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对方一剑刺来,王浩却不闪不避,任由保镖乙的剑刺穿了自己的肩膀,然后绷紧肌肉夹住剑身,手中的刀却狂风暴雨一般向保镖甲劈去。保镖甲被王浩的疯狂下了一跳,顿时抵挡的手忙脚乱,章法全无。
保镖乙见同伴危急,急忙想要将剑抽出来再刺,可他的剑被王浩夹住,竟然抽不出来!趁这个机会,王浩长刀连劈,最后一刀砍掉了保镖甲的一只手!保镖甲捧着断手在地上打滚,惨叫声差点冲破屋顶。
保镖乙被王浩的疯狂吓住了,王浩转过来面对他时,这个家伙吓得连剑也不要了,连连后退,最后转身就逃!王浩也不管他,只是放松肩膀,将那柄剑抽了出来,任由鲜血染红了半边身子,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好像伤口不是在他身上一般!又用刀指着胡猛道:“胡前辈,金燕儿我要带走了,你有什么意见吗?”
胡猛也被王浩的豪勇吓的够呛,连连摇头,表示没意见。王浩回头又对金燕儿说道:“你愿意跟我走吗?”
金燕儿也被王浩感动了,能因为一句承诺而不惜以命相搏,可见他和自己哥哥的交情不一般,于是坚定地点了点头。两人再不说话,并肩向外走去。胡猛不敢再对王浩说什么,却对金燕儿叫道:“嫣红,你也知道你的情况,你要是离开,性命必将不保!”
可金燕儿听了他的话之后,不但没回头,反而紧赶了几步,追在王浩身后。王浩却停住了脚步,问金燕儿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说清楚了再走!”
金燕儿道:“王大哥,我一会儿都等不了了,只想尽快离开!这事我们出去再说好吗?”
王浩想了想,点头道:“也好,我们走吧。”
两人离开了怡红院,在金燕儿的带领下,来到了柱子的住处。柱子住在一处看起来像贫民窟的地方,四周都是矮小脏乱的房屋和街道,行人也都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金燕儿身上的衣服虽然看上去不算华丽,但也比这里的人要强得多了,而且她本身又绝色美女,行走在这个地方,给人以说不出的别扭。
可金燕儿自己却觉得很舒心,好像连哥哥的死都已经忘记了,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叽叽喳喳地给王浩讲述她和柱子在这里的生活经历,什么在这里捉过虫,在那里摔过跤之类的,不管是甜是苦,一点一滴都成了美好的回忆。
进了柱子的家之后,金燕儿先让王浩坐下,自己却忙忙碌碌地收拾起这个家来,一边收拾还一边嘟囔道:“我哥老是这样,把家里弄得又脏又乱的,也不知道收拾一下。每次我回来给他收拾好,用不上几天就又变得又脏又乱了。哥哥总说要赚钱把我赎出来,可他哪知道,胡庄主那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他这辈子也别想赚够赎我的银子,还不如娶房媳妇,给我们金家传宗接代。我本以为我就是做婊子的命了,我也认命了,只要哥哥能过得好,我怎么样都无所谓了。可没想到,哥哥他”
王浩坐在那里,静静地听着金燕儿的唠叨,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感觉。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穷苦人家,不但要受穷,还要面对官府、有钱人、小吏、地痞、盗匪、天灾等等的威胁,哪天丢了性命,一点都不用惊奇。
渐渐地,天黑了下来。金燕儿终于收拾完了这个破败的家,虽然不至于一尘不染,但也干净整齐了很多,看上去给人以温馨的感觉。王浩称赞道:“燕子,你还真是个难得的好女孩,琴棋书画样样皆通也就罢了,连家务都做的这么好,将来谁娶了你,那才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金燕儿凄然一笑,说道:“王大哥,我虽然还是个清倌,可也是从怡红院出来的,最好的命运,也不过是嫁给个有钱人做小妾,每日里被主妇打骂。算了,不说这些了,王大哥,天已经黑了,你必须马上离开这里。胡庄主在你面前丢了那么大的脸,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手下的打手有好几百人,你一个人是对付不了的”
王浩打断她道:“我要走简单的很,那你呢?听你的口气,你是不想跟我一起走了,为什么?”
金燕儿凄然道:“你不是想知道胡庄主为什么说我离开他就会死吗?我现在告诉你,自从我被卖进怡红院之后,就被逼服下一种药丸,叫做‘快活丹’。这种药丸吃下去,会让人感到飘飘然的很愉快,所以才叫‘快活丹’。可是这种药丸是有毒的,只要你吃过一次,以后就得经常吃,不然就会说不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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