之后。
我天天烤鱼吃着,整个湖面上地金丝鸟,已经一大半被我切去了金线,这些鸟儿,似乎郁闷得紧,小脑袋,却是想不出来,脑门上那金羽哪去了。
遇见我,都开始本能地避让了。我这么个异类每天随着它们飞翔,开始有些好奇,即使我没有伤害他们,但随着金羽的消失,诸多地金丝鸟儿还是怪罪到我头上。
不过,我也无所谓了。
我的鸟羽衣几乎完成了,防护能力,虽然抵挡不住我手腕上利刃,但是一般的兵刃,似乎无法损伤。那把片刀,我怎么使力,都无法损伤那柔软金羽一分一毫。
鸟羽衣,薄如蝉翼,我的身体朦胧中看得真切,寻常时,是没有光芒的,一旦急速行进,却是金光一片。
煞是好看。宽大袖口,一旦有风,我便会一阳瞬息到半空中,风吹动着两个袖口,几乎如长了两个翅膀一般,让我飞得更加畅快。
追逐着,这些鸟儿。
突然一个惊讶的女声响起,却是喊道:“师父,你们快来看啊。一个人没有镜灵与仙剑,在半空中飞诶。”
一下子,很多嘈杂的声音响起。
不知多少人,一个个在疑惑着。一个男子,纳闷道:“这到底是还是不是人啊。”
抱歉得很,昨天是睡着了。今天又是上班忙了一天。后面补上这1万字。没办法,最近情节又大的转折,我得规划好下面情节走势。有些看起来,比较没用的情节,可能是我设想好的伏笔,必须写出,才能后面用出来。想情节,想得太阳**发胀。
顺便推荐下,一个朋友的新。
名:史上第一妖
号:1202053
作者:善水
简介:
一个总会突然倒霉的小市民,一块能把物品变成妖怪的碎玉,一群无厘头的电器妖怪,一段彻底颠覆的神话史
陈墨语录:我有群妖怪宠物,电饭锅喜欢抢银行、笔记本爱玩黑客、手机总模仿我的声音泡妞,至于那台电瓶车----恩,它正努力修行,争取早日进化成劳斯莱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