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乐再次被关到了分局留置室。
只是这次,他安心了许多。
他目睹到警方从涵洞里运出尸体,直觉得和要查的案件有关,而在吉普车上,经他的连续追问,曲卿也告诉了他被发现的是个疑似真凶称呼为阿毛的人的尸体,以及一颗头颅。
阿毛就是他很早前在余氏庄园见过一次的站在余承海身侧的心腹保镖之一。
凶手的这种身份,也是方乐在密室演绎过程中推测出的凶手类型之一,而且是最值得怀疑的那类。
所以他才伪装了真凶身份,尝试用此类讯息去诱导警方。
当然,在对阿毛的死亡调查没有更具体结果之前,什么事情都还可能发生。
所以方乐最终又惴惴不安起来……
——
连续的好消息。
那具头颅虽然已经腐烂不堪,甚至面部都疑似被重击过(疑似被泄愤破坏),但颅骨还原之后,经死者家属黎玟认定,就是余承海。
而且DNA和密室里的无头尸体也对上了。
阿毛本人由于欠缺可比对DNA数据,所以只能单纯依照面相身材来求证,也符合余氏庄园里少部分见过阿毛的人所做的指认。
阿毛衣兜里发现了两部手机,分别是余承海和他自己的,只不过两部手机数据都被处理得很干净,没从中查出什么来。
阿毛的死亡时间判定在打了那通外卖电话之后,经尸检属于机械性窒息,颈部勒痕也符合一次性勒毙。
他体表没有其他明显伤痕,体内也没查出麻醉类药物,那个黑色塑料袋上检测出的指纹也是他自己的,那个涵洞现场也没有查出第二个人存在过的痕迹。
所以阿毛不符合他杀判定。
当然也不是半点儿疑问都没有。
那个涵洞顶部人体是够不到的,所以那个挂钩需要借助于垫足的器材才能钉上去,但现场却没有发现此类器材,而且吊脖子的绳圈高度也超过了人体,没有道具,死者却双脚离地了不小的距离。
对于后一点,法医钟洁有所解释。
钟洁说死者双手五指根部靠近掌心的部分,各有一些交错的绳索勒痕,也即死者死前曾抓着绳子攀援过,套用到现场,就是凶手可以借助于弹跳力,跳起来双手把住绳圈两段,再使用引体向上的动作,将身体往上拉抬,让自己脑袋套进去,之后松手散力。
也因为最后的这个动作,所以死者的脖颈两侧才出现了不同于勒痕的少许淤青,那极大可能是脖颈受到手指压迫时呈现出来的。
而阿毛的体质堪比阿诚,能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并不困难。
虽然这种上吊的死法很不寻常,但可以理解为阿毛临时想结束自己生命,身边却没有了道具,无可奈何借助身体力量。
阿毛自杀的理由也有了,因为他身上被发现了一封遗书。
遗书是用手写的,可惜没样本无法对照字迹。
遗书内容是说,就是他杀了余承海和阿诚。
按阿毛的说法,他那晚被余承海吩咐去接一个人来见他,因此阿诚被派出来在路边接待,利用此机会,他先一击击杀了阿诚,继而去了那间平房,叫开门进了屋子,随后胁迫余承海认罪,又在之后杀死了余承海,带走了脑袋。
此后阿毛一直躲藏,根本不敢出来,又不知道警方对此案调查到了什么地步,所以先后用余承海手机和自己手机开机打电话来做试探,发现警方已经怀疑到了他的身上,自觉将成逃犯,后生无望,于是选择死去。
遗书所用信封也是自制的,和余承海那封认罪书所用一模一样。
曲卿将这些讯息综合汇报给了局长李海,李海松了口气,又赶紧去往市局做汇报,局长阁下步履轻松,大约觉得结案有望了。
但在曲卿这里,有待证实的事情,还有不少。
她正要带人去补充调查还有着模糊的地方,内勤警员来汇报说在押嫌疑人方乐强烈要求见她。
曲卿只好又去见了方乐,方乐提出想跟着一同完成后续调查,理由坦白来说就是,他不放心警方对阿毛的调查结果,害怕嫌疑最终还是会绕到自己身上,所以他必须知晓后头的侦破过程。
这是个有点儿违规的要求,但接触到方乐渴求万分的视线,曲卿又有点儿心软。
她现在已经不把方乐当真正的嫌疑人来看待了,想一想,这家伙连续多天躲藏,也蛮可怜的。
只是大队长提出,方乐必须全程戴上手铐,在警方询问一些证人证词的时候,不能多言,方乐很干脆答应了。
曲卿所想做的后续调查,是证实遗书里提到的细节。
阿毛在遗书里提出,那晚他是被派去接一个人,阿诚则是等他们抵达在守在路边的,那么那个要去接的人会是谁,是不是就是许莲呢?
毕竟阿毛手机之前最后一个通讯对象就是许莲,也是案发那晚打的。
在许莲家里,许莲接待了四人,只是没什么好脸色。
“许女士,在7月7号当晚(余承海被害之夜),是不是有一个人曾来到你的小区,打电话联系你,说他是余承海的人,想接你过去见余承海,那是在那晚的8点多一些。”
这个时间,也是调查阿毛手机号通讯记录得到的数据。
许莲面上的异样一闪而逝,冷冷说:“是有这么一个人,怎么了?”
“那么,那个人有没有提到,余承海请你过去,是要做什么的?”
许莲面上涌生无限的嘲讽,说:“余承海想跟我和解,到我们之前曾——”
大约是觉得说错了词句,许莲立马停下,转而说:“总之那个杀人凶手想让我不要再利用我丈夫的事在网络上控告他了,哼,还不是怕影响他的声誉,既然杀了我丈夫,还想请我原谅?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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