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就算不负责管理,也不代表他会放弃这个权利。
这就是说,他可以不用这个权利,但不能失去这个权利,而是随时都可以使用这个权利。
所以,徐静初的条件,苏昱是不可能会接受的。
好在的是,这些条件,他虽然不能接受,但也不代表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谈判还是可以继续的,两人都有诚意的话,那双方的条件都可以谈到双方都接受为止。
接下来,苏昱就开出自己的条件,而且是直接开出直接可以接受的条件:"我要对公司有绝对控股权,可以接受的最低股份是80%,公司的成员可以不变动,但如果不合适留下来的员工,也应该辞退,公司的管理,我不会负责,也可以交给你负责,但我要保留过问的权利,同时也要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这些条件,是他一早就想好的,也是不可以变动的底线,其他条件可以协商,但这些条件必须接受,如果不能接受的话,那他只能放弃这家公司。
说起来,苏昱的条件,和徐静初的条件,可谓是最直接的冲突,正好都越过了对方可以接受的条件。
这段时间来,不是没有其他公司和投资者,表示过收购潮流传媒公司的意向,但徐静初都拒绝了,不是对方的价格不好,而是对方不能接受她的条件,而她也不同意变动自己的条件,这才会收购失败的。
所以,苏昱的条件,徐静初一样不会接受。
"抱歉,你说..."
徐静初听了之后,便想要拒绝,但苏昱却是打断了她的话:"先别急着拒绝,不如先听听我可以做什么,你再做决定也不迟。"
"那你请说!"徐静初答应下来。
"据我所知,贵公司曾经想要签约群星,对吗?"
"对!"徐静初没有否认,也不需要否认,这本来就是事实,不用怕被人知道。
"如果你可以接受我的条件,我可以让群星加入公司。"。
"你是指《真的爱你》的群星吗?"
"就是他,除了他,我想也没有第二个群星了。"
徐静初继续问道:"可我没有听过他有和经纪公司签约的计划过,你有什么办法打动他?"
很显然,徐静初对这件事,并不是很相信。
因为,那么多经纪公司,其中不乏娱乐圈巨头,对群星伸出橄榄枝,都没有让群星接受,对比其他公司,潮流传媒公司是没有一点优势的,她不相信苏昱可以让群星加入潮流传媒公司。
"我没有办法回答我用什么办法做到,只能说我自有办法,只要你答应我的条件,我就可以马上让群星加入。"苏昱微微笑道。
这个条件,的确是让徐静初很心动,这是一个很难拒绝的条件。
如果潮流传媒公司有了群星,整体实力绝对是会提升一层,特别是在歌坛这一块,就更是如此,也可以借此机会,让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一截。
可以说,有了群星后,潮流传媒公司的发展机会,将会多上许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